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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3 DB3302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2/T 040—2018 代替 DB3302/T 040—2009 种养结合 生猪生产管理规范 2018 - 06- 21 发布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06 - 21 实施 发 布 DB3302/T 04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划编制。 本标准代替DB3302/T 040-2009。 本标准与DB3302/T 040-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种养结合生猪生产管理规范;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 ——把生产环境与设施修改为生产环境和设施设备两部分(见4、5,2009年版的3); ——增加了养殖规模的要求(见6); ——引种修改为引猪(见7.1,2009年版的4.1); ——育肥场引进仔猪时,修改为一批仔猪应来自同一养猪场(见7.1.2,2009年版的4.1.2); ——场区、生产加工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修改为猪舍环境参数和空气质量指标(见7.2,2009年版的 3.1.2和3.1.3); ——增加了饲料和猪群管理要求(见7.4和7.5); ——删除了疫病扑灭与净化(见2009年版的4.4.6); ——删除了猪肉生产(见2009年版的5); ——增加废弃物处理要求(见9)。 本标准提出单位:宁波市农业局。 本标准归口单位:宁波市畜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宁波市鄞州宁丰牧场、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黎明、鲍伟华、吴朝芳、王华丰、王祖磊、樊莉、王海霞、徐弘、王柔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 ——DB3302/T 040-2009、DB3302/T 041.1-2002 DB3302/T 041.2-2002、DB3302/T 041.3-2002。 I DB3302/T 040—2018 种养结合 生猪生产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养结合生猪生产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允许养殖规模测 算、饲养管理、防疫、废弃物处理和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年出栏商品猪200头~10000头、实施种养结合生猪养殖模式的中小型养殖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NY/T 65-2004 猪饲养标准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 DB330227/T 25 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养结合养殖模式 指畜牧业与种植业、林业、渔业等产业有机结合,畜牧业产生的排泄物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实行资 源化利用的养殖模式。 3.2 净道 猪群周转、饲料物品运送、饲养员作业的专用道路。 3.3 污道 1 DB3302/T 040—2018 粪便等废弃物、外销猪出场的道路。 3.4 猪场废弃物 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病死猪、各类废弃包装物,过期、残余兽药等。 3.5 全进全出 同一猪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猪,同批进、同批出。 4 生产环境 4.1 场址选择 4.1.1 4.1.2 4.1.3 4.1.4 4.1.5 选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场址周边应具有相应的种植用地或林地,尽量满足排泄物就地、就近生态消纳条件。 场址地势高燥、空气流畅、排水良好、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充沛、隔离条件良好。 场址距离居民点、其他畜牧场、畜产品加工厂、主要道路的距离应符合 GB/T 17824.1 的规定。 场址应位于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4.2 猪场布局 4.2.1 总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分开,健康猪与病猪分开,净道和污道分开,且有明确标 识。 4.2.2 按照夏季主导风向(东南风),上风向到下风向依次是:生活管理区、饲料加工区、生产区、 隔离观察区、粪污和病死猪处理区。各区之间用隔离带隔开,并设置消毒设施。有条件的提倡将生产区 中繁殖区、保育区和育肥区分设,各区之间设隔离带,并设置消毒设施。 4.2.3 猪场四周建不低于 200cm 的围墙,大门口设置值班室、更衣消毒室和车辆消毒通道,车辆消毒 通道与门同宽,长 4m、深 0.3m 以上,生产人员进出生产区要走专用通道,该通道由更衣间、消毒间等 组成,装猪台应设在猪场围墙外、靠近育肥猪舍的下风向处。 4.2.4 猪舍朝向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防疫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南北向为宜。 4.2.5 猪舍横向间距与猪舍跨度同宽,纵向间距大于 5m。由上风向到下风向猪舍顺序为:公猪舍、母 猪舍、哺乳猪舍、保育猪舍、育肥猪舍。建设要求符合 GB/T 17824.1 的规定。 5 设备、设施 5.1 生产设施设备 猪栏、饲喂、饮水、消毒、饲料加工设备。猪栏包括公猪栏、空怀妊娠母猪栏、分娩栏、保育猪栏 和生长育肥栏均为栅栏式,基本参数符合GB/T 17824.1的规定。保育猪和生长育肥猪提倡采用发酵床养 殖模式。 5.2 动物防疫设施设备 消毒池、 冲洗喷雾消毒机、火焰喷灯等。 5.3 环境调控设备 风机、湿帘等。 2 DB3302/T 040—2018 5.4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堆粪棚、沼气池、储液池、沼液输送管道、沼液运输车、病死猪暂存冷库等。 5.5 供电供水设备: 根据养殖规模和装备水平,配备供电供水设备。用电量一般按年出栏5000头需配50KVA容量的变压 器的标准进行换算;用水量按年出栏5000头,每天50T~100T用水标准计算。 6 允许养殖规模测算 根据养猪场周边配套的耕地或林地亩数×每亩可养殖数确定养殖存栏数,具体按每亩耕地存栏2头 猪、每亩林地存栏0.2头猪测算。 7 饲养管理 7.1 猪的引进 7.1.1 种猪应来自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而且无规定动物疫病的种猪场,并按 GB 16567 执行,隔 离观察 30 天以上,经血清学检测确认无重大动物疫病方可进场。 7.1.2 不实行自繁自养的育肥场引进仔猪时,同批仔猪应来自同一繁殖场,并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2 舍内环境 猪舍环境参数和空气质量指标符合GB/T 17824.3的要求。 7.3 饮水 采用自由饮水,推广使用碗式饮水器,水质符合NY 5027规定,并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落实节 约用水和污水减量化措施,饮水器应保持一定的供水水压。根据猪的生长阶段不同,年龄从小到大,推 荐水流速率为0.3L/min~1.5L/min之间。 7.4 饲料 7.4.1 根据母猪妊娠期、母猪哺乳期、仔猪哺乳期、保育猪、中猪、大猪等不同阶段的饲养标准配置 或购买不同阶段的混合饲料。 7.4.2 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符合 NY 5032 的要求。 7.4.3 饲料营养水平符合 NY/T 65-2004 的规定。 7.4.4 适当利用当地农副产品和青饲料等饲料资源。 7.5 猪群管理 7.5.1 采用分阶段、小单元式饲养,实行“全进全出”饲养工艺,养殖场内不能饲养其他畜禽动物。 7.5.2 种公猪采用单栏饲养,空怀母猪采用小群栏饲养,妊娠母猪采用限位栏饲养,分娩母猪和哺乳 母猪采用全漏缝高床分娩栏饲养,保育猪采用中小群饲养(1 窝~2 窝一栏),生长育肥猪采用大群饲 养。应按照个体大小、体格强弱进行分群、并群。 7.5.3 种公猪、空怀母猪、妊娠母猪、哺乳母猪及后备公母猪宜采用定时定量饲喂,哺乳仔猪,保育 猪、生长育肥猪采用自由采食方式。变换饲料应逐步过渡,过渡期为 7d。 3 DB3302/T 040—2018 7.5.4 种公猪饲养管理:原则是看膘投料,目标为保持种公猪 7 成膘度、种用状况。推荐饲喂量:6 月龄至 8 月龄,每天限制饲喂,2.0kg/d~2.5kg/d;8 月龄到 9 月龄,2.5kg/d~3.0kg/d,每周配种 1 次;9 月龄到 12 月龄,2.5kg/d~3.0kg/d,每周配种 3 次;12 月龄到 36 月龄,每周均衡配种 4 次。采 用人工授精的猪场按照 DB330227/T 25 实行饲养管理。 7.5.5 后备母猪饲养管理:原则是看膘投料,目标为保持后备母猪 7 成膘度、种用状况,第三个发情 期、体重达到 100 kg 以上开始初配。推荐饲喂量:体重 50kg~100kg 时应自由采食,发情前 7d 至少每 天喂料 3kg。 7.5.6 配种与妊娠管理:空怀母猪和初配母猪要做好发情和返情检查,适时配种。妊娠母猪定量饲喂, 怀孕 1d~90d 采食量 2.0kg/d~2.25kg/d,90d~110d 增加到 3.0kg/d~3.5kg/d,110d 至分娩适当控料。 在怀孕 35d 和 90d 进行体况评分,要求 85%~90%的母猪达到 3.5 分~4 分(7~8 成膘度)。 7.5.7 分娩母猪管理:产前 7d~10d,应对母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转至产房,监督产仔过程。产仔间 隔时间过长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人工辅助分娩。让初生仔猪尽早吃上初乳,分娩 2h~8h 后应鼓励母 猪站起,产后 3d~4d 要检查母猪的乳房,有发炎和坚硬现象的应按乳房炎治疗。 7.5.8 哺乳母猪饲养管理:根据母猪状况和带仔数量确定喂料量。分娩当天减料或停喂半天料,只供 饮水(冬天供给温水),分娩后第 1d 每头每天喂 1kg 饲料。分娩后 7d 内,每天每头增加 0.25kg 饲料。 到分娩后第 14d 增加到哺乳母猪的正常喂料量即每头日喂 6kg,—直维持到分娩后第 28d。 7.5.9 仔猪饲养管理:出生到 28 日龄。出生后尽早吃上初乳, 1 日龄~2 日龄做好仔猪保温调教、剪 牙、断尾,3 日龄~5 日龄打耳号和补铁,10 日龄~14 日龄去势。7 日龄开始补饲。28 日龄均衡断奶。 7.5.10 保育猪饲养管理:断奶到 75 日龄。断奶转群 3d 内要适当控料,日喂料量不超过规定量的 70%, 以吃饱不剩料为宜。以后逐渐加料,根据仔猪消化情况,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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