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42 号发布 根据 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 订 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 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018年 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7号第四次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以下 简称个人所得税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2(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 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 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 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 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 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天的任一 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 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 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 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 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3(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 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 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 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 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 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 、 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 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 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 偿服务 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以及转 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 拥有债权、股权 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 器设备、

.pdf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12-1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12-18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12-18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12-18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8:44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