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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 L 04 DB51 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622—2019 四川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ichuan official vehicle platform 2019 - 10 - 25 发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1 - 01 实施 发 布 DB51/T 2622—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机构与职责 ........................................................................ 1 6 平台主要功能 ...................................................................... 3 7 平台管理要求 ...................................................................... 3 8 监督评价 .......................................................................... 6 参考文献 ............................................................................. 8 I DB51/T 262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君泽、陈国忠、彭葛飞、李政、宋立新、赵俊杰、李薇。 II DB51/T 2622—2019 四川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总体要求、机构与职责、平台主要功能、平台管理要求和 监督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公务 用车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公务用车平台遵循分工明确、流程规范、运行可靠、保障高效的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4.2 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需要的车辆外)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应全部 纳入平台管理,统一安装定位终端设备。实物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公务用车基础信息也应纳入平台管理。 4.3 使用单位应按系统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务用车平台办理公务用车调度派遣、配备更新、资产处置、 维护保养、汽车租赁等业务。 5 机构与职责 5.1 管理单位 5.1.1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5.1.1.1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公务用车平台各项业务工作,制定全省公务用车平台数据标准。 5.1.1.2 统计汇总全省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的配备使用情况。 5.1.1.3 承担省委省政府处置突发事项或重大活动应急用车的调度派遣工作。 5.1.2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 1 DB51/T 2622—2019 5.1.2.1 负责本级公务用车平台日常运行管理。 5.1.2.2 及时录入、更新本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定点加油、维修、保险、汽车租赁等政府 采购信息。 5.1.2.3 审核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相关信息。 5.1.2.4 统计汇总本级党政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执法 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的配备使用情况。 5.1.2.5 承担本级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项或重大活动应急用车的调度派遣工作。 5.1.3 财政部门 5.1.3.1 审核下达本级公务用车平台年度运行维护经费。 5.1.3.2 审核本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相关信息。 5.1.3.3 统计汇总本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配备使用情况。 5.1.4 运维保障部门 5.1.4.1 5.1.4.2 5.1.4.3 5.1.4.4 负责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维护、应用实施、系统更新和信息安全。 制定本级公务用车平台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和监管制度。 受理、核实、解决、反馈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台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处理信息系统安全风险或漏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5.2 使用单位 5.2.1 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平台管理和应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内部使用管理职责、权限、流程, 及时向运维保障部门及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反映平台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2.2 及时录入、更新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基础信息、使用信息、费用信息以及配 备更新、资产处置等信息。 5.3 系统角色 5.3.1 用车人 通过公务用车平台(网页端、APP端)申请公务用车出行,查看用车申请状态,打印派车单,填写 驾驶员评价。 5.3.2 审批人 对用车人已上报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根据用车申请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是否同意派遣车辆。 5.3.3 调度员 5.3.3.1 调度员根据用车申请单、车辆动态、驾驶员情况安排出车任务,并通过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驾 驶员。 5.3.3.2 调度员可通过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轨迹、油耗,录入车辆加油、过路、停车、洗车 等日常费用,录入车辆定点加油、保险、维修等定点机构信息,统计分析单位车辆、里程、费用等信息。 5.3.4 驾驶员 驾驶员通过平台接受派车任务、完成派车任务、结束派车任务。 2 DB51/T 2622—2019 5.3.5 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增加、删除、查看、修改单位所有信息,包含基础信息、费用信息、预警报警 信息、定点机构信息、统计信息。 6 平台主要功能 公务用车平台主要功能如图1所示。 图1 公务用车平台主要功能 7 平台管理要求 7.1 账号授权管理 7.1.1 7.1.2 7.1.3 7.1.4 公务用车平台实行用户账号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权限为使用单位单独设置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员账号。 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账号,实行实名登记并绑定本人手机号码,确保账号安全。 平台账号所有人定期修改登陆密码,账号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7.2 应用信息管理 3 DB51/T 2622—2019 7.2.1 使用单位应在车辆相关费用产生当日将有关信息录入平台,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补录,但不应 超过 15 个工作日。 7.2.2 使用单位通过平台与实际工作比对,发现信息不一致时,应向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实发现确有不一致需修改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更正。 7.2.3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在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 之间实行数据资源共享,并主动接入上一级公务用车平台;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编制格式统一、语 义规范的数据交换格式和数据服务相关接口,集中采集全省公务用车数据,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 等网络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信息共享模式如图 2 所示。 图2 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共享模式 7.3 车辆调度管理 7.3.1 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调度流程如图 3 所示。 4 DB51/T 2622—2019 图3 公务用车平台车辆调度流程 7.3.2 公务用车出行应按照平台既定的行程直达目的地,不得随意改变,不得前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 地区或地点。因故确需改变行程时,应及时通过平台申请。 7.3.3 使用单位应主动配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本级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应急用车调 度派遣工作。执行任务时,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职责通过平台集中调动待命车辆,使用 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 7.4 车载设备管理 7.4.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故意干扰定位终端设备信号、拆装和损坏定位终端设备。 7.4.2 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定位终端设备工作状态,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运维保障部门报修,确保 终端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4.3 使用单位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报废、拍卖公务用车后,应于 3 个工作日内联系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拆除定位终端。 7.5 平台安全管理 7.5.1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提高平台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7.5.2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制定公务用车平台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 制,定期开展公务用车平台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做好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7.5.3 运维保障部门应按 GB/T 20269 的要求建立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机房管理、网络病毒维护、 网络安全监测等制度,制定包括系统设施和操作等内容的系统安全目标与范围计划文件。 7.5.4 运维保障部门应定期开展设备巡检、日志审计、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安全加固、数据备份、 系统加固和病毒库升级工作,出具安全运维报告;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 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7.5.5 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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