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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3·专刊 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统计人员因拒绝、抵制伪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造、篡改统计资料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主管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 部门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评;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改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正或者情节较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有 计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 第三十一条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构成犯 调查表或者未在统计调查表上标明法定标识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 (二)擅自公布统计资料的。 起施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2000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3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的自 本办法。 救、互救能力。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 中、小学校应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 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根据全 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办 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负责制定全省地震监测 法。 预报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 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监测预报 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地震监测工作, 和地震灾害防御。 做好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检测、传递、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 分析、处理和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 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人国民经济 震级的预测。 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 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群测群防活动。 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九条省、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 所需投资,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 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 省和自治州、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筹 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集。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 可能诱发地震的水电站、水库和其他重大 建设工程,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地震监测台网, 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由建设单位投资和管理,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 14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3·专刊 按照前款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 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业务指 建设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 导。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地震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安全性评价的,计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项目可 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更新地震监测设施、设备和 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等 仪器,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建设,鼓 手续。 励、扶持地震监测预报科学技术研究。 第十七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 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改建、扩建 第十八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对 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 建设工程提出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须经 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 省或者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定。县级 法避免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 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 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 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 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抗 第十二条撤销或者迁移市、县级地震监 震设防要求。 测台(站),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必须遵守国务院地 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地 震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数据 震管理部门批准;省级地震台(站)的撤销与 准确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迁移,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新建、扩建、改建本办法第十 第十三条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 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 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统一发布。 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信息,必须以省人民政 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应当 任何单位和个人关于地震短期预测或者临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震预测的意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 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不得撞自 部门备案。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省破坏性地震应 向社会扩散。 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吨 报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备案。 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 有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 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 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省破 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 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破坏性 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级 第十五条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依据 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 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 案,长沙市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国 划图,将重要建设项目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地 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震活动断裂带。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管理 第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重大建设工 单位,应当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 程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 备案。 价的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规 第二十一条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 定。 后,省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所预报的区域进入临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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