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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80 CCS R 18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1096—2021 绿色公路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ex of green highway 2021 - 10 - 27 发布 2021 - 12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09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总队、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 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王永成、张德利、张俊峰、李仙、陈明、殷明文、杨星、袁继强、李清 华、陈耀华、赵伯建、王身高、刘少鹏、李胜春、李志勇、张建东、宋晓燕、李源渊、秦林、郭忠奎、 焦晓磊、姚慧、岳向武、李玉玺、曹甄、朱玉章、徐鸿喆、王峥、李如鑫、叶林熙、黄志、杜景超、冀 国光、刘立新、王晶、高尚府、王寅、刘海松、董金奎、韩宾、董晓明、李云芳、董长松、刘鹊、李占 利、许石磊、王金玲、宋昌、张锐、李紫硕、杨春英、许永强、纪姗、崔红娜、刘洋、陈高潮、刘胜永、 尚杰、问红宇、金磊、王蕾、汪志银、蒋振宇、郑新娟、周晓亮、李锋、张浩、王秀格、杨爱国、岳福 青、范瀑媚、周亮、杜帅、刘淑艳。 I DB12/T 1096—2021 绿色公路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绿色公路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指标组成、评价指标分数的计算方法和等级评 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路网规划并经天津市政府部门审批、验收的所有新建、改扩建的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50430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公路 green highway 在公路的全寿命周期内,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为主要特征, 且质量优良、服务优质的公路工程。其实施涵盖公路规划与工程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规划工可)、勘 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追求“低消耗、低污染、低成本”、“高效能、高品质、高效益” 和“全寿命、全要素、全方位”等特性目标。 3.2 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以资源节约集约、 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开展全寿命周期技术经济论证及环境影响分析, 在满足公路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灵活的设计措施,使公路在施工建设及运营 养护阶段对环境、资源造成的影响降低至最小。 3.3 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证公路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 应用,以及先进的智能化管理和制度创新,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 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提升工程品质。 3.4 绿色运营 green operation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检测及维修养护技术,在保证公路设施质量与运营安全的基础上,显 著降低资源占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公路运营效率,不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增强公众出行满意度, 实现公路长期高水平服役。 1 DB12/T 1096—2021 4. 一般规定 4.1 基于生态文明核心思想要求,从绿色公路内涵出发,综合绿色公路需要考虑的因素、期望达到的 目标,确定本标准评价范围为:规划工可、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四个阶段。 4.2 作为开展绿色公路规划工可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自评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 时的依据。 4.3 可针对某个阶段单独评价,也适用于对连续多个阶段进行总体评价。 在开展单个阶段自评时,可在本阶段开展过程中结合需要进行多次评价,其结论可作为单位自我考 核和评价的依据。 在开展连续多个阶段总体评价时,规划工可阶段评价宜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地方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批复前进行,勘察设计阶段评价宜在施工图设计批复前进行,施工建设阶段评价宜在项目主体工 程完成建安费的50%后且交工验收前进行,运营管理阶段评价宜在通车运营2年后进行。 5. 基本要求 5.1 绿色公路设计、施工及养护均应符合各阶段的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 5.2 绿色公路勘察设计阶段评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公路勘察设计体现绿色设计理念与相关要求; ——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交通节能和安全评价,具有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和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相关要求。 5.3 绿色公路施工建设阶段评价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体现绿色施工相关规定; ——按照 GB/T 50430 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进行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 5.4 绿色公路运营管理阶段评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体现绿色运营理念; ——制定有日常运营管理、养护管理方案和考核评估机制等; ——制定有危化品、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配备有相关人员。 5.5 当项目进行两个阶段及以上综合评价时,应满足所对应阶段的所有要求。 6. 评价指标 6.1 天津市绿色公路评价指标包含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部分: ——目标层共 4 项:依据公路建设全过程中涉及的各阶段分类,共包括规划工可、勘察设计、施 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四项; ——准则层共 30 项:规划工可阶段的准则层包括:顶层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土地利用评价、环 境影响分析和造价五个分项。勘察设计阶段的准则层包括:设计原则、总体设计、路线设计、 路基路面设计、桥梁设计、环保设计、景观设计、安全设计、机电设计、绿色服务区设计及 后续服务十一个分项。施工建设阶段的准则层包括:总体要求、生态环保、水土环境保护、 材料循环利用、节能低碳、品质工程建设、建设管理新技术及科技创新八个分项。运营管理 阶段的准则层包括:人性化服务、养护与资产管理、节能设施应用、资源循环与回收利用、 生态恢复和景观融合六个分项; 2 DB12/T 1096—2021 6.2 6.3 6.4 6.5 6.6 ——指标层共 94 项:按照绿色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天津市公路建设基本情况,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指标层指标。 评价指标分为必选项、自选项和加分项。 必选项是参加绿色公路评价的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内容。 自选项是参加绿色公路评价的项目结合自身特点做出的与绿色公路要求相关的工作内容。 加分项是每个项目所做出的特殊贡献、获得的特殊奖励而设置的。加分项共包括: ——荣誉加分:对项目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技术奖、质量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等 方面的奖励; ——创新加分:对项目管理或技术创新取得明显优于同类工程水平、且示范作用显著的做法进行 加分。具体包括:  在公路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采取了创新措施,从而较大超过了相应技术指标的 要求,或者具备本标准尚未包含但能够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 在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有一定的技术微创新、管理微创新以及科研创新等。 绿色公路评价指标应符合附录 A。 7. 评分规则 7.1 当进行某个阶段单独评价时,每个阶段的总分为 100 分(不含加分项);当进行连续多个阶段总 体评价时,可按照规划工可(占 10%)、勘察设计(占 40%)、施工建设(占 35%)、运营管理(占 15%) 的权重依据下式重新计算各阶段权重进行综合评分。 某个阶段计算权重=本阶段权重/评价所含阶段总权重×100 7.2 规划工可阶段必选项为 83 分、自选项为 17 分;勘察设计阶段必选项为 79 分、自选项为 21 分; 施工建设阶段必选项为 86 分、自选项为 14 分;运营管理阶段必选项为 71 分、自选项为 29 分。 7.3 加分项共 20 分,共分为荣誉加分和创新加分: ——项目每获得一项国家级奖项、荣誉,加 3 分;每获得一项省部级奖项、荣誉,加 2 分,最高 不超过 10 分; ——每获得一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科研创新或工法创新,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7.4 若评价项目不包含评价指标中的个别指标(如隧道等),可将相应评价指标分数进行剔除,并将 剔除后的总分(不含加分项)换算为百分制下的总得分(不含加分项)。 7.5 评分表应符合附录 B。 8. 等级评定 8.1 单阶段或连续多个阶段评价时绿色公路工作评价等级,根据参评绿色公路阶段得分情况划分: ——评价分值在 85~100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阶段工作评定为优秀; ——评价分值在 70~84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阶段工作评定为良好; ——评价分值在 60~69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阶段工作评定为合格; ——评价分值在 60 分(不含加分项)以下的,绿色公路阶段工作评定为不合格。 8.2 绿色公路综合评价等级对四个阶段分别进行评价,根据参评项目总体得分情况划分: ——评价分值在 80~100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工作综合评定为优秀; ——评价分值在 65~79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工作综合评定为良好; ——评价分值在 50~64 分(不含加分项)之间的,绿色公路工作综合评定为合格; ——评价分值在 50 分(不含加分项)以下的,绿色公路工作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3 DB12/T 1096—2021 8.3 获得加分项得分在 10-20 分之间时,可在现有评定等级基础之上提高一个等级(不合格的项目除 外)。在进行各阶段评价时,只允许选用本阶段获得的奖励或创新,其他阶段的奖励或创新不应计入本 阶段的加分项。 4 DB12/T 1096—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天津市绿色公路评价指标一览表 天津市绿色公路评价指标见表A.1。 表A.1 天津市绿色公路评价指标一览表 编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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