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010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专项工作报告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 工作报告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 1 ——第九章 监督公开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 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 督职权。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监督法和本办法; 监督法和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国家和本行政区域的工 作重点,保障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全 面发展。 第四条 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 督职权。 第五条 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 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 2 ——第六条 人大常委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 作情况,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加强和改进监督 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第七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负责 处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日常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在人 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 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根据人大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的 授权,承办监督工作。 第八条 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时,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 法律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方式。 第九条 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应当制定年度监督工作 计划。 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室)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书面通知本级人民 政府及相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7:2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