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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30 3304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4/T 063—2021 芦笋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fertilizer and feedstuff utilization of asparagus straw 2021 - 03 - 10 发布 2021 - 04 - 10 实施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4/T 063—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市水月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平湖市农业技术 推广中心、平湖市植保土肥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山东大学、平湖市华凰果蔬专业合作社、平湖市缘绿生态农业科技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勤锋、徐良根、狄艾芳 、徐军、陶勤、李建强、张强、钱晓红、崔兆杰、 孙彩霞、杨丽、陆永其、孙建良、沈根付。 I DB 3304/T 063—2021 芦笋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芦笋秸秆利用的总体要求、还田利用、堆肥利用和裹包青贮饲料利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芦笋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的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芦笋秸秆 asparagus straw 芦笋老化的地上母茎。 注: 一般由芦笋生产基地清园产生。 4 总体要求 芦笋秸秆利用场地应远离人群聚居地、饮用水源、河流湖泊、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等 区域。 芦笋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以就近利用为主。 以绿色和环保为基础,不应在利用过程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5 还田利用 原料选择 病虫害较重的芦笋秸秆,不宜还田。 覆盖还田 1 DB 3304/T 063—2021 芦笋秸秆收获后,可整株用于农作物生产的地面覆盖。 粉碎还田 可将芦笋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粉碎长度以不超过5 cm为宜。 6 堆肥利用 工艺流程 芦笋秸秆的堆肥主要工艺流程为预处理,菌种制备、物料制备、建堆、堆翻等。 预处理 用粉碎机或用铡草机将芦笋秸秆粉碎,长度以不超过 5 cm 为宜。 菌剂制备 6.3.1 宜选择秸秆发酵腐熟剂。发酵腐熟剂应符合 GB 20287 的要求。 3 3 6.3.2 每 2 m ~3 m 粉碎处理后的芦笋秸秆添加 10 kg 发酵腐熟剂,并混合均匀。 6.3.3 含水量调节至 50%~60%为宜。室内放置 24 h~48 h,温度升高至 40℃以上,活化成功。活 化过程中应每隔 12 h 翻堆一次。 6.3.4 根据发酵腐熟剂包装说明,可酌情调整用量。 物料制备 6.4.1 物料混合 结合当地农业废弃物产生实际情况,选择作为辅料,调节物料碳氮比(20:1)~(30:1)为宜。推 荐配方为:每 1000 kg 芦笋母茎(以干重计)添加尿素 10 kg,过磷酸钙 20 kg,菇渣 200 kg,石膏 30 kg,石灰 10 kg。 6.4.2 湿度调节 调节堆料含水量至 50%~60%为宜。洒上活化菌剂,用量比例为 1%。 建堆 将物料堆成条跺状,堆体以高 1.0 m,宽 1.6 m 为宜。 翻堆 在发酵过程中应及时翻堆。第一次在建堆后第 6 d,视堆料含水量,适当补充水分,使其含水量不 低于 40%。其后每隔 4 d 进行一次翻堆,补水,重复处理 3 次~4 次。堆体后期温度逐渐下降并稳定在 40 ℃以下,水分下降到 30%以下即完成发酵。 质量要求 6.7.1 芦笋秸秆堆肥产物应为褐色或黄褐色,呈颗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6.7.2 堆肥产物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2 DB 3304/T 063—2021 表1 芦笋秸秆堆肥质量要求 类别 技术指标 重金属限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 参照NY 525 总养分(N+P2O5+K2O)(以烘干基计),% ≥5.0 参照NY 525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 参照GB/T 8576 酸碱度(pH) 5.5~8.5 参照NY 525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参照GB 18877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参照GB 18877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参照GB 18877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参照GB 18877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参照GB 18877 7 裹包青贮饲料利用 工艺流程 主要工艺流程包括收割转运、预处理、裹包发酵等。 收割转运 芦笋秸秆适时收割,避免雨淋。尽快转运至裹包青贮点。 预处理 7.3.1 芦笋秸秆粉碎宜采用机械粉碎,长度以 2 cm~3 cm 为宜。 7.3.2 含水量调节至 60%~70%为宜。 7.3.3 添加青贮专用发酵菌剂,喷洒,混合均匀。 裹包发酵 7.4.1 进行压实打捆和包膜加工,排出空气,厌氧发酵贮存。青贮拉伸膜宜选用聚乙烯膜(PE 膜), 或氧阻隔膜(OB 膜),不应使用再生塑料生产的拉伸膜。 7.4.2 在青贮发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青贮裹包的密封情况,注意防鼠,防止薄膜破损、漏气及雨水 进入。 7.4.3 青贮发酵时间大于 30 d。 贮后管理 7.5.1 裹包青贮应存放于地面平整,排水良好,没有杂物和其他尖锐物品的地方。 7.5.2 夏季气温较高时宜采用遮阳网覆盖。 质量要求 7.6.1 芦笋秸秆裹包青贮饲料应评价后利用,评定标准见表 2。 3 DB 3304/T 063—2021 表2 芦笋秸秆裹包青贮饲料感官评定标准 等级 色 味 嗅 质地 pH值 优良 绿色或黄绿色 酸味浓 芳香味浓厚 柔软湿润,叶、茎等器官结构完整、保持原状 3.4~4.2 中等 黄褐色,墨绿色 酸味中等 芳香味淡 软、稍干或水分稍多 4.3~4.8 劣等 黑色,褐色 酸味少 腐败味或霉味 干松或黏结成块 大于4.8 7.6.2 评定为劣等的青贮饲料应废弃作肥料化利用,不应用于饲喂反刍动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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