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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893—2013 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防控技术规程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emophilus parasuis disease for large scale pig farm 2013 - 05 - 10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6 - 10 实施 发 布 DB34/T 1893—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写。 副猪嗜血杆菌病是由副猪嗜血杆菌(Haemophilus parasuis, HPS)在特定条件下侵入机体引起猪 全身性感染的一种传染病,以纤维素性多发性浆膜炎(如胸膜炎、心包炎、腹膜炎)、关节炎和脑膜炎 为特征,高热、高死亡率,该病又称革拉瑟氏病(Glässer’s disease)。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业部公告》第1125号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副猪嗜血杆菌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芜湖动物疫病 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和县畜牧兽医局。 本标准起草人:周学利、张丹俊、魏建忠、潘孝成、赵瑞宏、胡晓苗、戴银、侯红艳、刘慧芳、沈 学怀、朱传民、夏生林、伋兆法。 I DB34/T 1893—2013 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防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副猪嗜血杆菌病的诊断、预防和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的诊断与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T 1168-2006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7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 3 诊断 3.1 流行特点 副猪嗜血杆菌病多发于早春和深秋时节,各种应激或免疫抑制性疾病均能诱发该病,多呈地方性流 行。病猪、临床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是主要传染源。 病菌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伤口传播,主要感染 2 周龄至 4 月龄的猪只,发病率一般在 10%以 上。断奶前后和保育期的仔猪,发病率可达 50%~80%;母猪发病可流产或死亡。 3.2 临床症状 3.2.1 急性型 病猪体温升高达 40℃~41℃,精神沉郁,不愿活动,食欲减退;呼吸困难,咳嗽,尖叫;关节肿 胀,跛行,共济失调;可视粘膜发绀,消瘦,被毛零乱,2 d ~3 d 死亡,少数病猪猝死。病猪存活后 可能留下后遗症,如神经症状、母猪流产或公猪慢性跛行等。 3.2.2 慢性型 身体消瘦,被毛粗乱,呼吸困难,咳嗽,生长迟滞,关节肿大等。 3.3 病理变化 以浆液性——纤维素性多发性浆膜炎(如胸膜炎、心包炎、腹膜炎)、关节炎和脑膜炎为特征。 1 DB34/T 1893—2013 少数急性病例不具有多发性浆膜炎症状,呈现皮肤发绀、皮下水肿、肺水肿和急性败血症变化。 3.4 实验室诊断 3.4.1 直接镜检 采集疑似病猪的胸腹腔积液、心包积液、关节液、脑脊液、淋巴结和肺等病料,作涂片或触片,染 色镜检。副猪嗜血杆菌是革兰氏阴性细小多形态杆菌,无鞭毛,不形成芽孢,组织中的菌株通常具有荚 膜并趋向于球杆状。 3.4.2 细菌分离与培养 无菌操作将病料接种于含有 NAD 的巧克力琼脂平板、TM/SN 培养基或胰蛋白大豆琼脂培养基 (Tryptic Soy Agar,TSA),37℃培养 24~48 h。副猪嗜血杆菌的菌落为圆形、光滑湿润和透明,直 径 0.5~2 mm。 3.4.3 生化鉴定 将可疑菌的单菌落,划线接种于鲜血琼脂平板,再用金黄色葡萄球菌点种或划线,37℃培养 24 h~ 48 h。取具有“卫星生长现象”且不溶血的菌落,纯培养后接种于微量生化鉴定管,37℃培养 48 h。副 猪嗜血杆菌脲酶试验、氧化酶试验和吲哚试验均为阴性,接触酶试验和硝酸盐还原试验均为阳性,发酵 葡萄糖、蔗糖、果糖、核糖、麦芽糖和半乳糖等碳水化合物。 3.4.4 PCR 检测 模板制备:纯化被检菌株,用接种环刮取 2 个菌落洗脱于含 100 µl 无菌水的离心管中,涡旋后 于沸水中水浴 10 min,再置 -20℃ 冻结。冻融后 10,000 r/min离心 5 min,取上清液作模板。 ——上游引物:5’-GGC TTC GTC ACC CTC TGT –3’ ——下游引物:5’-GTG ATG AGG AAG GGT GGT GT –3’ ——反应体系(30µl):10 倍 PCR Buffer 5µl,25mmol/L MgCl2 1.5µl,dNTPs 1.0µl,1.5umol/L 上 游引物 1.5µl,1.5umol/L 下游引物 1.5µl, ExTaqE 0.5µl,灭菌双蒸水 9µl,模板 10µl。 ——反应条件:94℃变性 4 min;94℃ 50 s,59℃ 50 s,72℃ 1 min,共 35 个循环;72℃延伸 10 min,PCR 产物 4℃保存。 ——结果判定:PCR 产物经 1%的琼脂糖凝胶电泳,出现 822 bp 大小的单一条带,判定为阳性。 3.4.5 血清型鉴定 按常规的琼脂扩散试验(GD)或间接血凝试验(IHA)分型方法进行。 3.5 结果判定 3.5.1 符合 3.1、3.2、3.3 和 3.4.1、3.4.2 的,判定为疑似副猪嗜血杆菌病。 3.5.2 符合 3.1、3.2、3.3,且从病猪上呼吸道以外的不同部位分离到副猪嗜血杆菌时,确诊被检猪 群感染有副猪嗜血杆菌。 4 预防 4.1 饲养管理 2 DB34/T 1893—2013 养猪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7号令)的要求,并须取得动物防疫合 格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控制人员、车辆和物资的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制度。严把引种关。 改善猪群生存条件,增强猪只体质。对受到应激的猪群及时饲喂抗生素(抗生素的使用按 NY 5030 的要求进行)。 4.2 免疫 受本病威胁严重的猪场,可接种与 3.4.5 鉴定的血清型相对应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多价油乳剂灭活 疫苗。初产母猪产前 8~9 周首免,间隔 3 周后加强免疫一次;经产母猪产前 4~5 周免疫一次;仔 猪在 14 日龄首免,间隔 3 周后加强免疫一次;种公猪每半年免疫一次。以上免疫均为颈部肌肉注射 疫苗 2 ml/头。 5 控制 5.1 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2 疫情处理 根据诊断结果,疫情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GB 16548-2006 、NY/T 1168-2006 和 NY 5030 中二类动物疫病与药物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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