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015年2月1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5年5月2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第一章总则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服务、监督和管理。 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扶贫对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象脱贫致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治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阿坝藏族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具体工 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阿坝藏 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族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章扶贫标准和对象 第二条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 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各 域内的农牧民人均纯收人、自然资源条件、基础设 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施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政策性补助、公 组织和公民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智力、服务等方 共服务等因素,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自治州 式,完善基础设施,扶持产业发展,改善生产生活 扶贫标准,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并且按照经济 条件,帮助扶贫对象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的活动。 县人民政府可以制定高于自治州扶贫标准的 第四条农村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 地区扶贫标准。 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 第七条农村扶贫开发范围包括国家和省确 衔接,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 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贫困县、贫困村、贫 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 困户、贫困人口。 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注重区域扶贫攻坚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对高半山区、边远农 与精准扶贫到户相结合,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 牧区、地方病区、革命老区给予重点扶持。 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 农村扶贫开发以农牧民人均纯收低于自治 第五条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 州、县扶贫标准,并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 68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5.N0.3 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主要对象,对扶贫对象中的老干部、老党员,老积 极分子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计划生育户等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贫困县、贫困村经 特殊群体给予优先扶持。 帮扶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经 第八条贫困村按照无集体经济收人、农牧 帮扶后,人均纯收人超过自治州或者县农村扶贫 民人均纯收人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发生 标准并且有稳定收人来源的,应当认定为脱贫。 率明显高于全省贫困发生率等指标进行识别。 因灾、因病等返贫的,应当进行返贫认定。 贫困村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 初审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公示州级扶贫开发 第三章 扶资开发规划和措施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 门审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 第十四条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 第九条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人低于国 家和省扶贫开发总体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 家或者自治州、县农村扶贫标准的农村居民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农村扶贫开 贫困户根据人均纯收人、健康、教育、住房等 发规划。 因素识别。由农户申请或者村组推荐,村民代表 第十五条自治州、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 大会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 定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府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定,逐级报上级扶贫 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公共事业、社会保障和生态 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贫困户所在乡镇、村 环境改善等纳人规划。 进行公告,并建档立卡。 第十六条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应当按照集中 第十条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为贫困人口。 扶持、整村推进、规划到村、任务到户、责任到人的 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当以开发式扶 原则,明确脱贫目标、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和 贫为主,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当以救济式 保障措施等。 扶贫为主。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扶贫开发规 第十一条贫困村、贫困户的评议、审查结果 划作为申报和批准扶贫开发项目,安排扶贫资金, 应当逐级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 检查验收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依据。 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进行调查、核实调 第十七条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中长 整,公开说明理由。 期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第十二条扶贫对象享有了解扶贫开发政 员会审议后,按照程序报批。 策,获得扶贫开发支持和社会帮扶,参与扶贫开发 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 项目实施和民主监督管理等权利。 府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扶贫对象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主体 并且组织实施。 作用,增强发展能力,依法规范使用扶贫资金,如 第十九条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一经批准,应 实申报收入,自觉接受监督。 当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 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发生重大 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情形,导致规划难以实施的,经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5.N0.369

.pdf文档 法律法规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第 1 页 法律法规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第 2 页 法律法规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6:52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