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03.080 CCS A 0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grid-based management for grassroots governance 2021 - 03 - 04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4 - 04 实施 发 布 DB32/T 401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江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无锡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 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开、周峰、周益凯、易海红、符敏红、盛金坤、李佳、王雪茜、郑菲、浦旭 鸣。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治理中网格化管理考核的原则、对象、内容、评分、方式和结果运用。 本文件适用于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的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考核原则 考核应坚持以下原则: a)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b) 注重实绩、科学简便; c) 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5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 a) 县(市、区)职能部门; b) 乡镇(街道); c) 网格员。 6 考核内容 6.1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每月考核: 1) 登录出勤; 2) 巡查轨迹; 3) 巡查事件:入格事件、其他事件; 4) 双随机督查; 5) 入格事件办结率; 6) 典型案件; 7) 业务监督; DB32/T 4011-2021 专项任务; 9) 数据采集; 10) 服务走访; 11) 信息公开; 12) 数据合规。 b) 年度考核: 1) 年终考核; 2) 信息宣传; 3) 创新举措; 4) 部门考核; 5) 网格服务群; 6) 群众满意率; 7) 矛盾纠纷事件上报; 8) 通报批评。 6.2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 a) 任务签审率; b) 配合完成度。 6.3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包括: a) 每月考核: 1) 登录出勤; 2) 巡查轨迹; 3) 巡查事件:入格事件、其他事件; 4) 双随机督查; 5) 入格事件自报自结率; 6) 典型案件; 7) 业务监督; 8) 专项任务; 9) 数据采集; 10) 服务走访; 11) 信息公开; 12) 数据合规。 b) 年度考核: 1) 年终考核; 2) 信息宣传; 3) 创新举措; 4) 网格服务群; 5) 群众满意率; 6) 矛盾纠纷事件上报; 7) 通报批评。 8) 7 考核评分 7.1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工 作考核评分细则按附录 A 要求执行。 DB32/T 4011-2021 7.2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按附录 B 要求执 行。 8 考核方式 8.1 考核频次 8.1.1 每月对登录出勤、巡查轨迹、入格事件办结情况、业务监督、典型案例等进行考核。 8.1.2 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督查考核。 8.2 其他考核 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其他考核。 9 考核结果运用 9.1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的全年绩 效。 9.2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对村(社区)的全年绩效 考核。 DB32/T 4011-2021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A.1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评分表适用于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县(市、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网 格化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表A.1。 表A.1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 类别 项目 评分细则 基础分 对乡镇(街道)考核 登录出勤分 乡镇(街道)所有网格员当月每个工作日都正常登录打卡,得 10 分,每发现一个 网格员一个工作日不登录打卡扣 1 分,10 分扣完为止。 10 网格员每个工作日要在所属网格内开展日常巡查,巡查轨迹要通过终端上传至网 巡查轨迹 格化管理平台,乡镇(街道)所有网格员当月每个工作日都有巡查轨迹,得 5 分, 5 每发现一个网格员一个工作日无巡查轨迹扣 1 分,5 分扣完为止。 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显示 “结束”的入格事件随机抽取 2 件,同时抽取 2 名县(市、区)工作人员作为督 双随机督查 查员,分别对该事件进行复核并上传现场图片,当 2 名督查员的复核结果均为“属 5 实”时,该事件认定为“属实”,否则认定为“不属实”。当月双随机督查“属 实”的事件,得 2.5 分/件;当月双随机督查“不属实”的事件不得分。 各乡镇(街道)根据所属网格化工作人员当月上报至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巡查事件, 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提交至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若推荐案例被 月度 考核 典型案件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录用,则按以下条件得分。某一案例被转 载录用时,以最高得分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10 (一)被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报录用,每件加 2 分,上限不超过 4 分; (二)被综合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录用,每件加 1.5 分,上限不超过 6 分。 由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每月安排负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对各 乡镇(街道)若干个网格进行巡查走访,同时上报走访中发现的巡查事件。县(市、 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每月将负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上报的巡查事件与 该网格的网格员当月上报的事件进行比对,以此确定网格员的巡查成效。同时, 业务监督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每月都将负责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上报的 20 事件全部反馈给相关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按照事件数量平均 赋予分值),由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并在 网格化管理平台中反映处理结果。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每月统 计已处理的事件数量,以此给予相应的分值。 专项任务 根据县(市、区)政府要求在全县(市、区)开展的专项任务(如固废整治、隐 患排查、入户宣传等),各乡镇(街道)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得分。 10 DB32/T 4011-2021 表 A.1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续) 类别 项目 评分细则 基础分 (一)数据采集范围: 1.各县(市、区)政府确定的日常巡查类入格事件; 2.矛盾纠纷、出租房、重点人员、空巢孤寡失助老人、平安稳定、群租房、重点 相关地区类等事件(包括入格事件、其他事件和服务走访记录); 数据采集 3.上级要求的各类信息采集事件。 (二)数据采集数量:每个城市网格每月上报事件不低于 20 条,每个农村网格每 20 月上报事件不低于 10 条(城市网格与农村网格的标准由各县(市、区)政法部门 另行规定); (三)数据采集考核分值:完成数据采集数量的网格数与乡镇(街道)所有网格 数的比值,再乘以 20 分即为考核得分。 网格员根据上级要求或网格化管理平台推送至平板终端的走访任务,按照规定的 服务走访 走访频次和内容,完成走访服务。按要求完成全部走访服务的网格称为走访达标 网格,反之为未达标网格,服务走访考核分值等于达标网格数与乡镇(街道)所 20 有网格数的比值,再乘以 20 分即为考核得分。 月度 入格事件 入格事件的最终状态为“结束”,表明该事件已办结。入格事件的办结期限设定 完成率 为 5 个工作日,各乡镇(街道)每月入格事件完成率不应低于 98%,否则扣 5 分。 0 考核 扣分 项 网格员在工作时,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发放联系卡,各网格按要求在醒目 信息公开 处设置网格公示牌。县(市、区)督查人员每月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未落实信 0 息公开的,扣 1 分。 网格员要通过终端如实上报数据,如果出现重复上报、虚假走访、信息雷同、捏 数据合规 造数据等不合规情况被县(市、区)网格化工作通报点名的,每通报一个网格扣 0 2 分。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当年被各县(市、区)官方渠道的微信公众 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录用的,在年终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再加 0.1 分/篇;被县(市、 信息宣传 区)政府主管刊物、报纸、电视台刊发宣传的,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加 1 分/ 篇;被设区市政府主管刊物、报纸、电视台刊发宣传的,加 2 分/篇;被省级或省 0 级以上党政机构主管刊物刊发宣传的,加 3 分/篇。同一信息(稿件)被转载刊发 年度 加分 考核 项 宣传时,以最高加分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具体创新举措,当年得到县(市、区)及以上政 创新举措 府肯定(有县(市、区)领导批示意见或普发公文,下同)并进行推广的,在年 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加 2 分;得到设区市及以上政府肯定的,加 5 分。 0 DB32/T 4011-2021 表 A.1 网格化管理平台考核评分表(续) 类别 项目 评分细则 基础分 由县(市、区)入格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全年的网格化工作进行评分,县(市、 部门考核 年度 加分 考核 项 0 的加分值,加分上限不超过 5 分。 网格服务 群 群众满意 率 提倡建立面向网格内群众的网格服务群(QQ 群、微信群),建立网格服务群的网 格数与乡镇(街道)所有网格数之比达到 80%的,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加 2 0 分。 年终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就城乡居民对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是否满意进行抽样 调查,未达到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镇街,每低 1 个百分点,在年终考核得 0 分基础上再逐层扣 0.1 分。 平均每个网格每年报送矛盾纠纷不少于有关标准规定,乡镇(街道)实际矛盾纠 扣分 项 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计算各入格部门评分的均值,作为各乡镇(街道) 矛盾调解 纷事件报送数与应完成矛盾纠纷事件报送数的比值未达到 100%的,每低 1 个百分 0 点,在年终考核得分基础上再逐层扣 0.1 分。 通报批评 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或网格化工作人员,

pdf文档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江苏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江苏省 第 1 页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江苏省 第 2 页 DB32-T 4011-2021 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考核规范 江苏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0-11 13:47:0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