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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60.10 B 61 备案号:54527-2017 内 蒙 DB15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244—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归流河酒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Guiliuhe liquor 2017-05-15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8-15 实施 发 布 DB15/T 1244—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内蒙古科尔沁王酒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科尔沁王酒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鑫、闫彩霞、姜乐、张寰、李相沂、孙树林、张文生。 I DB15/T 1244—2017 地理标志产品 归流河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归流河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归流河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353 玉米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 高粱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781.1 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2 清香型白酒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归流河酒 guiliuhe liquor 以科尔沁右翼前旗辖区内产出的优质红高粱、地下水为原料,以小麦制曲为糖化发酵剂,混蒸混烧, 续碴配料,长期固态发酵酿造而成的酒。 3.2 归流河酒大曲 guiliuhe liquor brick shaped raw starter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按照归流河酒传统工艺制作的中温大曲。 1 DB15/T 1244—2017 4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归流河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保护的范围,科右前旗现辖的3个 苏木、2个乡、9个镇、1个畜牧场,详见附录A。 5 要求 5.1 原辅料 5.1.1 高粱 符合GB/T 8231的规定,产地范围内的优质红高梁,要求颗粒饱满,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虫 蛀。其淀粉含量应达60%~62%,单宁含量5%以下。 5.1.2 玉米 符合GB 1353的规定,产地范围内的优质玉米。 5.1.3 小麦 符合 GB 1351 的规定,颗粒饱满、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虫蛀。 5.1.4 大曲 符合3.2中描述的中温大曲。 5.1.5 水 符合GB 5749的规定,取自于科尔沁右翼前旗辖区内的地下水。 5.2 酿造环境 5.2.1 地理环境 归流河酒产地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 1.7 万平方公里,东与扎 赉特旗毗邻,南和吉林省白城市相接,西同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相连,北靠阿尔山市,西北与蒙古 国接壤。 5.2.2 气候环境 科尔沁右翼前旗地处北纬 45°~47°之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盛产适宜酿酒的东 北红高粱。 5.3 生产工艺要求 归流河酒采用当地的黄粘土以干打垒的方法建成的窖池作为发酵池,窖龄达到 5 年以上,以脱壳的 红高粱等作为酿酒原料,具有较高的糖化力、发酵力和蛋白分解力。酿酒用的红高粱使用手工石磨磨成 4 瓣~-8 瓣,有利于缓慢、长期稳定发酵,保证了酒的营养价值。以人工踩制的中温曲为糖化发酵剂, 大曲磨成小豆粒大小,采用混蒸混烧老五甑工艺,低温入窖,缓慢发酵,文火蒸馏,看花摘酒,入库装 入木制酒海贮存,赋予原酒特殊的香气。 5.4 质量要求 2 DB15/T 1244—2017 5.4.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5.4.1.1 浓香型白酒 浓香型白酒应符合 GB/T 10781.1 规定。 5.4.1.2 清香型白酒 清香型白酒应符合 GB/T 10781.2 规定。 5.4.2 理化指标 理化要求应符合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5.4.2.1 浓香型白酒 浓香型白酒应符合GB/T 10781.1规定。 5.4.2.2 清香型白酒 清香型白酒应符合GB/T 10781.2规定。 5.4.3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5.4.4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 按GB/T 10345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卫生指标 按照GB 275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净含量 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按照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3 DB15/T 1244—2017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标签应按 GB 7718 的规定执行。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执行。 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照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4 DB15/T 1244—2017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归流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 A.1 图A.1 归流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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