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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39 陕 DB61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 1113.2—2017 黑木耳标准综合体 第 2 部分:黑木耳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Auricularia auricula standard complex Part 2: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pure culture of Auricularia auricular 2017 - 10 - 25 发布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1 - 25 实施 发 布 DB61/T 1113.2—2017 目 前 次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5 生产要求 ........................................................................... 4 6 标签、标志、包装 ................................................................... 5 7 运输贮存 ...........................................................................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常用母种培养基及其配方 ...................................... 6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原种和栽培种常用培养基配方 .................................. 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液体菌种常用培养基配方 ...................................... 8 I DB61/T 1113.2—2017 前 言 本部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61/T 1113《黑木耳标准综合体》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黑木耳产地环境; ——第2部分:黑木耳菌种生产技术规范; ——第3部分:黑木耳端木栽培技术规范; ——第4部分:黑木耳袋料栽培技术规范; ——第5部分:黑木耳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DB61/T 1113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汉中植物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陕西省农业厅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汉中植物研究所、陕西理工大学、商洛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西乡县农业局、汉台区汉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谢海彬、解修超、党芳志、李晓林、李大算、叶彦慧。 本部分由汉中植物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部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汉中植物研究所 电话:0916-2517605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路550号 邮编:723000 II DB61/T 1113.2—2017 黑木耳标准综合体 第 2 部分:黑木耳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木耳菌种生产的技术要求、生产要求、标签标志、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区域内黑木耳菌种生产。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9169 黑木耳菌种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第5号)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第6号)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第6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菌种 strain 生长在适宜基质上具结实性的菌丝培养物,包括母种、原种和栽培种。 3.2 母种 stock culture 经各种方法选育得到的具结实性的菌丝体纯培养物及其继代培养物。也称一级种、试管种。 3.3 原种 stock seed 由母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也称二级种。 3.4 1 DB61/T 1113.2—2017 栽培种 cultivar 由原种移植、扩大培养而成的菌丝体纯培养物。栽培种只能用于栽培,不可再次扩大繁殖菌种。 也称三级种。 3.5 品种 variety 经各种方法选育出来的具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可用于商业栽培的食用菌纯培养物。 3.6 液体菌种 the liquid strain 采用液体深层培养法获得的菌种。在发酵罐中,采用液体培养基通入无菌空气并加以搅拌,以增加 培养基中溶解氧含量,控制发酵工艺参数,获得大量菌体工艺。 3.7 种性 characters of variety 食用菌的品种特性,是鉴别食用菌菌种或品种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包括对温度、湿度、酸碱 度 、光线和氧气的要求,抗逆性、丰产性、出耳迟早、出耳潮数 、栽培周期、商品质量及栽培习性等 农艺性状。 4 技术要求 4.1 生产单位及技术人员 从事菌种生产的单位,应配备菌种生产技术员和检验员,符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要求。 4.2 厂房设置和布局 4.2.1 厂房应有各自隔离的摊晒场、原材料库、装袋间、灭菌间、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贮存室、 菌种检验室等。菌种生产厂房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无菌区与有菌区有效隔离。 4.2.2 液体菌种生产的发酵间和接种间按照 GB 50073 执行。 4.3 仪器设备 4.3.1 固体菌种:磅秤、天平、装袋机、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设施、净化工作台或接种箱、调温设 备、培养架、恒温箱、冰箱、显微镜等。 4.3.2 液体菌种:恒温摇床、发酵罐、空气压缩机、空气过滤器、油水分离器等。 4.4 生产时间 黑木耳母种生产宜在8月中旬开始,母种生长15d±3d;原种生产宜在9月上旬开始,原种生长45d ±5d;栽培种生产宜在10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栽培种生长55d±5d,确保2月10日前菌种长满袋。 液体菌种或木扦原种生产栽培种可推迟10d~15d生产。 4.5 种源 4.5.1 使用品种 2 DB61/T 1113.2—2017 应从具有一级或二级《菌种生产许可证》单位引种。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种性不清、随意冠名的菌 种和生产性状未经系统试验验证的组织分离物作种源生产菌种。 4.5.2 种源质量 种源质量应符合GB 19169的要求。 4.5.3 移植扩大 2 2 4.5.3.1 母种移植扩大原种,每支试管不宜超过 6 瓶(袋);摇瓶培养每瓶接入斜面菌种块 2cm ~3cm 。 4.5.3.2 原种移植扩大栽培种,木扦种每瓶(袋)插入 1 根~2 根木扦,木屑种不宜超过 35 瓶(袋),麦 粒种不宜超过 50 瓶(袋)。 4.5.3.3 液体菌种用于固体原种或栽培种生产时,每瓶(袋)接入量为 10ml~20ml。一级种子罐的接 种量为其容积的 5﹪~7﹪,二级种子罐的接种量为 10﹪~30﹪。 4.6 生产工艺流程 4.6.1 固体菌种 固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培养基配制 分装 灭菌 接种 培养(检查) 成品 图1 固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图 4.6.2 液体菌种 液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 母种 摇瓶培养 净化处理 培养基配制 灭菌 冷却 发酵 空气 接种固体菌种 图 2 液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图 3 DB61/T 1113.2—2017 5 生产要求 5.1 容器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试管:规格 18mm×180mm 或 20mm×200mm。 玻璃瓶:550mL~850mL、瓶口直径 3cm~4cm,无色。 塑料瓶:550mL~850mL、瓶口直径 3cm~4cm,无色,耐 126℃高温。 聚丙烯塑料袋:15cm×28cm 或 17cm×35cm,耐 126℃高温,质量符合 GB 9688 规定。 聚乙烯塑料袋:15cm×28cm 或 17cm×35cm,质量符合 GB 9687 规定。 三角瓶:250mL~500mL。 一级种子罐:50L~100L。 二级种子罐:500L~1000L。 每批次菌种的容器规格一致。 5.2 培养原料 培养原料应符合NY/T 528的要求。不能使用松、柏等含油脂树种的木屑。原料应新鲜、无虫、无螨、 无霉变、洁净、干燥。菌种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5.3 培养基 5.3.1 母种培养基 母种培养基的分装量为试管长度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培养基配方见附录A。 5.3.2 原种、栽培种培养基 培养基配方见附录B。 5.3.3 液体种培养基 培养基配方见附录C。 5.4 灭菌 5.4.1 培养基配制后在 4h 内进锅灭菌。母种培养基灭菌 121℃,30min。原种培养基灭菌 121℃,1.5h。 栽培种培养基常压灭菌 100℃,10h~l2h;高压灭菌 121℃,1.5h。 5.4.2 液体种培养基灭菌:121℃~124℃,40min。 5.5 灭菌检查 5.5.1 母种培养基随机抽取 3%~5%的样品,28℃恒温培养,48h 后检查,无杂菌长出的为灭菌合格。 5.5.2 原种和栽培种培养基随机抽取 1 %的样品,接种于附录 A 的培养基,28℃恒温培养,48h 后检查, 无杂菌长出的为灭菌合格。 5.6 冷却 培养基灭菌后,冷却到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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