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200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61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 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 2014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 次修订 根据 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 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订 根据 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 管辖海域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实行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所辖港区水域内非 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防 治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 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 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组织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 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 公布实施。 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 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 洋环境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 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第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 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 2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机制,加强对船舶及 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 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 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 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 第二章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一般规定 第十条 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 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 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要求, 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证书、文书。 第十一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营运和防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03-0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03-0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03-0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03-0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8:4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