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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F 01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808—2018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 Public institution energy audit procedure 2018 - 06 - 07 发布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 07 - 08 实施 发 布 DB12/T 808—2018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2 3 4 5 6 7 8 9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和定义 ......................................................................... 1 总则 ............................................................................... 1 基本规定 ........................................................................... 2 审计程序 ........................................................................... 3 审计内容 ........................................................................... 6 审计方法 ........................................................................... 8 审计报告编写要求 ..................................................................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现场调查表 ......................................................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室内环境检测 .................................................... 1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公共机构用能人数的确定 .......................................... 1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格式示例 .................................... 21 I DB12/T 808—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 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节能推广培训中心、歌山建设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环境与 绿色建筑实验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胜英、柴光宇、李莹、汪磊磊、孟子健、郭春梅、孙金磊、郑少波、于宁、 王宇、伍海燕、陈丹、王茂智、王磊、高健。 II DB12/T 808—2018 引 言 本规程的编制目的是为科学、高效、稳步推进天津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审 计内容和审计方法,真实反映天津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及能源利用水平。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天津市百余家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进行了能 源审计过程现场调研,查阅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总结了近年来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 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 31342、 《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充分考虑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和未 来发展需求,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 III DB12/T 808—2018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的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报告编写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地区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工作,其他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342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 JGJ/T 177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机构 public institution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 通过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 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试和改造建 议。 3.3 审计期 audit period 审计考察的时间区段。 3.4 数据中心 data center 指本单位专门用于放置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网络传输等IT设备,并有不间断电源、空气调节等保 障设备的独立建筑区域。 3.5 绿色运营 gree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依据“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建筑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采取先进、适用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 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减排、环保的各项管理活动的总称。 4 总则 1 DB12/T 808—2018 4.1 为科学、高效、稳步推进天津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 制定本规程。 4.2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有明确的审计范围、边界和目标,内容充分,涵盖能源利用的全过程,开展 能源审计的公共机构应至少正常运行 1 年。 4.3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应制定审计方案,充分做好前期沟通。 4.4 天津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 和规定。 5 基本规定 5.1 审计范围 能源审计应包括要求审计的单栋建筑和整体用能情况。 5.2 审计深度 5.2.1 5.2.2 a) b) c) d) e) f) 5.2.3 a) b) c) d) e)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分为一般能源审计和深度能源审计。 一般能源审计应包括: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用能系统调查; 检测及评估室内环境质量; 基于全年及逐月用电、蒸汽、天然气、油、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等账单,核算公共机构年总 能耗和各类能源能耗指标; 分析计算建筑供暖空调、照明插座、动力、生活热水、餐饮及其他等各分项能耗指标; 审查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文件,对公共机构进行现场巡查,评估公共机构运营与管理水平; 对供暖、制冷和照明等各分项供能系统做出评价,提出节能改造改进措施。 深度审计除在达到一般能源审计要求外,还应包括: 建筑设备能效测评;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测评; 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方案; 基于实测数据或能耗软件分析测算节能量,同时对实施节能改造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分析; 根据被审计机构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测工作。 5.3 信息收集 5.3.1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应符合 GB/T 31342 相关内容。 5.3.2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信息应符合 GB/T 31342 相关内容,还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物各层功 能信息。 5.3.3 用能基本信息应包括: a) 公共机构连续 3 年能耗数据原始记录、能源资源统计相关报表、费用账单,统计公共机构在审 计期内的能源资源消耗种类及数量。提供的能源资源消费账单应以实际消费收据账单为准,并 由审计机构拍照存档。公共机构存在新建建筑的,应至少提供正常运行后 1 年的用能数据; b) 设计图纸、运行记录、相关用能设备原始文件等,统计公共机构主要用能系统信息。公共机构 主要用能系统一般包括供暖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动力系统、 室内用能设备、数据中心用能系统以及特殊用能系统等,应分别统计各用能系统的设备配置、 服务区域、运行情况以及能源消耗数据; 2 DB12/T 808—2018 c) 能源计量网络图、能源计量器具台账、维修及校验记录等,收集能源计量配备和管理方面的信 息; d)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方面的信息应包括能源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能源管理制度文件、能源管理 活动记录档案等。 6 审计程序 6.1 审计准备阶段 6.1.1 能源审计项目确立后,审计机构成立能源审计工作组,制定初步审计方案,并向被审计机构发 放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表、建筑物基本信息表及公共机构能源账单表等。 6.1.2 被审计机构应成立能源审计小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完成基本信息表及账单表(参见 附录 A),确定配合能源审计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络人。 6.1.3 审计机构审查基本信息表和账单表后,判断公共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能源审计的条件,确定审计 目标。若有不满足要求,及时向被审计机构提出。 6.2 审计实施阶段 6.2.1 审计工作组主持召开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交流会,与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责任人沟通,确 定能源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内容,以及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辅助条件,核查审计准备阶段发 放的表单数据。 6.2.2 被审计机构应向审计工作组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现场工 作支持。 6.2.3 现场审计工作分为文件审查和调研测试两个部分: a) 文件审查应包括对被审计机构建筑的竣工图纸、能源账单、能耗监测数据、主要设备的台帐、 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已采取的节能措施、能源管理等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对必要文件进行复印、扫描或影像记录; b) 调研测试应包括对公共机构巡查、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室内环境质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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