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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4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556—2017 代替 DB13/T 556-2004 舍饲养羊技术规程 2017 - 03 - 29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06 - 01 实施 发 布 DB13/T 55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 556-2004《舍饲养羊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英杰、刘月琴、段春辉、郭云霞、翟刚、李振林、郝云武、王志成、闫甫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556-2004。 I DB13/T 556—2017 舍饲养羊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舍饲养羊的养殖场建设、日常管理、各类型羊的饲养管理、饲料、繁殖及档案资料记 录等技术环节,并对工作人员卫生提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舍饲种羊场和繁育羊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l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 l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l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7237-2008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 l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001年农业部第168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农业部公告24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230030199502) 《兽药质量标准》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3 舍饲养殖场建设 3.1 场址要求 3.1.1 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3.1.2 羊场应建在交通方便、水质良好、地势高燥、环境幽静、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及其他污染 的地区,并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 3.1.3 羊场与居民点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 1000 m 以上,与其它养殖场应保持 1500 m 以上,距离屠宰 场、制革厂、化工厂和兽医院等污染严重的地点 2000 m 以上。 3.1.4 羊场与主要公路的距离至少应在 300 m 以上,如设有围墙时可缩小到 50 m。 3.2 场区布局 3.2.1 分为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处理区,各区分界明显。 3.2.2 管理区应设在与风向平行的一侧,距离生产区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或用围墙隔离。 3.2.3 生产区的羊舍布局按主风向依次为产羔室、羔羊舍、育成羊舍、成年羊舍。生产区入口处必须 设置消毒池及紫外线消毒灯或喷雾消毒设施。 1 DB13/T 556—2017 3.2.3.1 在生产区内应按规模大小、饲养批次的不同,将其分成几个小区,各小区之间应相隔一定的 距离。 3.2.3.2 生产区应设置专用清洁道和专用污道。 3.2.4 粪便污水处理区应设在下风口或地势较低的地方,距生产区有一定间距。 3.2.5 场区内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2.6 场区内应具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排水系统,做好雨污分流。 3.3 羊舍建筑 3.3.1 羊舍面积 2 2 2 2 2 2 3.3.1.1 产羔母羊 1.4 m ~2.0 m ,群养公羊 2.0 m ~2.5 m ,独栏种公羊 4 m ~6 m ,成年母羊和育 2 2 成羊 1.0 m ~2.0 m 。 3.3.1.2 产羔室可按场内基础母羊总面积的 20 %~25 %计算面积。 3.3.1.3 运动场面积一般为羊舍面积的 2 至 2.5 倍。 3.3.2 羊舍的跨度、长度和高度 有窗自然通风的羊舍跨度一般以7 m~13 m,长度50 m内为宜,墙体高度不低于2.5 m。 3.3.3 门、窗 一般门宽 2.5 m~3.0 m、高 1.8 m~2.0 m,设双扇门。窗面积不低于地面面积的 1/10。 3.3.4 羊舍地面 羊舍地面可采用砖地面或漏缝地板。 3.3.5 温度与通风 羊舍冬季温度 0℃以上,羔羊舍 8℃以上,产房温度在 10℃~18℃为宜。夏季高温季节通风设施要 完善,可在羊舍顶部开设通气孔,做好通风降温。 4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4.1 羊场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2 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饲草、饲料收购、加工、饲养等工作: a) b) c) d) 痢疾、伤寒、弯杆菌病、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布鲁氏菌病;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其他人畜共患的疾病。 4.3 饲养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靴)并及时清洗、消毒。 5 日常管理 5.1 羊只调入按 GB l6567 执行。 5.2 饲喂:羊只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喂要定时定量,不喂污染、腐败及冰冻饲料。 5.3 饮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5.4 每天清洗料槽、水槽,保持地面和运动场清洁。 5.5 场区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 5.6 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 5.7 检疫 2 DB13/T 556—2017 每年春季或秋季对羊群进行小反刍兽疫、炭疽、口蹄疫、快疫、毒血症、布鲁氏菌、羊痘的实验室 检疫,对检出的阳性羊按有关法规处理。检测方法按GB 16549和GB 16567执行。 5.8 调出 羊只的调出执行GB l6567。 5.9 粪便污物及病死羊处理 病死羊、扑杀羊及其污物的处理执行GB l6548,羊只粪便的处理执行GB 7959。 5.10 防疫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及其配套法规。 5.11 消毒 选择适宜的消毒剂对羊舍等定期消毒。 5.11.1 兽药使用 按照国家《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 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兽药。 6 各类型羊的饲养管理 羊群一般分为羔羊、育成羊、繁殖母羊及种公羊等,各类型羊应按照营养需要标准配制TMR日粮。 6.1 繁殖母羊的饲养管理: a) b) c) 母羊一般分为空怀期、妊娠前期、妊娠后期、哺乳前期和哺乳后期。绵羊和山羊在不同生理阶 段的日粮营养水平参照附录 A; 羊饲喂量以不剩料或剩少许料为原则; 临产母羊做好分娩及产房准备工作。哺乳母羊要经常检查乳房,发现异常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羔羊断奶时应提前减少母羊多汁料和精料的喂量。 6.2 羔羊的饲养管理 6.2.1 及时吃初乳。 6.2.2 缺奶羔羊应采用人工哺乳或寄养。 6.2.3 羔羊 l0 日龄开始训练采食优质青干草和颗粒料开食。 6.2.4 断奶 羔羊一般 2 月龄左右断奶。 6.3 育成羊的饲养管理 育成公、母羊要分别组群,给予不同营养水平的日粮。一般育成羊日增重要求绵羊150 g~200 g, 山羊100 g。 6.4 种公羊的饲养管理 种公羊饲养分为非配种期和配种期。绵羊和山羊在非配种期、配种期的日粮营养水平见附录A。公 羊每天都应有适当的运动。 7 饲料 7.1 饲料配合的原则 根据饲养标准和饲料营养价值,结合饲养实践和饲料成本等因素配制日粮。 7.1.1 饲料要搭配合理,粗饲料比例不低于 50 %。 7.1.2 保证原料质量。 3 DB13/T 556—2017 7.1.3 充分利用当地饲料资源,因地制宜,多种搭配。 7.1.4 日粮配合要从羊的体重、体况和饲料适口性及体积等方面综合考虑。 7.1.5 日粮需相对稳定。 7.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7.2.1 饲料和饲料原料符合 GB 13078 规定,不得使用动物源性饲料。 7.2.2 饲料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养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 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8 繁殖 8.1 初配年龄 育成母羊体重达到成年体重70 %时进行第一次配种较为适宜。 8.2 选配 公羊的品质要好于母羊;要选择与母羊无亲缘或近亲关系的公羊进行配种。 8.3 配种 采取自然辅助配种,公母比为1:25;人工授精配种,公母比为1:200~1:400。母羊发情后的8小时~ 12小时第一次配种,8小时~12小时后再配一次。 9 档案资料记录 9.1 舍饲种羊场必须有完整的育种资料。 9.2 常用的舍饲种羊育种记录如下: a) b) c) d) e) f) g) 4 配种产羔记录。包括:母羊号,与配公羊号,输精日期,输精次数,预产期,实产期,怀孕天 数,初生羔羊毛色、体重、性别、编号等。此外,进行胚胎移植的母羊,还应记录胚胎来源及 胚胎移植的情况、移植日期、产羔日期及产羔情况等; 生长发育记录。按不同年龄定期测量体尺和称重(—般测定初生重,断奶、12 月龄和成年时 的体尺和体重); 外貌评分记录。每头种羊应有一张外貌评分表; 生产性能测定记录。包括: 1) 肉羊:体重,体尺(体高、体长、胸围、管围、十字部高和腰角宽),产羔率(每胎次产 羔率和年平均产羔率); 2) 奶羊:产奶量(可分为个体年度产奶量和后代群体产奶量两种),乳脂率和干物质率等; 3) 毛用羊:剪毛量,剪毛后体重,净毛量,净毛率,细度,长度,羊毛弯曲和羊毛油汗等; 4) 绒山羊:产绒量、净绒率、细度和绒长等。 个体羊记录。每只种羊除登记上述资料外,还应记录品种、出生日期、特征、系谱、健康状况 及防疫情况等; 饲养记录。记录羔羊、育成羊、空怀母羊、妊娠羊、哺乳母羊及种公羊每日、每月、每年的饲 料种类和喂量; 种羊场日志。记录重要的工作事项,如羊群变动、转群、调出调入、死亡及出售等。 DB13/T 556—201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不同类型羊不同生理阶段的营养需要量 表 A.1 不同类型羊不同生理阶段的营养需要量 羊类型 体重 (kg) 生理阶段 空怀期 妊娠 前期 肉用 绵羊 妊娠 后期 60 哺乳 前期 哺乳 后期 肉用 山羊 妊娠 后期 40 哺乳 前期 哺乳 后期 可消化粗蛋白 (g/d) Ca(g/d) P(g/d) 1.15 9.24 80 2.6 2.1 单羔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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