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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 Z 25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2583—2017 民用清洁燃烧炉具废气排放检测方法 2017 - 11 - 22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2 - 22 实施 发 布 DB13/T 2583—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村能源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浦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凯、董立鹏、孙振锋、谢剑锋、杨树平、侯冬利、高芳、胡英梅、冯建 社、崔永琴、史春桥、牛洁平、孙 硕、穆 岩、高晨皓、张 策、刘 悦、张鸿庆、薛会文、刘胜 锁、陈爱利、刘翠红、田力欣。 I DB13/T 2583—2017 民用清洁燃烧炉具废气排放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清洁燃烧炉具废气排放检测的试验仪器设备、采样位置和采样点、检测准备、 颗粒物的测定、气态污染物的测定、烟气黑度、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结果计算与表示、质量保证和 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符合GB/T 21923、DB13/ 2081标准燃料的民用清洁燃烧炉具排放的废气中颗粒 物与气态污染物检测的手工采样和测定方法,以及便携式仪器检测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DB13/T 2125 民用清洁燃烧炉具 3 术语和定义 HJ/T 397、DB13/T 2125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恒流采样 将采样嘴平面正对排气气流,以恒定的流量在排气筒中采样。 4 测试仪器设备 4.1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满足 JJG 680 要求。 4.2 颗粒物采样管,长度 1.5 m。 4.3 β 传感器式快速烟尘测试仪,满足 HJ/T 48 要求。 4.4 热电偶或电阻温度计,其示值误差不大于 3℃。 1 DB13/T 2583—2017 4.5 定电位烟气分析仪,满足 JJG 968 要求。 4.6 非分散红外分析仪,满足 JJG 968 要求。 4.7 林格曼黑度图,满足 HJ/T 398 要求。 5 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5.1 采样位置及采样孔 采样位置优先选择在垂直的排气筒上,距炉具烟气出口标高1.0 m左右。在选定的采样位置上开设 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80 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 mm。 5.2 采样布点 当炉具排气筒直径小于300 mm时,取中心位置作为采样点;当排气筒直径大于300 mm时,按照HJ/T 397要求布设采样点。 6 检测准备 6.1 检测工况 检测应在炉具额定供热量下进行。 6.2 排气参数的测定 排气温度、水分含量、氧含量、排气流速、流量等排气参数的测定应符合HJ/T 397的规定。 7 颗粒物的测定 7.1 重量法 7.1.1 采样前准备工作 7.1.1.1 对自动烟尘(气)测试仪进行流量校准;检查所有的测试仪器功能是否正常,干燥器中的硅 胶是否失效,检查仪器的气密性。 7.1.1.2 滤筒处理和称重。将滤筒编号,在 105 ℃~110 ℃之间的烘箱中烘干 1 h,取出放入干燥 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分度值 0.1 mg 的天平称量,两次称量之差应不超过 0.5 mg。 7.1.1.3 采样头处理和称重按照 DB13/T 2375 中第 8.2.1 条的要求。 7.1.2 采样步骤 7.1.2.1 连接采样系统,自动烟尘(气)测试仪开机后输入管道尺寸等参数。 7.1.2.2 测定烟气中水分含量,预测流速。排气流速小于 5 m/s 时,采用恒流采样,采气流量可设为 25 L/min;排气流速大于或等于 5 m/s 时,按照 HJ/T 397 要求采样。 7.1.2.3 将已称重的滤筒(采样头)装入采样管内,输入滤筒(采样头)编号,安装仪器推荐尺寸采 样嘴。将组合采样管背对气流方向插入烟道中,密封采样孔。 2 DB13/T 2583—2017 7.1.2.4 使采样嘴及皮托管全压测孔位于采样点正对气流方向,启动抽气泵。 7.1.2.5 采样完毕后,转动采样枪,使采样嘴背对气流方向,从烟道中取出采样管。将滤筒(采样头) 放入专用的容器中保存。保存并打印采样数据。 7.1.3 样品分析 采样后的滤筒(采样头,采样头外表面应用滤纸沾取无水乙醇擦拭干净)烘干、恒重、称量过程 和条件同采样前。采样前后滤筒(采样头)质量之差与采气标况体积比值,即为颗粒物实测浓度。 7.2 β射线法 按照DB13/T 2376中第8章的要求进行测试。 8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8.1 定电位电解法 8.1.1 测定前准备工作 8.1.1.1 检查并清洁采样预处理器的颗粒物过滤器、除湿器和输气管路,必要时更换滤料。 8.1.1.2 按照使用说明书连接采样管、采样预处理器和检测仪的气路和电路。 8.1.1.3 定电位烟气分析仪的校准按照 HJ/T 57 和 HJ 693 的要求进行。 8.1.2 测定步骤 8.1.2.1 将采样管置于环境空气中,接通仪器电源,仪器自检并校正零点后,自动进入测定状态。 8.1.2.2 将采样管插入烟道中,密封采样孔使之不漏气,抽取烟气进行测定,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即可 记录(打印)测试数据。 8.1.2.3 读数完毕,将采样管从烟道取出置于环境空气中,或切换至空气进气管路,抽取干净空气直 至仪器示值符合说明书要求后,将采样管插入烟道进行第二次测试。 8.1.2.4 重复 8.1.2.2~8.1.2.3 步骤,直至测试完毕。 8.1.2.5 测定结束后,将采样管从烟道取出置于环境空气中,抽取干净空气直至仪器示值符合说明书 要求后关机。 8.2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8.2.1 测定前准备工作 非分散红外分析仪的校准按照HJ/T 57和HJ 693的要求进行。 8.2.2 测定步骤 把采样枪插入烟道采样点位,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连续自动采样,用废气清洗采样管,抽取废 气进行测定,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即可记录读数,每分钟至少记录一次检测结果。测定结束后,将采样 管置于洁净的环境空气中,待仪器的示值回到零点后关机。 3 DB13/T 2583—2017 9 烟气黑度的测定 烟气黑度测定按照HJ/T 398中相关规定进行。 10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 颗粒物样品采集 3 次,每次采样时间 45 min;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小时测试 3 次,每次测试 时间不少于 10 min,每分钟至少记录 1 次检测结果,取平均值作为单次检测结果,3 次数据取平均 值为小时浓度值。 11 结果计算与表示 实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按公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 = '  21   (O2 ) 21   ' (O2 ) ……………………………………(1) 式中: 3 ρ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 ; 3 ρ ′——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  (O 2 ) ——实测的氧含量;  (O 2 ) ——基准氧含量,取9.0。 基准氧含量按照GB 13271的要求执行。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1 仪器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的检定和校准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 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检测工作。 12.2 颗粒物的测定 12.2.1 重量法 12.2.1.1 在制作采样头时,应避免滤膜破损造成质量损失,采样装置制作完成后,部件整体应密封 良好。 12.2.1.2 同一称量部件在采样前后称量使用同一天平,环境条件应当保持一致。 12.2.1.3 采用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方法时,每次称量应使用标准砝码校准天平,标准砝码应与需称量 部件质量相当;同一系列中任何低于全程空白的结果都是无效的。 12.2.2 β射线法 测定过程中应确保测孔密封,避免改变原有流场。 4 DB13/T 2583—2017 12.3 气态污染物的测定 12.3.1 定电位电解法 12.3.1.1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应根据仪器使用频率,每 3 个月至半年校准一次。在使用频率 较高的情况下,应增加校准次数。 12.3.1.2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的电化学传感器寿命一般为 1 年~ 2 年,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 显下降或已失效,必须及时更换传感器,送计量部门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 12.3.2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12.3.2.1 仪器抗负压能力应大于烟道负压,避免仪器采样流量减少,导致测定结果偏低或无法测出。 12.3.2.2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NO2 至 NO 转换效率的测定,若转化效率低于 85%,建议更换还原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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