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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归侨侨着权益保护法》办法 199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券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 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保护归侨、侨着的合法权益,根据 负责办理机关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权益保护法》和《中华 内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共和国归侨侨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 对符合归侨、侨着身份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发 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给省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监制的《辽宁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的归侨、侨卷。 省归侨侨着证》。 华侨、归侨亲属的侨着身份不因华侨、归侨死 第六条归侨、侨着依法享有公民的权利,履 亡而改变。 行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归侨侨着不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 得歧视。有关部门和归侨、侨所在单位应当根 民政府及其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 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誉的特点,在工作和生活上 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着合法权益的工作。 给予适当照顾。 第四条·归侨、侨着身份由其户籍所在地县 第七条对回我省定居的华侨,各级人民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认定。 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安置。 第五条申请认定归侨、侨卷身份,应当提交 拟回我省定居的华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 下列材料: 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定居的,由省公安机 (一))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 关核发《华侨回国定居证》。 (二)国外亲属的定居证明文件或者由省公 第八条归侨、侨卷已办理出境定居手续出 安机关核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境后,再回我省定居,有就业要求并符合就业条件 确认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侨着身 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份.须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第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人数 75 2010年第7号(总第197期) 较多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归 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应予赔偿。 侨、侨代表。 第于七条禁正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和 第十条省、市、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归 损毁归侨、侨券在国内的私有房屋。 侨、侨着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卷的合法权益。 依法征收、征用、拆迁归侨、侨着私有房屋的, 第十一条对回国后重新就业的归侨,原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 国内的工龄与其回国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符 妥善安置。 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第十二条归侨、侨卷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应 单位在招录职工时,对符合条件的归侨、侨应予 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 优先录用。 保障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保障归侨、侨着按时 第十九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在 足额领取社会保险金。对有劳动能力的归侨、侨 我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低于所报录取学校调档 眷失业职工,优先推荐再就业。 分数线的,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降分标准提供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把 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按照 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着纳入当地扶贫计划,优先扶 国家规定的加分标准照顾录取;报考普通高中、中 持其发展生产,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并在资金、技 等职业学校,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加分幅度上 术等方面予以支持。 限照顾录取。 第十四条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归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由省人民政府负责侨务 侨、侨,应当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生活 工作的机构统一出具证明文件;报考其他类学校, 仍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救济。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市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 敬老院、养老院对符合条件的归侨、侨卷,应 构出具证明文件。 当优先接收。 第二十条归侨、侨卷可以依法自由支配侨 第十五条归侨、侨卷全家出境定居,要求保 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留公房承租权的,自批准离境之日起1年内,房屋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向银行查询侨汇 产权单位应予保留,双方订立协议,按规定交纳房 凭证,或者要求提供侨汇储户名单。 租。 归侨、侨誉可以依法将侨汇按个人意愿转成 归侨、侨着出境定居,在出境前已经按规定购 外币存款,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有关银行应当 买公有住房的,出境定居后其房产权属不变。 依法及时办理。 第十六条租用归侨、侨着私有房屋的单位 第二十一条归侨、侨卷用侨汇兴建或者购 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房 买自用住宅,侨务部门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土 产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期满或者承租人 地、城建等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不履行合同的,房屋所有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归侨、侨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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