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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60 C 33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533—2016 根管再治疗的质量控制规范 Quali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of Root canal retreatment 2016 - 12 - 09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2533—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颖丽、尹硕、刘继明、李媛、李晶、谢金芳、耿文韬。 I DB22/T 2533—2016 根管再治疗的质量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根管再治疗的适用条件、治疗前准备、操作流程及疗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根管再治疗的质量控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根管再治疗 Root Canal Retreatment 通过再次彻底清除根管内微生物及充填物并严密充填,治疗已经产生的根尖周疾病,预防健康的根 尖周组织的疾病发生。建立开髓,髓腔预备、疏通根管,根管再预备、根管消毒以及根管再充填最后完 善牙体修复。 3 适用条件 3.1 根管治疗后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的患牙。X 线检查患牙根管充填不良,根据评估通过根管再治疗 能提高根管治疗的质量。 3.2 根管治疗后 4 年~5 年根尖周病仍持续存在的根管治疗牙。 3.3 根管治疗牙原修复体出现破损和裂隙,唾液进入根管系统超过 30 天,即使根充质量好以及根管欠 填无根管治疗后疾病,但在重新进行冠修复前需根管再治疗。 3.4 根管治疗 4 年后需重新进行根管桩和冠修复的患牙,即使恰填、根尖无病损、临床无症状,需根 管再治疗作为预防根管治疗后疾病发生的措施。 3.5 有根管感染引起根尖周病未愈合并扩大的或产生新病损的根管治疗牙。 4 治疗前准备 4.1 器械和材料 器械和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a) 牙椅; b) 超声波洁牙机; c) 牙科车针; d) 牙线; e) 棉球; f) 一次性器械盘; g) 手用或机用镍钛锉; h) 吸唾装置; 1 DB22/T 2533—2016 i) 根管马达。 4.2 病史采集和临床检查 4.2.1 根据根管再治疗的适应证纳入治疗病例,通过全面询问病史、临床检查和拍摄 X 线片,结合患 者的主观症状、身心状态,拟定治疗方案。 4.2.2 充分进行医患交流并详细记录,签署知情同意书;评估操作难度和预测治疗效果;根据病情选 择一次完成或多次完成。 4.3 X 线片 采用平行投照技术拍摄术前片、术中初尖片、主尖片、根充完成片共4张牙片。 4.4 无痛技术 治疗全程均强调无痛,消除患者牙科治疗恐惧。 4.5 无菌技术 4.5.1 无菌技术强调术者、术区的消毒隔离,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宜使用橡皮障。 4.5.2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帽子应完全覆盖头发,手套每操作 一人更换一次。 5 操作流程 5.1 牙体准备 去净龋坏组织、调改咬合、牙隐裂做临时冠修复。 5.2 冠部入口的建立 将原有的充填体去除,若存在冠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留或去除。清理髓腔,检查根管口的位置 和大小,建立合适的洞形路径,使根管器械无阻力直线进入根管,在充分暴露根管口的同时,尽可能少 破坏牙体硬组织。 5.3 根管入口的建立 5.3.1 采用直视法和手感法寻找根管口位置和数目;有条件建议使用手术显微镜。 5.3.2 无根管桩者去除根管内物质要逐层去除。避免损伤髓室底及过多切削牙体组织。有根管桩,可 用根管桩取出器。 5.3.3 对于遗漏根管可采用正位或偏移投照技术,条件允许可采用 CBCT 检查。 5.3.4 变异根管可采用显微镜超声技术,染色法等使视野清晰。 5.4 拔除残髓 5.4.1 5.4.1.1 根管预备 机械预备方法 有常规法、逐步后退法、逐步深入法等。建议依据治疗难度评估资料结果,选择最佳预备方法,达 到根管系统的彻底清理,形成沿原根管走向、有一定锥度、止于根尖基点的根管形态。 2 DB22/T 2533—2016 5.4.1.2 化学预备 推荐使用0.5%~5.25%的次氯酸钠和17%的EDTA,也可用3%双氧水、1%~2%氯亚明、0.9%生理盐水。 可配合超声冲洗。冲洗贯穿于根管预备全过程;无压力冲洗;保证冲洗量与冲洗液的回流。 5.4.1.3 根管内充填物的取出 5.4.1.3.1 根管内牙胶的取出 手用(K锉、H锉)或机用器械(G钻、P钻、镍钛器械)在加热或溶剂(氯仿)协助下取出。 5.4.1.3.2 根管内塑化剂的取出 滴0.02 ml酚克除在根管口,保持溶剂在根管口的液量并按需补充,根管内容物软化后配合H挫进一 步清理成形。 5.4.1.4 确定工作长度 测定方法有指感法、X线片和仪器定位法,理想的根管预备止点是根尖基点。 5.4.1.5 诊间封药 推荐使用氢氧化钙和2%的氯已定,封药时间为1周~2周。对于难治性根尖周炎病例建议进行药敏试 验。 5.4.1.6 根管充填 5.4.1.6.1 消除感染,隔绝根管与根尖周组织交通,预防再感染, 5.4.1.6.2 侧方加压根充、热牙胶垂直加压根充。建议使用根尖封闭好的根充糊剂。根管充填达到充 填严密,且根充物距 X 线片的根尖 0.5 mm~2.0 mm。 5.5 术后牙体修复 X线片显示根管充填完好后,行暂时或永久性牙体修复。视患牙状况建议进行全冠或桩冠修复。 5.6 术后随访 为充分评估治疗效果,建议建立根管再治疗回访制度。回访周期可为3个月、半年、1年、2年。 6 疗效评价 6.1 根管再治疗成功 6.1.1 患者感受:无不适症状,咀嚼功能正常,对医疗过程和结果、患牙功能以及外形满意。 6.1.2 临床检查:无叩痛,无窦道或窦道在治疗后 1 周~2 周内闭合。 6.1.3 X 线片:牙周膜间隙正常或轻度增厚;原有根尖病变缩小或消失;根尖未发育完全者术后 3 月~ 6 月逐渐形成;根管腔隙致密的三维充填,根充物距 X 线片的根尖 0.5 mm~2.0 mm。 6.2 根管再治疗失败 6.2.1 患者感受:有持续的不适症状,患牙不能承受咀嚼,对医疗过程和结果、患牙功能以及外形不 满意。 3 DB22/T 2533—2016 6.2.2 临床检查:窦道或肿胀反复发作,有叩痛或触痛,又不可复的牙折裂。 6.2.3 X 线片:牙周膜间隙增宽;原有根尖病变无缩小或增大;无新骨形成,根尖为继续发育;根充 后有明显的根管腔隙,不吸收充填材料的超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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