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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CCS A92 S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行 政 行 业 标 准 SF/T 0125—2021 部分代替 SF/Z JD0304001 —2010 人像鉴定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of human image 2021 - 11 - 17发布 2021 - 11 - 1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 0125 —2021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人像特征 ................................ ................................ ........... 1 5 设备和工具 ................................ ................................ ......... 3 6 鉴定步骤和方法 ................................ ................................ ..... 3 7 记录要求 ................................ ................................ ........... 6 8 鉴定意见 ................................ ................................ ........... 6 SF/T 0125 —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SF/Z JD0304001 —2010《录像资料鉴定规范》的第 3部分:人像鉴定规范 ,与所代替部 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 定义”(见第 3章); b) 增加了“人体动态特征”中的“习惯性行为特征”(见 4.3.3); c) 增加了“人像特征”中的“人体时空关联特征”(见 4.6); d) 增加了“设备和工具”要求(见第 5章); e) 增加了“图像处理 及分析”要求(见 6.4); f) 增加了“特征比对表的 制作”要求(见 6.7.3); g) 增加了“对人像特征差异点的分析和评价”要求(见 6.8.1); h) 增加了“记录要求”(见第 7章); i) 细化了“鉴定意见的表述” (见8.3,2010年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中国刑警学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曾锦华、卢启萌、孙维龙、卞新伟、陈晓红、奚建华、 徐彻、 钱煌贵、李岩、郭弘、耿浦洋、 刘勇、杨洪臣 、孙鹏、高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10年首次发布为 SF/Z JD0304001 —2010;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F/T 0125 —2021 1 人像鉴定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人像鉴定的人像特征、设备和工具、鉴定步骤和方法、记录要求以及 鉴定意见。 本文件适用于司法鉴定 /法庭科学领域声像资料鉴定中的人像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F/T 0119 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 SF/T 0124 录像过程分析技术规范 SF/Z JD0302002 图像资料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SF/T 0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人像鉴定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of human image 通过比较和分析,对声像资料记载的人体的同一性问题 进行鉴别 和判断的专门技术 。 检材人像 questioned human image 需检人像 检材中需要鉴定的人体的形象。 样本人像 known human image 样本中供比较和对照的人体的形象。 4 人像特征 通则 人像特征是人像鉴定的具体依据,包括 但不限于 人体外貌解剖学特征、人体动态特征、人体特殊标 记特征、人体着装、佩饰特征及人体时空关联特征。 人体外貌解剖学特征 4.2.1 体型特征 体型特征指人体的总体轮廓,具体表现为人体的高矮胖瘦及各部分肢体的比例关系。 4.2.2 头部形态特征 SF/T 0125 —2021 2 头部在外形上分为脑颅和面部两部分,因此头部形态特征可分为脑颅形态特征和面部形态特征。 相 关内容如下: a) 脑颅部的骨骼(额骨、颞骨、顶骨和枕骨)决定了头 部的整体形态、大小及头顶的长短; b) 面部的骨骼(颧骨、鼻骨、上颌骨和下颌骨)决定了脸部的具体形状和比例; c) 对于侧面人像, 应注意枕骨的凹凸程度和面部侧面轮廓形态; d) 对于正面人像,既要注意面部的整体形态,又要注意发际线、颧部、面颊及下颌各部分的具体 形态。 4.2.3 五官形态特征 五官形态 特征包括: a) 眼:由眼眶、眼睑和眼球三部分组成。眼眶决定了眼的大小,上眼睑、下眼睑及眼裂决定了眼 开闭时的形态,眼球有突出、凹陷等情况。根据眼睑缘形态,眼可分为直线型、三角型和圆型 等类型,各类型中眼有大、中和小,眼角有上翘、下翘和水平,眼皮有单层、双层和多层等形 态; b) 眉:起自眼眶上缘内角延至外角,内端称眉头,外端称眉梢。眉分上列眉和下列眉,上列眉覆 盖下列眉, 两列眉相交成眉尖, 形成眉的浓密处。 眉的主要特征表现在眉的走向、 浓淡、 疏密、 长短,以及眉尖和眉稍的具体形态; c) 耳:主要由耳轮、对耳轮、耳屏、对耳屏和耳垂构成。其主 要特征表现在耳的外部轮廓形态、 大小和外张情况,及耳轮、对耳轮、耳屏、对耳屏、耳垂的具体形态、宽窄、厚薄,以及两耳 的相对位置; d) 口:主要由上唇、下唇和牙齿组成。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口的闭合形态、大小,上唇、下唇的具 体形态、厚薄程度,口角的走向,口裂线的形态,以及牙齿的形态、大小、排列状况、突出程 度; e) 鼻:主要由鼻脊、鼻翼、鼻孔组成。其主要特征表现在鼻的外部轮廓形态、大小、高低,鼻梁 的宽窄、曲直、隆起状况,鼻尖的形态、大小、突起程度,鼻孔的形态、大小、仰俯情况,及 鼻翼的形态、大小。 4.2.4 五官配置关系特征 眼、眉、耳、口、鼻在面部的相对位置及相互间的比例关系,包括五官的位置关系和五官的比例关 系,具体 如下: a) 五官的位置关系指五官在面部的排列情况。应注意眉、眼和耳的对称关系,及眉、眼、鼻、口 等相邻器官的排列关系; b) 五官的比例关系指面部五官间的大小、长短和宽窄的比例关系。应注意眉、眼、鼻、口与面部 的横向比例关系,以及前额、眉、眼、鼻长、耳长、下颌与面部的纵向比例关系。 4.2.5 头发特征 头发特征 指头发的造型、颜色、方向、长短、浓淡、疏密、曲直和粗细等特点。 4.2.6 胡须特征 胡须特征 指胡须的造型、颜色、方向、长短、浓淡、疏密、曲直 和粗细等特点。 4.2.7 皱纹特征 皱纹特征指皱纹的生长部位、走向、长短、深浅、粗细、条数和排列等情况。 人体动态特征 4.3.1 面部动态特征 面部动态特征指 面部的表情特征,即人体习惯性的表情特点,如微笑、抿嘴和蹙眉等。 SF/T 0125 —2021 3 4.3.2 体态特征 体态特征 指人体头部、四肢和腰部习惯性的姿态。应注意头部和四肢的姿态及运动时的特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a) 头部姿态注意头部的仰俯、右倾和左倾等情况; b) 上肢姿态注意两臂习惯性的伸屈动作,手腕和手指习惯性的造型,及运动时的手势特征; c) 下肢姿态注意习惯性的立、站、坐和蹲的姿态,及运动时的步态特征。 4.3.3 习惯性行为特征 习惯性行为特征指人体经常性进行的行为,如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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