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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P 112 45 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CCS DBB45/T 242 28—2021 河河流无 无实测 测流量量资料 料断面水量计计算规 规范 Speciffication for calculationn of wate er flow in a riveer section withoout measurred discharge da ata 2021-112-20 发布 布 -01-20 实施 实 2022- 广西壮 壮族自治区 区市场监督 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 DB45/T 2428 2021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伟星、梁才贵、杨静波、文宏展、邓柳言、杨岚、张建洪、温润锋、傅邕江、 苏灵、滕培宋、覃祖永、欧芳兰、莫建英。 II DB45/T 2428—2021 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则、基本资料收集与 审查、水量计算方法与应用、水量计算方法的优选、水量计算成果合理分析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服务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的河 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的月、双月、季度、汛期、非汛期和年度等计算时段的水量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3598 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 GB/T 50095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SL/T 247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T 278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SL/T 460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DB45/T 1959 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布设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GB/T 5009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河流计算断面 river calculation section 垂直 道 平均 向或 泓线横截 以 3.2 于河 断面 流 中 河流, 自由水面和湿周为界,用于开展水量计算的剖面。 河口断面 estuary section 入海洋 泊或 3.3 河流汇 、湖 其他河流的交界断面。 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 no measured discharge data section 没 设 且缺乏 需 有布 水文站 河流计算断面。 实测流量资料, 要利用参证水文站流量资料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水量计算的 3.4 计算时段 calculation time 开 间间隔 宜为 3.5 展水量计算的时 长度, 月、双月、季度、汛期、非汛期和年度等。 水量计算 water quantity calculation 一 个 对某 河流计算断面某 计算时段的水的流量、径流量等水量指标进行分析计算的工作。 1 — DB45/T 2428 2021 3.6 洪水过程 flood process 3.7 受暴雨影响造成河流水位明显上涨、出峰、回落的变化过程。 区间水量平衡法 interval water balance method 在考虑区间径流模数或径流系数应用的情况下,利用河流计算断面及其上下游或者干支流水文站进 行区间水量计算与平衡分析,从而得出计算断面水量的方法。 3.8 径流模数法 runoff modulus method 河流计算断面与参证水文站以上流域下垫面情况和降雨汇流等水文条件基本近似,以集水面积为主 要考虑因素,将参证水文站的径流模数移用到河流计算断面进行水量计算的方法。 3.9 径流系数法 runoff coefficient method 河流计算断面与参证水文站以上流域下垫面情况和降雨汇流等水文条件基本近似,计算时段面雨量 差别较大,以集水面积和面雨量为主要考虑因素,将参证水文站的径流系数移用到河流计算断面进行水 量计算的方法。 4 总则 坚持需求导向原则,针对流域和区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存在问题 及其需求,开展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 4.2 坚持水文相似性原则,考虑相邻或者相似流域水文现象在月、年周期变化中具有相似性,对无实 测流量资料的河流流域或者计算断面,可移用本流域或与本流域水文相似、集水面积相近的水文站径流 模数、径流系数等资料进行水量计算。 4.3 坚持水量平衡原则,结合河流流域或者计算断面上下游、干支流水量情况和区间取用水情况,合 理分析确定河流流域或者计算断面水量。 4.4 水量计算应广泛收集河流流域和计算断面所在河段的资料,分析河流水量利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利用多种方法综合分析确定水量计算成果,并检查其合理性。 4.5 河流流域的水量计算,以河口断面为计算断面;其他计算断面根据实际需要参照 DB45/T 1959 确 定,包括行政区界断面、重要水源地取水断面、重要城镇控制断面、生态敏感河段控制断面等,并考虑 断面水位、流量实测的可行性,以便必要时通过实测流量验证水量计算成果的可靠性。 4.6 水量计算应遵循收集基础资料、选用参证水文测站、分析比较面雨量、确定计算方法、分析计算 水量、综合分析和确定水量计算成果的工作步骤。 4.7 水量计算指标可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以月水量为主,包括月、双月、季度、汛期、非汛期和年 度平均流量或径流量等,其中:双月、季度、汛期、非汛期和年度水量可依据月水量进行计算或者参照 月水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4.8 水量计算成果取用精度参照 SL/T 247 的规定,流量单位为 m /s,取三位有效数字,小数不过三位; 径流量单位为 10 m 或 10 m ,取四位有效数字,小数不过四位。 4.9 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 3 4 2 3 8 3 DB45/T 2428—2021 5 基础资料收集与审查 5.1 基础资料收集 水量计算应收集的基础资料包括河流、大中型水电站(水库)、重要取水工程、水文测站、计算(河 口)断面等资料。 5.1.2 河流资料应包括河流(含地下河)水系图、名称、河长、集水面积、流经乡(镇)及以上行政区、 河口位置等资料,应采用水利普查或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的最新资料成果。涉及地下河伏(出)流的,还 应收集 1:200 000 或更高精度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图和相关地下河的河长、集水面积、伏(出)口位置等资 料。 5.1.3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资料应包括工程名称、地址、集水面积、总库容、有效库容、水位库容曲 线、水位、蓄泄水量等资料。其中,水位应收集日最高(最低)水位、日平均水位数据,蓄泄水量应收集 日平均蓄水量、日平均泄水量数据。 5.1.4 重要取水工程资料应包括从河流取水的日平均取水量 10 000 m 以上的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农 业灌溉等取水工程的名称、地址、经纬度、最大取水能力、日取水量等资料。 5.1.5 水文测站资料应包括水文站名称、地址、经纬度、集水面积、水位流量(面积、流速)关系曲线、 日平均水位、日平均流量等资料和雨量站名称、地址、经纬度、日雨量、计算时段雨量等资料。 5.1.6 计算(河口)断面资料应包括断面名称、地址、经纬度、集水面积、至河口距离等资料。 5.1.7 计算时段水量计算基础资料的收集,应注重参证水文测站的计算时段流量、水位、雨量资料和 大中型水电站(水库)的计算时段蓄泄水量资料、重要取水工程的计算时段取水量资料。 5.1.1 3 5.2 基础资料审查 计算断面的集水面积应利用最新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数字地形图数据等进行量算,可根据 河流流域大小合理选择 1:50 000 或更高精度比例尺的地形图,量算集水面积至少 2 次,成果相对偏差 应控制在±3%以内,取其平均值为最终成果。 5.2.2 水量计算应选用经过整编审查的水文资料成果,参证的水文测站应具有代表性,所依据的流量、 水位、雨量资料应具有可靠性、一致性,并参照 SL/T 278 的规定进行复核,具体如下: a) 参证雨量站的计算时段特征值应与本流域或区域所有雨量站同一计算时段特征值相近;参证水 文站宜与计算断面所在流域相同且集水面积尽可能相近,或者与计算断面所在流域下垫面、产 汇流条件尽可能相近,确保参证水文测站的代表性; b) 参证水文测站的流量、水位、雨量等监测数据处理和精度应符合 SL/T 247 和 SL/T 460 的有关 规定,确保参证水文测站资料的可靠性; c) 需要对计算断面连续多个计算时段的水量计算成果进行分析时,应注意分析参证水文站的下垫 面和产汇流条件是否有明显变化,确保参证水文测站资料的一致性。 5.2.3 水量计算需要水电站(水库)蓄泄水量资料时,应使用该水电站(水库)经过整编审查的蓄泄水量 等资料成果。 5.2.1 6 水量计算方法与应用 6.1 参证水文站的选用 水量计算应优先利用本河流上下游的水文站或者水电站(水库)资料进行;计算断面所在河流上 下游水文站资料无法满足计算要求的,可统筹利用计算断面所在水系干支流或相邻流域的水文站资料。 6.1.2 计算断面所在河流位于干流或支流、且干支流均有水文站的,可将干支流上游或下游水文站的 6.1.1 3 — 流量迭加,转换为该计算断面的上游或下游合成水文站流量。 6.1.3 计算断面所在河流或流域无水文站资料的,可在考虑相应计算时段面雨量、下垫面条件的情况 下,移用相邻流域或者相似流域且集水面积相差在 20%以内的水文站资料进行水量计算。 DB45/T 2428 2021 6.2 水量计算程序与内容 水量计算应遵循以下程序: a) 选择参证水文站(含水电站等)及其相关代表雨量站; b) 比较参证水文站与计算断面的面雨量、洪水过程面雨量和区间蓄泄水变量; c) 依据水文站流量、面雨量和区间蓄泄水变量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与复核方法; d) 利用“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表”(见附录 A)进行水量计算; e) 对水量计算成果进行复核和水量平衡分析; f) 确定水量计算成果。 6.2.2 水量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参证水文测站代表性和资料可靠性、一致性分析; b) 计算断面和参证水文站的面雨量分析; c) 计算时段水量指标的分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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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428-2021 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1 页 DB45-T 2428-2021 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2 页 DB45-T 2428-2021 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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