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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DingGardeniaOil化妆品用原料栀子花提取物(福鼎栀子花 精油) 2023-09-02实施 2023-09-01发布 福建省植物学会 发布ICS01.040.71 备案号: A019T/FJBS 团体标准 T/FJBS5-202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产品因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该标准参照有关化妆品的 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出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的依据。 本标准主要参照: GB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 DB53/T563-2014护肤精油 GB/T29990-2013润肤油 GB/T22443-2018中国苦水玫瑰精油 Q/XZY003-2021桂花精油 本标准由福鼎市栀子协会与福建师范大学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植物学会为归口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鼎市栀子协会、福鼎市林业局、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宁德市农业农 村局、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师范大学、福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栀语农业开 发有限公司、芸香(福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栀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花千树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恒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鼎市大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州 力钧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秋垄心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福师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福建大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鼎市山邦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柏瑞司芳香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润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传财、阙玉林、林时密、孔悦平、夏淑蓉、张彬彬、林挺、吴 可纲、张典铨、杨艳、陈仲斌、列健森、卢玉栋、王楚怡、夏煜、卓新武、雷顺号、林正 咚、潘键、蔡春风、阙忠熠、李法觉、梁飞礼、叶萌、吴火德、郭永荣、林达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FJBS5-2023 1福鼎栀子花精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鼎栀子花精油的产品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福鼎栀子花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用于皮肤护理的精油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标准。 GB/T11538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14454.5香料旋光度的测定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化 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3产品定义 福鼎栀子花精油是用水蒸气蒸馏法从福鼎栀子花中提取的精油。 4要求 4.1福鼎栀子花精油的感官及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福鼎栀子花精油的感官及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感官指标色状 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香气 具有福鼎栀子花的自然花香 理化指标相对密度/(20℃/20℃) 0.874~0.912 折光指数/(20℃) 1.421~1.487 旋光度(20℃) -16.0°~-2.0° 4.2特征组分含量(GC) 特征组分见表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FJBS5-2023 2表2特征组分含量(GC) 特征组分 含量/% 罗勒烯(异构体混合物) 10~22 芳樟醇 15~25 香叶醇 2~12 惕各酸叶醇酯 3~12 4.3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卫生指标 项 目 要求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CFU/mL或CFU/g) ≤10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mL或CFU/g) ≤100 粪大肠菌群/(mL或g)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mL或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mL或g) 不得检出 有害物质 限量汞/(mg/kg) ≤1 铅/(mg/kg) ≤10 砷/(mg/kg) ≤2 镉/(mg/kg) ≤5 4.4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色状的检验 取试样于比色管内,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处目测观察。 5.1.2香气的评定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辨别。必要时,可按GB/T14454.2的方法检验。 5.2理化指标 5.2.1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方法检验。 5.2.2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检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FJBS5-2023 35.2.3旋光度的测定 按GB/T14454.5的规定检验。 5.3特征组分含量的测定 遵循GB/T11538的规定进行检测,福鼎栀子花精油具体检测条件及其GC-MS分析如 5.3.1和5.3.2所示。 5.3.1福鼎栀子花精油检测条件 前处理:取3mL精油加入无水硫酸钠除水,过滤,氮吹至近干后加入色谱级正己烷, 定容至1.5mL,过0.22μm有机滤膜在70℃条件下保持1min。 5.3.2GC-MS分析 (1)气相色谱条件: 色谱柱HP-5(30mx0.25mmx0.25μm);保持1min,以10℃/min升温至130℃,保持 10min,以5℃/min升温至250℃保持10min,以10℃/min升温至280℃,保持10min; 进样口温度:250℃;气相与质谱接口温度:280℃。载气为高纯氦气,载气流速1.2mL/min; 进样量1μL(挥发油正己烷稀释液),分流比50:1。 (2)质谱条件:离子源为EI源,离子源温度230℃;四级杆温度150℃;溶剂延迟时间4.0min; 质量范围35~500m/z。 5.4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的方法检验。 5.5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6包装外观 按QB/T1685执行。 6检验方法规则 按QB/T1684规定执行。 6.1常规检验项目 指每批次产品应对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进行检验的项目。 6.2非常规检验项目 指每批次产品对卫生指标中除常规检验项目以外的其他指标进行检验的项目。 6.3检验分类 6.3.1出厂检验 (1)每批次产品在出厂之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部门检验人员严格地按照本标准中6.1 和6.2的相关要求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FJBS5-2023 4(2)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6.3.2型式检验 (1)型式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有系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料、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时; b)首次投产或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6.4判定规则 (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 (2)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时,容许对该批次产品再次抽样复查。检验结果若有1项 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从双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有1项指标不符合标 准要求,即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3)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该产品进行验收,如有 异议需在收到产品15天内向生产者提出;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 解决或请仲裁单位进行仲裁分析,仲裁分析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7.1.1销售包装的标志 应符合GB5296.3的相关规定。产品外包装标志明显,应标明具体的标注内容,如:产 品名称、商标(如有)、保质期(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等方式组合表 示)、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净含量、执行标准、包装规格、有效期、使用方法以 及根据产品特点所应标注的其他内容。 7.2包装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安全卫生相关要求进行密封保存,并按QB/T1685执行。 7.3运输 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按包装图示标志堆放。避免高温、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4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和水源。贮存时应距地面、内墙适当 距离,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不得与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贮,严格 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 包装标注执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FJBS5-2023 5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福鼎栀子花精油气相-色谱质谱总离子流图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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