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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140.03 CCS A 00 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1110—2021 企业开办登记规范 Specification of registra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enterprises 2021-12-31 发布 2022-02-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110—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中质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庄健、李静、吴利蕊、陈晨、王成武、冯勇、刘盛瑶、党代柱、陈莹。 I DB12/T 1110—2021 企业开办登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企业开办登记的依据、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时限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及各区政务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开办过程中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 系统申领、社保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企业开办登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12/T 629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6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开办 establishment of enterprises 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 3.2 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 system for the whole-process online handling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enterprises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以及涉及企业开办的公章刻制、发票和 税控系统申领、社保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多环节事项联办。 3.3 企业开办专窗 special window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enterprises 在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的,申请人可一次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全部实体材料的服 务窗口。 4 依据 开办登记操作设定依据如下: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第六条;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6 号)第五条。 5 基本要求 5.1 申请要求 1 DB12/T 1110—2021 申请人可委托经办人办理企业开办申请相关手续。申请人指依法向行政审批主体提出企业开办申请 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办人指开办企业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等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5.2 办理要求 企业开办工作可采用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方式。企业开办优先采用线上办理,通过企业开办一 窗通平台提交申请,各相关业务信息同步采集,实现一表填报(一次申报)、数据共享、协同办理。对 于申请人直接持纸质材料到专窗办理业务的,专窗工作人员或辅助帮办人员应引导和帮助申请人通过企 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办理。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采取全程线上办理的,专窗应为申请人提供线下的办理途径。 6 工作流程 6.1 线上办理 6.1.1 登记流程 企业开办按照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见附录A。 6.1.2 用户登录 经办人登录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进行业务办理。经办人需为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注册用户方 可登录。 6.1.3 材料准备 6.1.3.1 企业名称申报 经办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自助查询、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的规定。 6.1.3.2 形成章程 全体股东对“企业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 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达成共识,并签订章程。 6.1.3.3 申报住所 企业开办住所要求需符合《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1.3.4 实名认证 线上办理需进行有权签字人、联络人、税票购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人员的实名认证。有权 签字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企业的委托代理人等。 6.1.3.5 申请材料 企业开办申请材料见表1。 2 DB12/T 1110—2021 表1 企业开办申请材料 内容 材料名称 企业开办申请书 自动生成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自动生成 企业章程 企业设立登记 获取方式 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股东、 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身份证明) 自动生成/提交 自动生成 系统核验/提交 公章刻制 公章刻制信息 数据共享 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 发票申领信息 数据共享 社保就业参保登记申请信息 数据共享 社保就业参保登记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信息 银行预约开户 预约开户申请信息 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 6.1.4 一表填报 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填报内容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就业参保 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申请信息,并提供银行预约开户申请等服务信息填报功 能。申请人可以选择“1+N”的办理模式(“1”为设立登记业务,“N”为除设立登记外的其他企业开 办事项,“N”可以为零),即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信息为必须填报的内容,其他信息根据申请人实际, 按需进行填报。 6.1.5 材料审查 6.1.5.1 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对经办人填报的企业开办各类信息进行智能校验,包括: ——企业设立登记相关内容检查; ——公章刻制相关内容检查; ——发票和税控设备申请内容检查; ——社保登记相关内容检查; ——住房公积金相关内容检查。 6.1.5.2 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人工检查,包括: ——形式检查; ——法定符合性检查。 6.1.6 发起签名 经办人提交的材料通过登记机关的审查后,经办人可以选择发起线上电子签名或转线下办理。 6.1.7 电子签名 有权签字人核对申请信息并电子签名。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根据文书规范,自动生成需要进行网上 签字的对应材料清单,由有权签字人通过电子签名APP或在线电子签名功能进行电子签名。在电子设备 上签名或对数据电文进行真实意思表达和确认的,均视为有效电子签名。有权签字人按类型分为自然人 和企业,自然人由其本人签名,企业法人加盖电子印章。 6.1.8 登记材料确认 3 DB12/T 1110—2021 经办人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正式提交业务申请。行政审批主体对企业开办登记的材料齐全性、符 合性进行确认。 6.1.9 设立登记 行政审批主体对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相关设立登记核准信息和联 办事项代采信息同时共享给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和银行等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并行办理。 6.1.10 并行办理 6.1.10.1 公章刻制 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刻制企业,公章刻制完成后由公章刻制企业通过印章网上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6.1.10.2 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 税务部门在接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共享的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信息后,应即时办结发票票种核定 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业务,并及时办理发票申领和增值税税控系统 专用设备初始发行业务。 6.1.10.3 社保就业参保登记 人社部门在接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共享的社保代采信息后,开展就业参保登记业务。 6.1.10.4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接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共享的公积金代采信息后,开展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 记业务。 6.1.10.5 银行预约开户 银行部门在接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共享的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后,由银行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申请人 办理开户事宜。 6.1.11 结果领取 6.1.11.1 现场领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到企业开办专窗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法定代表人到现场领取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经办人到现场领取的,除出示本人身 份证原件外,还需要根据填报时留取的经办人信息进行生物识别认证,或者通过电子授权方式认证。 6.1.11.2 快递领取。相应办理部门将根据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中填写的公司收件人及地址信息,分别 将营业执照、公章和发票实施快递送达。 6.2 线下办理 对于因申请人需要、实名验证技术或申请材料性质等原因,无法进行全程网上办的特殊情形,作为 补充手段,企业开办专窗也可以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申请人无法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 完成企业开办登记的,可向企业开办专窗提出申请。专窗收取相关申请材料后,完成企业设立登记业务 办理。 7 时限 4 DB12/T 1110—2021 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办理的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宜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章刻制和发票申领 宜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保参保登记、就业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应即时办结,企业开办 整体办结时间不应高于法定承诺的20个工作日。企业依法办理前、后置审批事项的用时和成本不属于企 业开办范围。 5 DB12/T 1110—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见图A.1。 用户登录 材料准备 一表填报 材料不合规 材料审查 材料合规 发起签名 发现问题 退回修改 确认无误 提交签名 电子签名 行政审批主体 登记材料 确认 发现问题 退回修改 行政审批主体 设立登记 并行办理 公安 税务 公章刻 制 申领发 票和税 控设备 电子营业 执照提供 纸质营业 执照提供 电子印 章提供 公章提供 人社 社保就 业参保 登记 公积金 住房公 积金企 业缴存 登记 银行 银行预 约开户 电子发票 提供 发票和税控 设备提供 结果领取 图A.1 企业开办登记线上办理流程 6 DB12/T 1110—2021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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