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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10 Z 05 DB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735—2017 重污染河道综合整治与水质持续保持技术 指南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and water quality maintenance of heavily polluted river 2017 - 10 - 27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 12 - 01 实施 发 布 DB12/T 735—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水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雨、赵欣、苗茁、宗绍利、田勇、田一梅、刘钰、吴卿、黄建军、回庆、耿 雪、彭森、孙井梅。 本标准于2017年10月首次发布。 I DB12/T 735—2017 重污染河道综合整治与水质持续保持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河道水质调查与评价、综合整治、水质改善与持续保持及重污染河道维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水质状况劣于地表水V类水体水质标准的河道治理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24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 HJ/T 24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9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环办[2011]22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建城函[2014]275号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岸堤 ecological embankment 在岸堤防护功能的基础上,具备一定河道自净能力和自然景观效果,并能满足河道生物生活习性的 自然型岸堤。 3.2 生物修复 bioremediation 又称生物治理,是指通过生物的作用清除土壤和水体中的污染物,或是使污染物无害化的过程。它 包括自然的和人为控制条件下的污染物降解或无害化过程。 3.3 生态位 ecological niche 众多环境资源因子的供应和限制所构成的环境资源组合,物种在一定的生态位中得以生存繁衍,是 环境功能和物种分布的基础。一定的生态位中生物物种、种群或个体具有特定的形态适应、生理反应以 及行为特征。 1 DB12/T 735—2017 3.4 人工浮床 artificial floating bed 又称人工浮岛、生态浮床。是以水生植物为主体,运用无土栽培技术原理,以高分子材料等为载体 和基质,应用物种间共生关系和充分利用水体空间生态位和营养生态位的原则,高效削减水体污染负荷 的人工生态系统。 3.5 生态疏浚 ecological dredging 以生态位为优先考虑对象,以消除水体内源污染、减少沉积物污染释放为目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 与水生生物自我修复繁衍能力为前提的污染河道治理技术。 3.6 工程疏浚 engineering dredging 以减少沉积物污染释放为目的,用人力或机械进行水下土石方开挖、清除沉积物的治理技术。 3.7 沉积物 sediment 是指流入河道的废水、径流输入所带来的泥沙、其他污染沉积物和河道内死亡生物体及其他悬浮物 的沉降在水体底部的堆积物的统称。 4 重污染河道水质调查与评价 4.1 现状分析与调查 4.1.1 应收集河道 3 年及以上的水质和沉积物检测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充检测与调查。 4.1.2 河道水质污染现状分析与调查执行 HJ/T 91,河道沉积物分析与调查执行 SL 219,采样点数量、 采样点布设、采样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4.1.3 河道水质分析测试指标应包含悬浮物(SS)、溶解氧(DO)、总氮(TN)、氨氮(NH3-N)、 总磷(TP)、pH、化学需氧量(CODCr)、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氧化还原电位(ORP)、透明 度、叶绿素 a 等,根据河道自身特点可进行增补。 4.1.4 河道沉积物分析测试指标应包括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氮(TN)、总磷(TP)、 石油类等,并对底泥样品进行现场描述,如质地、颜色、气味等,根据河道自身特点可进行增补。 4.2 水体评价 4.2.1 河道水体评价应在水文、水质、底质等历史及现状资料收集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状河道 存在的问题。 4.2.2 水质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 4.2.3 沉积物的底泥质量应在污染现状调研的基础上与背景值以及底泥污染物向上覆水的释放动力相 结合对底泥的污染水平进行判定。 4.2.4 底泥污染物释放的评价符合 GB 3838。 4.3 风险评价 4.3.1 针对河道污染物及污染特征应采取相应的风险评价方法。 4.3.2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方法及要求执行 HJ/T 2.3。 5 重污染河道综合整治 2 DB12/T 735—2017 5.1 河道整治工程 5.1.1 整治工程实施流程 重污染河道整治一般包括: ——河道现状调查; ——问题分析诊断; ——整治目标确定; ——方案设计比选; ——工程实施与管理。 5.1.2 整治目标 明确河道整治工程的目标,包括生态环境、水质净化和亲水景观等目标,有灌溉、防洪需要的河道 需兼顾其水利功能目标,通航河道还应兼顾其航运功能目标。 5.1.3 基本原则 5.1.3.1 5.1.3.2 5.1.3.3 5.1.3.4 保持河道走线和岸线形态不变。 采用生态岸堤结构形式。 应用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建筑材料。 应用截污、净化等先进的环保技术。 5.1.4 岸线设计 河道岸线设计应保持河道的蜿蜒性,在满足相关规划的情况下,平面形态设计宜依据现状河道走向, 保留及恢复河道的自然弯曲形态,避免裁弯取直,稳定河势,保持原有河道形态的自然属性。 5.1.5 断面设计 5.1.5.1 河道断面设计包括纵断面设计和横断面设计。 5.1.5.2 河道纵断面设计应结合岸线设计,充分考虑河道的现有地形特点,尽量避免高挖低填,减少 土方工程量,保持河道纵断面的原有自然状态,避免影响河势改变。 5.1.5.3 河道横断面设计应保证断面形式的多样化,可在河道规划断面的基础上,根据生态要求和水 流特性进行适度调整,使河道具有不对称的几何特征。河道断面的不对称性可从两侧坡比的不对称、平 台高度及宽度不对称等方面进行设计,形成多样化的断面形式。 5.1.6 河底微地形设计 5.1.6.1 河底微地形可在河道平面及断面确定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在不影响断面过流的前提 下,形成深浅交替的浅滩和深潭,产生急流、缓流等多种水流条件,形成多样化的生境。 5.1.6.2 深潭与浅滩宜成对设计;在河湾段,深潭宜设在弯曲段外侧,浅滩宜设在弯曲段内侧。 5.1.6.3 浅滩及深潭布置可结合小型结构物、河床抛石、人工鱼巢等进行设计。 5.1.6.4 河道微地形构建一般宜优先选用块石、石笼、木头等天然材料。 5.1.7 硬质护岸改造设计 5.1.7.1 直立式挡墙护岸改造,可根据挡墙高度、水位高低在种植槽内种植水生植物、小灌木、藤本 类植被。在不影响护岸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在直立挡墙顶悬挂长条形生态植生袋,遮挡直立式挡墙。 3 DB12/T 735—2017 5.1.7.2 斜坡式护坡护岸改造,可将坡面硬质护坡拆除后新建生态护坡,或在原有基础上改造,如护 坡表面采用框格填充生态袋、框格填充耕植土或草皮等护面结构。 5.1.8 建筑材料选择 5.1.8.1 应采用新型的生态岸坡建筑材料,减少混凝土、浆砌块石等硬质材料的使用。选择的建筑材 料应适宜水生植物的生长。 5.1.8.2 生态护岸材料首先要满足结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等相关要求,同时能较好地为河道生态环 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生态护岸材料可分为天然材质护岸及人工材质护岸。 5.1.8.3 近自然河道设计时建筑材料一般可采用以下形式: ——石笼; ——生态袋; ——生态混凝土块; ——开孔式混凝土砌块; ——干砌石护坡; ——抛石护岸; ——网垫植被类护坡; ——植生护坡。 5.1.8.4 新型及未列入上述护岸材料的其他生态型护岸材料,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护岸稳定安全和 维持生境连续性要求的前提下,需在国内外有规模化成功应用的案例,方可在本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中 示范应用。示范工程经鉴定满足生态功能、相关质量及验收要求后,新型生态护岸材料方可规模化应用。 5.2 调蓄截污技术 5.2.1 雨水泵站调蓄池 5.2.1.1 通过在雨水泵站前设置调蓄池,将雨水系统的初期雨水和旱季存水等高污染负荷雨水收集、 储存,进行水质处置后再排入受纳河道以控制其对水体的污染负荷。 5.2.1.2 雨水泵站调蓄池的设置应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其位置应根据调蓄目的、排水体制、管网布置、 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5.2.1.3 当用于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泵站调蓄池设计参数的计算应按照 GB 50014 中的有 关内容执行。在满足 GB 50014 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计算机技术和数学方法,对雨水水质变化情况进 行模拟,其结果作为设计参考,以保证径流污染的有效控制,同时节省成本,节约资源和能源。 5.2.1.4 雨水泵站调蓄池应设置清洗、排气和除臭等附属设施和检修通道。用于控制径流污染的雨水 调蓄池出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当下游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满足雨水调蓄池放空要求时,应设置雨水调蓄池 出水处理装置。 5.2.2 雨洪控制隧道技术 5.2.2.1 用于收集、储存雨水系统的初期雨水和旱季存水等高污染负荷雨水,以控制其对受纳河道水 体的污染负荷。 5.2.2.2 在排水系统溢流口较多且密集、溢流水量大,或传统的地面及地下排放、存储设施不具备空 间条件或难以快速奏效等条件下,可考虑设置雨洪控制隧道。 5.2.2.3 雨洪控制隧道的构造通常应包括主隧道、衔接设施、通风系统、出口设施和控制中心等部分。 根据功能和控制目的,可将隧道分为污染控制、洪涝控制和多功能三种,不同种类的隧道,技术路线、 4 DB12/T 73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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