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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40.70 CCS T56 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2204—2021 眼科疾病筛查车配置规范 2021 - 12 - 08 发布 2022 - 03 - 06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204—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改装要求 ........................................................................... 2 6 医疗区内部功能布局 ................................................................. 3 7 药械配置 ........................................................................... 3 附录 A(资料性) 眼科疾病筛查车药械配置 ................................................ 5 I DB41/T 220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宇通客车股 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冬梅、孙小莉、李志杰、乔晓芳、高之鹏、张富育、吴建、王彬彬、耿明、 张丹丹、姚溪、许普歌、张伟、王莹莹、王建坤、余冬、孙亮、胡帆、李若瑄、裴晓婷。 II DB41/T 2204—2021 眼科疾病筛查车配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眼科疾病筛查车配置的基本要求、改装要求、医疗区内部功能布局及药械配置。 本文件适用于眼科疾病筛查车(以下简称“眼科车”)的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GB 3847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死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 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8285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QC/T 476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WS/T 292—2008 救护车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663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WS/T 292—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眼科疾病筛查车 装有眼科医疗设备及相关医疗辅助设备等,停放在指定场所后,用于诊断或检查的专用作业汽车。 4 基本要求 4.1 眼科疾病筛查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 GB 1589 的有关规定。 4.2 眼科车行驶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4.3 眼科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应符合 GB 4785 的规定。 1 DB41/T 2204—2021 4.4 眼科车防雨密封性应符合 QC/T 476 的规定。 4.5 眼科车所有外露金属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车身涂层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 4.6 眼科车应安装符合 GB/T 13594 规定的Ⅰ类防抱死制动装置。 4.7 眼科车驾驶室和医疗区均应设有适用的随车灭火器。灭火器应采用专用装置固定,取放便捷、安 全牢靠。 4.8 眼科车行李舱及舱门: ——空调外机、发电机舱由于散热要与其它舱体隔开; ——舱门上开散热格栅,如有条件设置上移门。 4.9 眼科车尾气排放应符合 GB 18285、GB 3847 的规定。 4.10 眼科车车体应根据需要标识眼科疾病筛查车、单位冠名、联系电话、车辆编号等。各种标识应正 确清晰 5 改装要求 5.1 眼科车宜选用客车专用底盘并应符合 GB 13094 的规定。悬架系统宜采用空气悬架,确保车辆的稳 定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5.2 眼科车内部区域根据功能应划分为驾驶区和医疗区两个部分。车内应根据实际布置需要设置照明 灯。普通工作台面照度应不小于 100 Lx,局部加强照明强度应不小于 300 Lx。视力筛查区面积大小及光 照强度应符合 WS/T 663 的规定。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应符合 GB/T 11533 的规定。 5.3 驾驶室应预留卫星导航设备、行车记录仪等设备的电源连接端口。连接端口的电源应经过保险装 置,保证电路系统及外接设备的用电安全。 5.4 医疗区至少应有 2 个车窗,车窗可贴膜或采用单向透视玻璃,以保护患者隐私。 5.5 医疗区内部装饰(顶、左侧、右侧、中隔板等覆盖件)应采用环保复合材料。 5.6 医疗区两侧壁、顶板、隔板等内饰件应与口腔车车体结构件牢固连接,形成具有良好密封性的整 体结构,并应有较好的防噪隔音性。驻车时,车内噪音应不超过 60 dB(A)。 5.7 驾驶室、医疗区等厢体的内饰件应使用阻燃材料,并符合 GB 8410 的要求。 5.8 医疗区应装配有放置诊疗用药品和医疗消耗品的药品柜和储物柜。抽屉、柜门等开启部件应安装 自锁装置,不能自行打开。如果储物柜配有向上打开的门,则应配备保持打开的装置。器械平台上放置 的各种医疗器械应配备专用的固定装置。 5.9 工作台、仪器柜、储物柜表面材质宜用防火板、理化板、不锈钢板等,其表面应耐磨、耐高温、易 消毒、易清洗、经紫外线照射后不变色、腐化。药品柜、储物柜等人员可接触到的物体边缘应以圆角边 缘结束。各储物空间内部表面应无尖锐凸起物。储物柜体积应符合 WS/T 292—2008 的规定。 5.10 医疗区应铺有整体式阻燃、防滑、防霉、易清洗的地板,经消毒处理后不得变质、腐化。 5.11 医疗区内消毒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 WS/T 367 的规定。车内消毒设施可选用紫外线消毒灯或 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安装位置根据工作区布置。医疗区消毒效果应符合 WS/T 367 的规定。 5.12 医疗区内的座椅及其固定装置应符合 GB 15083 的规定。座椅应装有安全带,其性能应符合 GB 14167 的要求。 5.13 眼科车应配备合适容积的净、污水箱及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应经过处理并符合 GB 18466—2005 中 4.1.2 的污水排放要求后,再向外排放或排放到指定地方。 5.14 眼科车应配备外接市电系统、UPS。宜配备发电机等其他供电系统,功率应能满足医疗设备正常 使用时的供电要求,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50 。 2 DB41/T 2204—2021 5.15 眼科车应采用集中控制的配电箱,具有稳压、短路、断路、过载、过压、欠压、漏电等保护功能, 各路供电应有单独控制开关;配电系统应设置电源总开关,电器元件之间及电气元器件与车体之间的联 接应牢固可靠。 5.16 眼科车车内各类电源线及信号线宜采用走槽布线,线槽应整齐、美观、耐用。 5.17 眼科车车内应配置两套空调系统。一套为车载空调,供车辆行驶时使用;一套为驻车空调,供停 车时使用。驾驶区和医疗区内的冷暖空调系统应分别独立控制。医疗区暖气系统在-20 ℃环境温度条件 下开启 15 min 后温度应达到 16 ℃以上;医疗区冷气系统在环境温度达到 40 ℃时,开启 15 min 后温度 应达到比环境温度低 7 ℃以上,30 min 内车内温度应能达到 25 ℃。 5.18 眼科车医疗区应配置符合 WS/T 292—2008 中 5.4.4.1 规定的通风换气系统。 6 医疗区内部功能布局 6.1 眼科车医疗区内所有的医疗设备、仪器及药品都放在应放置在相应的位置固定或牢固放置(图 1)。 标引序号说明: 1——前乘客门;2——折叠椅;3——眼压计;4——可移动升降圆凳;5——工作台;6——视力表箱; 7——右中门;8——A/B超;9——检查床;10——医用垃圾箱;11——灭火器;12——休息椅;13——工作台; 14——眼科检查设备;15——眼底相机;16——裂隙灯显微镜;17——洗手池;18——司机椅。 图1 眼科车设施设备配置图 6.2 眼科车医疗设备仪器及药品安装与放置的位置,应根据相应的重要性及便于医护人员使用的原则 安排。车辆改装布局应尽量合理。墙体、地板应易清洁、易消毒。该区域宜采用吊挂式、嵌入式等医用 器具。 6.3 眼科车宜选装车身液压或电动平衡稳定装置,防止人员上、下车时车辆晃动对设备使用造成影响。 6.4 眼科车应安装伸缩遮阳篷,遮阳篷长度不小于 2/3 整车长度,伸出宽度宜不小于 2 m。 7 药械配置 7.1 眼科车医疗设备应是经批准的合格产品,适合在车辆内部和户外使用。 7.2 眼科车便携式医疗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可由单人携带; ——自带电源或气源。 3 DB41/T 220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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