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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20 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456—2021 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igh-level talents service 2021-12-27 发布 2022-01-27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456—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绿色通道服务 ....................................................................... 1 5 绿色通道服务凭证 ................................................................... 2 6 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要求 ............................................................. 3 7 服务方式及要求 ..................................................................... 4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 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事项 ....................................... 7 参考文献 ............................................................................. 10 I DB37/T 445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I DB37/T 4456—2021 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绿色通道服务凭证、服务机构及人员、服务方 式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面向持有“山东惠才卡”等绿色通道服务凭证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层次人才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开展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且专业素养高、社 会影响力大的劳动者。 3.2 绿色通道服务 为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编制、职称、岗位、薪酬、旅 游健身、物品通关进境、市场准入等事项提供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3.3 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的机构,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为绿色通道服务畅通 运行进行综合协调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主管部门和承办机构以及高层次人才所 在的用人单位。 3.4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 为高层次人才配备的专属服务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提供政策解读、待遇落实、事项代办、人文关 怀等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4 绿色通道服务 4.1 服务对象 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但不限于: a) 高层次留学人才; b) 高层次外国人才; c)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1 DB37/T 4456—2021 d) e) f) 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高层次技能人才; 其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4.2 服务事项 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主要包括表1中的内容,具体说明见附录A。 表1 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1 出入境服务 11 医疗保健 21 税务服务 2 居留许可 12 社会保险 22 税收优惠 3 户籍办理 13 铁路服务 23 科研服务 4 住房保障 14 乘机服务 24 海关服务 5 编制管理 15 轮渡服务 25 金融服务 6 职称评审 16 车管服务 26 外汇服务 7 岗位聘用 17 旅游服务 27 政策宣传支持 8 薪酬管理 18 健身服务 28 产业环境考察 9 配偶就业 19 休假疗养 29 项目推介 10 子女入学 20 市场准入 30 其他服务 5 绿色通道服务凭证 5.1 省级凭证 省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以“山东惠才卡”作为凭证获得4.2所列省级绿色通道服务事项 支持,并“叠加”享受市、县级绿色通道服务凭证的有关服务功能。“山东惠才卡”分为“直接颁发类、 审核颁发类和评审颁发类”三种类型。 5.2 省级凭证颁发类别 5.2.1 直接颁发类 列入直接颁发类“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凭创新创业成绩取得以下荣誉称号 或入选相应人才工程: a) 经省内单位推荐,入选国家级综合性、全局性重点人才工程; b) 入选省委、省政府或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的综合性、全局性重点人才工程; c) 经省内单位推荐,入选国家部委实施的引领性、示范性行业人才工程; d) 其他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意纳入的人才。 5.2.2 审核颁发类 列入审核颁发类“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凭创新创业成绩在省外取得以下荣 誉称号或入选相应人才工程并通过柔性方式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 a) 省内单位引进,从省外入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实施的综合性、 全局性人才工程; b) 省内单位引进,从省外入选国家部委实施的引领性、示范性行业人才工程; 2 DB37/T 4456—2021 c) d) 在鲁或为鲁工作的海外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重要学术机构的会士以及国际重要 奖项获得者; 其他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意纳入的人才。 5.2.3 评审颁发类 列入评审颁发类“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为我省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并凭创新 创业成绩取得以下荣誉称号或入选相应人才工程: a) 入选国家部委部署实施的行业性或综合性人才工程; b) 入选省内省直部门、重点单位实施的一般行业性人才工程; c) “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等优秀企业人才; d) 纳入市级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并由市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推荐申领“山东惠才卡”; e) 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岗位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f) 其他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意纳入的人才。 5.3 市县级凭证 市、县级绿色通道服务凭证由市、县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规范确定,按有关程序向符合条件的市、 县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对象发放。 6 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要求 6.1 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 6.1.1 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省、市、县(市、区)及重点功能区均应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配备服务窗口服务专员,统筹 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a) 行政区域内涉及高层次人才服务的事项统筹、协调调度、落实督导、汇总评价; b) 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组织服务专员的教育培训; c) 依托“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提供高层次人才的线上服务; d) 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档案,定期汇总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和内容,了解和分析掌握高层次 人才工作生活中状况和困难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e) 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联系,宣传人才创新创业成果; f) 将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档案每季度报上一级服务窗口备案。 6.1.2 服务事项主管部门 绿色通道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负责4.2归口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本系统内服务事项落实的协调、督促; 根据承担服务事项的数量、服务内容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服务事项主管部门选派的部门专员由职能 部门熟悉政策规定和业务办理流程、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 6.1.3 服务事项承办机构 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承办机构负责4.2归口服务事项的具体承办,接受服务事项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 导。服务事项承办机构应根据服务事项类别和高层次人才数量至少配备1名服务专员,配备的承办专员 由承担本机构(单位)服务事项值守和办理任务、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 6.1.4 用人单位 3 DB37/T 4456—2021 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应为每位高层次人才配备1名服务专员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用人单位选派的 单位专员由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或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的辅助工作人员担任。 6.2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 6.2.1 窗口专员 窗口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a) 受理用人单位服务专员提报的绿色通道服务事项需求,并向主管部门服务专员转办; b) 调度、督导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向用人单位服务专员反馈; c) 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政策落实的沟通协调; d) 收集汇总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向上一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报告。 6.2.2 部门专员 部门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a) 承接同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交办的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办理; b) 督促协调服务事项承办机构落实绿色通道服务事项。 6.2.3 承办专员 承办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具体承办的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的办理; b) 落实人才服务热线、“人才山东”网等渠道转办的高层次人才服务需求。 6.2.4 单位专员 单位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a) 掌握并协调应向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及相关待遇; b) 为高层次人才代办创新创业的各类服务事项; c) 协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各类难题; d) 收集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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