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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30 CCS A 12 广 44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314—2021 家政服务 家庭人员照料服务规范 Domestic service Family care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21 - 07 - 09 发布 2021 - 10 - 09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31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广州谷丰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文胜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香山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幸福家 园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乐迎迎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江虹、蒋帅、李燕、陈思嘉、潘卓艺、周刘梅、罗熙鸣、薛珺君、章旭丹、 陈挺、周旻、罗思秋、管先姣、欧骏良、冯凤莲、刘秉坤、张蓓。 I DB44/T 2314—2021 家政服务 1 家庭人员照料服务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人员照料服务的经营管理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与应急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员在协议期内对家庭中失能老人、孕产妇、婴幼儿的照料服务。其他需要照 料的人员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B/T 10849 家政服务业应急快速反应规范 DB44/T 2293 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职业规范 DB44/T 2316 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家政服务 domestic service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 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服务的行为过程。 失能老人 disabled elder adults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生活半自理或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人。 婴幼儿 infants 0~36月龄的人。 4 经营管理要求 家政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要求应符合DB44/T 2316的规定。 5 人员要求 家政服务员应符合DB44/T 2293中相关要求。 6 服务要求 1 DB44/T 2314—2021 失能老人 6.1.1 居家环境 6.1.1.1 居室空气应保持清新流通,根据季节和气候,原则上每天宜通风 3 次,每次 15-30 分钟,通 风时应避免对流风直吹老人。 6.1.1.2 应保持居室温度、湿度适宜。 6.1.1.3 应保持居室整洁,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了解消毒的一般知识,能对居室、用品进行简单消 毒和人员隔离。 6.1.2 清洁护理 6.1.2.1 应掌握老人的生理特点,能够协助老人完成口腔清洁、修剪指(趾)甲、洗头、洗澡、更换 衣物等个人卫生的清理。 6.1.2.2 应帮助老人清洁辅助器具、整理衣物、被服和鞋,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正确照料有褥疮的老 人,并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做到清洁、干净。 6.1.2.3 应掌握大小便排泄和便器、纸尿裤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能协助老人正常排泄、及时更换 集尿袋并清理卫生。 6.1.3 6.1.3.1 6.1.3.2 6.1.3.3 6.1.3.4 6.1.4 6.1.4.1 6.1.4.2 6.1.4.3 6.1.5 饮食照料 应考虑老人的需求、健康状况,尊重老人的饮食习惯与禁忌,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 餐饮食品应干净卫生,应做到餐具每餐消毒,餐后卫生清理及时。 应根据需要协助老人完成进膳、饮水、按医嘱服药等。 若老人无法自行就餐时,应进行辅助喂食。 睡眠照料 应按医嘱并结合老人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自身意愿等方面,制定睡眠计划。 应按时提醒老人休息,睡前应酌情控制其饮食和饮水量,辅助睡眠。 待老人入睡后,应注意驱蚊或保暖,服务时应尽量放轻脚步及动作。 康复护理 6.1.5.1 应定期协助卧床老人翻身、活动肢体关节等。 6.1.5.2 对于半自理的老人,应协助其进行简单锻炼,辅助老人正确使用助行工具及康复、保健仪等, 并帮助其使用锻炼器材等。 6.1.5.3 对于不能自理的老人,应在医生或护士的指导下协助其开展各项肢体保健、康复活动等辅助 功能锻炼。 6.1.6 医疗保健 6.1.6.1 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人按时服药、陪同就医,并正确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如 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和呼吸等。 6.1.6.2 应将药品存放到特定位置,并定期检查药箱,及时提醒老人或其家属定期处理过期药物,补 充新药。 2 DB44/T 2314—2021 6.1.6.3 应遵照医嘱提前为老人准备好所服用药品,按时为老人喂药、换药。若老人服药后不适,应 告知家属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家政服务企业。 6.1.7 心理疏导 6.1.7.1 应注意了解老人的心理特征、性格,及时发现其情绪变化。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对其进行调 节、疏导,帮助老人及时控制自身情绪。 6.1.7.2 应主动陪同老人聊天,在其身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协助老人到户外活动,鼓励其保持良好 情绪。 6.1.8 外出照料 6.1.8.1 应告知家属老人的外出地点及时间,并经家属同意。出行时,应保持通信畅通。如无法按时 归家,应提前告知家属。 6.1.8.2 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外出环境,外出前应提前为老人出行做好准备。 6.1.8.3 外出过程中若发生意外,应立即告知家属,并协助家属妥善处理。 6.1.9 应急处理 6.1.9.1 应了解护理老人的安全常识和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知识。 6.1.9.2 如老人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其家属及家政服务企业,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有生命 危险,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详细告知老人的病情及家庭住址。 6.1.9.3 当老人身故后,应及时通知家属并配合家属处理后事。 6.1.10 临终照料 在合约期内,对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条件下所患疾病无治愈希望的老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临终 照料服务。 孕产妇 6.2.1 孕妇 6.2.1.1 休养环境 6.2.1.1.1 居室空气应保持清新流通,根据季节和气候,原则上每天宜通风 3 次,每次 15-30 分钟, 避免对流风直吹孕妇,并保持良好的温湿度。 6.2.1.1.2 应保持居室温度、湿度适宜。 6.2.1.1.3 应保持居室整洁,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桌面等。 6.2.1.2 6.2.1.2.1 6.2.1.2.2 生。 6.2.1.2.3 6.2.1.2.4 6.2.1.2.5 生活照护 应协助孕妇进行日常洗浴,保持孕妇身体的清洁卫生。 应协助孕妇进行衣物的更换、洗涤,洗后衣物宜在阳光下晾晒,并收纳整理,避免霉菌滋 应根据孕妇身体需要配制营养膳食,并根据医嘱提供辅助服务。 应陪同孕妇出行、孕检等,并应提前为孕妇出行做好准备。外出时,应保持通信畅通。 应协助孕妇进行产前保健及营养准备,并协助孕妇购买合适的衣物及用品,协助孕妇做好 3 DB44/T 2314—2021 产前物品准备。 6.2.1.2.6 应协助孕妇做好孕期常见疾病预防和身体保健护理。 6.2.1.2.7 应协助孕妇舒缓产前焦虑,减少孕妇不良情绪。 6.2.1.2.8 若孕妇有分娩前征兆,应协助孕妇消除分娩肌肉紧张、克服阵痛,及时通知家属并协助送 医。 6.2.1.3 应急处理 6.2.1.3.1 应了解护理孕妇的安全常识和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知识。 6.2.1.3.2 如孕妇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其家属及家政服务企业,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有生 命危险,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详细告知孕妇的病情及家庭住址。 6.2.2 6.2.2.1 产妇 休养环境 6.2.2.1.1 居室空气应保持清新流通,根据季节和气候,原则上每天宜通风 3 次,每次宜 15-30 分钟, 通风时应避免对流风直吹产妇。 6.2.2.1.2 应保持居室温度、湿度适宜。 6.2.2.1.3 应保持居室整洁,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桌面等。 6.2.2.2 清洁护理 6.2.2.2.1 应协助产妇清洁口腔、头发、面部等。 6.2.2.2.2 应指导产妇尽量使用淋浴。若不具备淋浴条件,可帮助产妇进行擦洗,水温以 40 至 45℃ 左右为宜。擦洗时,应分别用不同的毛巾对产妇身体各部位进行擦浴。洗浴后,应及时调节室温,注意 浴后保暖。 6.2.2.2.3 应正确指导产妇保持会阴清洁,若有侧切伤口,应遵医嘱进行清洗消毒,并观察恶露排泄 状况。 6.2.2.2.4 建议产妇家属为产妇选择透气性好、吸水性强、保暖性好的纯棉衣物。 6.2.2.3 乳房护理 6.2.2.3.1 应提前为产妇准备好护理场所、护理用品,如毛巾、清洁纱布、干净胸罩等。 6.2.2.3.2 护理时,应逐步进行乳房清洁等流程,并经专业人员指导后进行乳房按摩。在日常护理过 程中应注意观察母乳分泌情况,并根据母乳分泌情况给予饮食指导。 6.2.2.3.3 应指导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方法,促进乳汁分泌。 6.2.2.3.4 当发现产妇患有乳房疾病时,应帮助产妇尽快就医。并遵照医嘱协助产妇做好乳房护理工 作。 6.2.2.4 健康护理 6.2.2.4.1 应安排产妇的生活起居,并为产妇和新生儿洗涤衣物。 6.2.2.4.2 应按医务人员要求指导产妇开展产后保健,做好相应记录。 6.2.2.4.3 应及时提醒侧切和剖宫产产妇下地活动,指导产妇做形体恢复操。 6.2.2.4.4 应对产妇的体温、身体状况等进行实时了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建议就医,并指导产妇 与婴幼儿隔离。 4 DB44/T 2314—2021 6.2.2.5 营养膳食 6.2.2.5.1 应按照少吃多餐、清淡适宜、营养均衡等原则,合理制定产妇营养餐,避免高脂肪、高糖、 高钙、过咸、过酸、刺激性等饮食。 6.2.2.5.2 应了解产妇体质,按照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制作营养餐。 6.2.2.5.3 应掌握相关饮食禁忌。 6.2.2.6 心理疏导 6.2.2.6.1 应了解产妇的精神状况、生活习惯、喜好与禁忌,注意观察产妇的情绪,如发现异常,应 及时与产妇及产妇家属进行沟通。 6.2.2.6.2 应对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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