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03.080 CCS A 20 3401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2021 - 12 - 2 发布 2021 - 12 - 2 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01/T 23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肥东县救助管理站、合肥市民政局、肥东县民政局、合肥市救助管理站、合肥斯 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瑾、谢发达、张茹、张超、王薇馨、熊文卓、刘璐。 I DB 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救助管理机构街面救助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街面巡查救助工作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3245 GB/T 28223 DB34/T 3235 3 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基本术语 救助管理站服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规范 术语和定义 GB/T 232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街面巡查救助 Street inspection rescue 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开展街面巡查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及时响应求助需求并予以救助甄别、现场劝导、 应急帮助等救助服务。 4 4.1 基本要求 人员 工作人员要求应符合GB/T 28223的规定,熟悉救助流程,掌握简单必要的应急处置方法、常识,具 备应急处置能力。 4.2 设备配备 救助管理机构宜配备相应设备,包含但不限于: —— 救助车辆; —— 急救药箱; —— 反光背心; —— 反光锥或反光三角架; —— 配备影像设备; —— 工作记录本; —— 通讯设备; 1 —— 照明设备; ——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 携带物品 街面巡查救助人员作业时应携带以下物品: —— 符合食品卫生的食品和饮用水; —— 被褥; —— 衣物; —— 消毒液; —— 口罩; —— 测温仪等。 4.4 应急处置 制定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 置,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当地救助机构设施能力不足的,由同级民政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开 设庇护场所,建立临时救助点等方法予以妥善安置。 4.5 档案记录 4.5.1 在街面巡查过程中发现疑似流浪乞讨或临时遇困人员,应全程录音录像,录制内容要全面体现 时间、地点、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工作对象意愿表达等内容。对明确表达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清晰记录 工作对象所述姓名,采集照片,做好记录。 4.5.2 现场照片、音视频救助资料等应完整导入存储设备,重要资料通过光盘刻录等方式进行备份, 连同文本工作日志等救助档案统一归档,妥善保管。 4.5.3 及时填写纸质救助信息档案记录,详细登记街面受助人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去向等信息, 档案记录具体见附录 A。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将救助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4.5.4 救助档案的保管、统计,统计和利用、保管期限、鉴定、销毁和移交等内容参照《生活无着的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街面巡查救助 5.1 5.1.1 街面巡查 巡查前,应根据天气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巡查区域、时段及所需装备的物资,夜间巡查应携 带照明设备。 5.1.2 巡查应 2 人以上成组进行,并明确负责人和职责分工,夜间巡查应提高警惕并做好安全防护。 5.1.3 应重点巡查车站、码头、商业街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废弃房屋等流浪乞讨人 员易留宿区域。 5.1.4 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做好救助政策、工作流程、求助方式的宣传。 5.1.5 当高温、寒潮、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来临时,或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时,应加大夜间巡 查工作力度及频次。 2 DB 3401/T 236—2021 5.2 求助受理 5.2.1 救助管理机构实行 24 小时值班及 24 小时热线服务。 5.2.2 5.2.3 接到求助电话或信息,工作人员应详细了解求助地点及求助人员情况。 立即指派至少 2 名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设备及物品前往现场展开救助。 5.2.4 当受助对象有女性时,应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前往。 5.3 街面救助 5.3.1 应通过询问观察等方式初步甄别人员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 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 在极端天气、遭受自然灾害或者遭遇突发事件情况下,需要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避寒、避 暑或者庇护的人员。 5.3.2 应对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进行初步检视并分类处置。 —— 疑似精神障碍、疑似传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显外伤人员,应当联系医疗急救机构或将其 送医救治、诊断; —— 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报警, 报请公安机关处置; —— 疑似吸毒人员或疑似在逃人员,应当报请公安机关处置; —— 有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或疑似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或者组织未 成年人、残疾人进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的活动的,应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调查、甄别; —— 疑似境外人员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确认身份; —— 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应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 属于合法入境、居留的,应及时向当地外办、港澳办或台办通办,并可受当地外办、港澳办 或台办的委托提供临时服务。 5.3.3 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 机关报案。 5.3.4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应实施保护性救助。 5.4 现场劝导 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临时遇困人员应进行劝导服务,必要时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 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 —— 对重点地段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或临时遇困人员进行劝导服务,劝其进站接受救助; —— 对不听劝导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或临时遇困人员采取跟踪劝导等方式进行持续救助服务。 5.5 5.5.1 应急帮助 应向经劝导后不愿进站的流浪乞讨或临时遇困人员发放救助引导卡,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 方式和求助方式。救助引导卡应包含救助保护机构名称、地点位置图、救助服务内容、公交站点及线路、 联系电话等。 5.5.2 对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无固定住所人员,可为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防暑降温 和医疗防疫物品等,并做好跟踪劝导服务。 5.5.3 对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有固定住所人员,在做好跟踪劝导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协调乡镇(街 3 道)、村(居)进行重点关注。 5.6 5.6.1 护送入站 护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临时遇困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 5.6.2 对于接收、引导、护送前来求助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应与护送人员办理交接 手续。 5.6.3 入站服务应符合 DB34/T 3235 的规定。 2 DB 3401/T 236—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街面救助信息表 救助人员在街面救助时填写的信息表见表A.1。 表A.1 街面救助信息表 救助编号 性 别 姓 名 年 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站外编号 救助时间 救助地点 救助内容 救助原因 备 注 经办人: 办理时间: 5 参 考 文 献 [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 [2]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3] [4] [5] [6]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14〕132号)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 (民发〔2014〕228号) 《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皖政办 〔2011〕87号) [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12〕58号) [8]《合肥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合民〔2020〕42号) 2

pdf文档 DB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合肥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合肥市 第 1 页 DB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合肥市 第 2 页 DB3401-T 236—2021 救助管理机构街面巡查救助规范 合肥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09 10:02:3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