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学习GB-T 34114-2017 电动机用电磁制动器通用技术条件.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用电磁制动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交付
准备。
本标准适用于机座外径不大于400 mm, 制动力矩不超过1000 N ·m
的直流励磁的干式摩擦分装
式电磁制动器(以下简称制动器)。其他类型的制动器、制动电磁铁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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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Ga
和导则:稳态加速度
GB/T 2423.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J 和导则:长霉
GB/T 2423.22—200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N:
温度变化
GB/T 2423.2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AM:
低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T 2423.2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BM: 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00.26 电工术语 控制电机
GB/T 7345—2008 控制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 7346 控制电机基本外形结构型式
GB/T 18211 微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JB/T 8162 控制电机包装技术条件
GB/T 2900.2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通电制动器 making-current brake
在制动器线圈通电时才具有制动功能的制动器。
3.2
失电制动器 zero-current brake
在制动器线圈不通电时具有制动功能的制动器。
3.3
额定电流 rated current
制动器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线圈中的直流电流。
3.4
吸合 attracting
电磁系统中因吸引线圈接受吸引指令而使衔铁吸引的动作过程。
GB/T 34114—2017
3.5
释放 releasing
电磁系统的衔铁回复到起始位置的动作过程。
3.6
吸合电压 attract voltage
使电磁系统的衔铁能可靠吸合到最终位置的最小电压。
3.7
释放电压 release voltage
使电磁系统的衔铁能可靠释放到起始位置的最高电压。
3.8
制动时间 braking time
失电制动器从线圈断电(通电制动器从通电)开始,力矩上升至80%额定动制动力矩所需的时间。
3.9
释放时间 release time
失电制动器从线圈通电(通电制动器从断电)开始,力矩下降至10%额定动制动力矩所需的时间。
3.10
制动初转速 initial speed of braking
开始制动时的瞬时速度。
3.11
单次制动功 work for once braking
制动器进行一次动态制动时所做的摩擦制动功或所产生的制动能量。
3.12
额定静制动力矩 static rated braking torque
在保持衔铁相对静止的条件下,制动器可以产生的最大静态制动力矩。
3.13
额定动制动力矩 dynamic rated braking torque
在保持衔铁相对匀速运动的条件下,制动器可以产生的有效制动力矩。
制动器型号命名参见附录 A, 或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制动器机座号按GB/T7346 规定。
电路图如图1所示。
GB/T 34114—2017
style="width:3.25995in;height:2.71348in" />
图 1 电路图
制动器表面不应有锈蚀、碰伤、划痕、涂覆层剥落,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引出线、螺纹接线柱或接线片
应完整无损,颜色和标志应正确,铭牌的字迹和内容应清晰无误,且不能脱落。
目检制动器外观。
5.2.1.1 技术要求
制动器接线端可采用引出线,也可通过专用电连接器引出。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引出线或电连接器
应有明显标记,引出线长度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5.2.1.2 试验方法
用能保证尺寸精度要求的量具测量引出线长度,目检引出线或电连接器标记。
5.2.2.1 技术要求
制动器引出线或接线端强度应符合GB/T 7345—2008 中5.3.1的规定。
5.2.2.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3.2规定的方法检查引出线或接线端强度。
制动器的外形和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GB/T 34114—2017
用能够保证尺寸精度要求的量具检查制动器外形及安装尺寸。
制动器线圈对机壳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制动器线圈漏电流(峰值)按表2规
定,漏电流不包括试验设备的电容电流。
重复试验时,试验电压为表1规定值的80%。
表 1 绝缘介电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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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漏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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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GB/T 7345—2008 中5.1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中在规定值持续1
min,也可用1s 试验来
代替,试验电压值为表1规定值的120%。
在正常气候条件和低温条件下,制动器线圈对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 MQ;
在高温条件下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 MΩ;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 MΩ。
制动器按GB/T 7345—2008 中5.18.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GB/T 34114—2017
在20℃时制动器的线圈电阻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其允差应在规定值的±15%范
围内。
制动器达到稳定非工作温度后,用电阻测试仪测量线圈两端的直流电阻,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测
量,并折算至20℃时的电阻值。
制动器施加75%的额定电压应能灵活吸合,切断电源电压后,制动器衔铁或摩擦片应回复原位,不
得停留在中间任意位置。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按5.7.1规定的电压进行试验,操作次数不应少于十次,观察摩擦片、衔
铁等可移动部件的灵活性。
制动器的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采用悬吊砝码或力矩测量仪等保证测试精度的方法,通电制动器施加额
定电压,失电制动器不加电,测量砝码或力矩测量仪维持平衡时的最大静制动力矩。
在额定电压下制动器线圈电流和消耗的功率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线圈引出端施加额定电压,测量此时线圈电流,并按式(1)计算线圈消耗
功率。
P=U×I ………………………… (1)
式中:
P— 线圈消耗功率,单位为瓦(W);
U—— 额定电压,单位为伏特(V);
J 线圈电流,单位为安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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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 技术要求
制动器的吸合电压不应高于额定电压的75%;高温条件下吸合电压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
规定。
5.10.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给制动器施加电压并缓慢增加,当制动器衔铁吸合时,记录此时电压值,
取其三次平均值
5.11.1 技术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的释放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10%。
5.11.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接额定电压使动铁心完全吸合后,缓慢降低电压,当制动器释放时,记录
此时电压值,取其三次平均值。
5.1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额定动制动力矩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2.2 试验方法
额定动制动力矩按附录B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测试方法。
5.13.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制动时间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3.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按5.12.2规定的方法测量力矩上升至额定动制动力矩的80%所需的时
间,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测试方法,取其三次平均值。
5.14.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释放时间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4.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工装上,按5.12.2规定的方法测量力矩下降至额定动制动力矩的10%所需的时
间,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测试方法,取其三次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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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电感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5.2 试验方法
用电感电桥测量制动器绕组在频率1000 Hz
下的电感,或采用其他等效测量方法。
5.16.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旋转组件的转动惯量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6.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旋转组件的转动惯量按GB/T 7345—2008 中5. 19.2规定的方法测量。
5.17.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电气时间常数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7.2 试验方法
用5. 15.2测取的电感和5.6.2测取的线圈电阻,按式(2)进行计算。
style="width:0.7401in;height:0.61336in" /> (2)
式 中 :
t—— 电气时间常数,单位为秒(s);
L—— 线圈电感,单位为亨(H);
R—— 线圈电阻,单位为欧姆(Ω)。
5.18.1 技术要求
制动器线圈温升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后检查制动器吸合电压应
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8.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温升试验支架上,放置于正常试验环境中,试验环境不应受
外界辐射及气流的影响,达到稳定非工作温度,测取制动器线圈冷态直流电阻R,
和环境温度 L。
然后给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至稳定工作温度时,测取热态下线圈直流电阻 R₂
和环境温度 t₂, 线 圈
温升按式(3)计算。
style="width:4.24674in;height:0.64658in"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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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θ — 线圈温升,单位为开尔文(K);
R₂— 热态线圈直流电阻,单位为欧姆(Ω);
R₁— 冷态线圈直流电阻,单位为欧姆(Ω);
t₁— 测量R₁ 时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₂ 测量 R₂ 时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5.19.1 技术要求
制动器应能承受-25℃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一种低温试验,低温下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
5.5的规定,制动器应能正常吸合与释放,制动器衔铁或摩擦片移动应灵活无卡滞;恢复常温后测量额定
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19.2 试验方法
将制动器安装在专用试验支架上,不加惯性负载并放置于试验箱中,箱温逐渐降低至规定的低温极
限值,温差±2℃,然后给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到稳定温度,箱内检查绝缘电阻,并使制动器在额定电压
下通电或断电,制动器应能正常吸合与释放,制动器衔铁或摩擦片移动应灵活无卡滞;在箱外恢复到常
温后,测量额定静制动力矩。
5.20.1 技术要求
制动器应能承受55℃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一种高温试验,高温下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5
的规定;高温下制动器衔铁或摩擦片移动应灵活无卡滞,当有要求时,高温下检查制动器吸合电压,应符
合5.10的规定;恢复常温后测量制动器的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20.2 试验方法
将制动器安装在专用试验支架上,不加惯性负载并放置于试验箱中,箱温逐渐升高至产品专用技术
条件规定的高温极限值,温差±2℃,然后给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到稳定温度,箱内检查制动器吸合电
压及绝缘电阻,并使制动器在额定电压下通电或断电,制动器应正常吸合与释放,制动器衔铁或摩擦片
移动应灵活无卡滞;在箱外恢复到温度稳定后,测量额定静制动力矩。
5.21.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GB/T 2423.22—2002 中1.4
规定的一种温度变化试验,试验后测量
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21.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支架上,不通电置于试验箱中,按
GB/T 7345—2008
中5.24.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箱内测试绝缘电阻;在箱外恢复到温度稳定后,测量额定静制
动力矩。
GB/T 34114—2017
5.22.1 低温低气压
5.22.1.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2423.25
规定的一种低温和气压等级的低温低气压试验。恢
复常态后检查制动器的绝缘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应分别符合5.4、5.5的规定。
5.22.1.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 GB/T 7345—2008 中5.25.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不通电。
5.22.2 高温低气压
5.22.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2423.26
规定的一种高温和气压等级的高温低气压试验。恢
复常态后检查制动器的绝缘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
5.22.2.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7345—2008 中5.25.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不通电。
5.23.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的电磁抗扰度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23.2 试验方法
按 GB/T 7345—2008
中5.3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线圈两端施加额定电压,检查电磁抗
扰度。
5.24.1 技术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7345—2008
中表7规定的一种正弦扫频振动试验,试验过
程中制动器不得产生误动作,试验后不应出现零部件开裂、松动或损坏,并检查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
5.8的规定。
5.24.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 7345—2008
中5.2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轴上不加惯性负载。除另有规
定外,制动器吸合和释放时间累积各半。
5.25.1 技术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7345—2008
中表8规定的一种冲击试验,试验过程中制动
器不得产生误动作,试验后不应出现零部件开裂、松动或损坏,并检查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
GB/T 34114—2017
规定。
5.25.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 7345—2008
中5.2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轴上不加惯性负载。除另有规
定外,制动器吸合和释放时间累积各半。
5.26.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GB/T
2423.15规定的一种稳态加速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制动器不得
产生误动作,试验后不应出现零部件开裂、松动或损坏,并检查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26.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 7345—2008
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时轴上不加惯性负载。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
吸合和释放时间累积各半。
5.27.1 恒定湿热
5.27.1.1 技术要求
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7345—2008中表9规定的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应无明显的外观质量变坏
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箱内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5的规定;经24 h
恢复后,箱外检查额定静制
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27.1.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试验支架上,不通电置于试验箱中,按 GB/T 7345—2008
中5.29.1.2规定的方法进
行试验,试验时可按使用状态进行防护。
5.27.2 交变湿热
5.27.2.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 7345—2008
中表10规定的一种交变湿热试验,试验后应无明
显的外观质量变坏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箱内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5.5的规定;经24
h 恢复后,
箱外检查额定静制动力矩应符合5.8的规定。
5.27.2.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专用试验支架上,不通电置于试验箱中,按 GB/T 7345—2008
中5.29.2.2规定的方
法进行试验,试验时可按使用状态进行防护。
5.28.1 技术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静态时制动的累积制动次数不应少于十万次。试验后制动器零部件应无松
动或破坏性损坏,检查额定静制动力矩不应小于规定值的85%。
GB/T 34114—2017
试验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零部件,允许按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正常维护。
5.28.2 试验方法
制动器安装在试验支架上,按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每小时制动次数进行静态制动试验,制动时
失电制动器不通电,通电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释放时失电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通电制动器断电。累
积工作次数不应少于十万次。
5.29.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 GB/T7345—2008
中5.33.1规定的盐雾试验,持续时间为16 h。 试
验后,任何部位不应有明显的腐蚀迹象和破坏性变质。
5.29.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 7345—2008 中5.33.2的规定进行试验,可按使用状态进行防护。
5.30.1 技术要求
当有要求时,制动器应能承受GB/T 7345—2008
中5.34.1规定的长霉试验。试验后制动器长霉不
应超过 GB/T 2423.16 规定的2级水平或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允许提供材料合格证明书代替。
5.30.2 试验方法
制动器按GB/T7345—2008 中5.34.2的规定进行试验。
5.31.1 技术要求
制动器质量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31.2 试验方法
用相对精度不低于1%的衡器称取制动器质量。
5.32.1 技术要求
制动器的安全应符合 GB/T18211
的规定。当有要求时,制造商应能提供与制动器安全有关的
证据。
5.32.2 试验方法
制动器的安全按 GB/T1821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GB/T 34114—2017
试验的大气条件按GB/T 7345—2008 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在110%的规定负载电流下,电源的调整率不大于10%,直流电源的纹波电压不大
于 5 % 。
仪表精度不低于1级;机械测量工具精度应比被测件的公差等级高一个数量级。
除另有规定外,制动器应轴向水平安装进行试验。
检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当有要求时,鉴定检验应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按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新产品设计确认前;
b) 已鉴定产品设计或工艺变更时;
c) 已鉴定产品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变更时;
d) 产品制造场所改变时。
从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六台样机,其中四台供鉴定检验用,另外两台保存备用。定型批产品数量不足
六台时,应全数提交鉴定检验。但供鉴定检验样机数量不得少于两台。
鉴定检验项目、基本顺序和样机编号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按表3规定。
7.2.4.1 合格
鉴定检验用样机的全部项目检验符合要求,则鉴定检验合格。
GB/T 34114—2017
7.2.4.2 不合格
只要有一台样机的任一项目不符合要求,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表 3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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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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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3 偶然失效
当鉴定部门确定制动器某一不合格项目属于孤立性质的偶然失效时,允许在每次提交的样机中取
一台备用样机代替失效样机,并补做失效发生前(包括失效时)的所有项目。然后继续试验,若再有一台
样机的任一个项目不符合要求,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7.2.4.4 性能降低
样机经环境试验后,允许出现不影响其使用的性能降低,性能降低的允许值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
规定。
7.2.4.5 环境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的性能严重降低
样机在环境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出现影响其使用的性能严重降低时,鉴定部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或者认为鉴定不合格,或者当一台样机出现失效时,允许用新的两台样机代替,并补做失效发生前(包括
失效时)的所有试验,然后补足原样机数量继续试验,若再有一台样机的任一个项目不合格,则鉴定检验
不合格。
当某一类同机座号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型号的制动器同时提交鉴定检验时,每种型号均应提交四台
样机,所有样机应通过质量一致性中的 A
组检验,然后选取四台有代表性的不同型号的样机进行其余
项目的试验。试验结果评定按7.2.4规定。任一台样机的任一项目不合格,则其所有的制动器鉴定检
验不合格。本检验不允许样机替换。
若鉴定检验合格,则同时提交的所有型号的制动器均鉴定合格。
对此后制造的同类同机座不同型号制动器或对原型号设计更改的制动器应进行差异性鉴定检验,
差异性鉴定检验合格,则认为该型号制动器鉴定检验合格。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 组和 C 组检验。
a) A 组检验是为了证实制动器产品是否满足常规质量要求所进行的出厂检验。
GB/T 34114—2017
b) C 组检验是周期性的检验。
A 组检验项目及基本顺序按表3规定进行。
A 组检验可以抽样或逐台进行。抽样按 GB/T 2828.1—2012
中检验水平Ⅱ,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接收质量限(AQL 值),由使用方和制造方协商选定。
逐台检验中,制动器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该制动器为不合格品。
A 组检验合格,则除抽样中的不合格制动器之外,用户应整批接收。
若A
组检验不合格,则整批拒收,由制造商消除缺陷并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 A
组检验。
注:表3所列项目,由制造商根据制动器特点和质量控制要求程度选择使用。
C 组检验项目及基本顺序按表3规定进行。
7.3.2.1 检验时机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一般应进行C 组检验:
a) 相关项目检验;
b) A 组检验结果与鉴定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偏差时;
c) 周期检验。除非另有规定,每两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d) 政府或行业监管产品质量或用户要求时。
7.3.2.2 检验规则
C 组检验项目及基本顺序按表3规定进行。
C 组检验样机从已通过 A 组检验的产品中抽取,对未作过 A
组检验的样机应补作 A 组检验项目
的试验,待合格后方能进行C 组检验其余项目的试验。
C 组检验样机数量及检验结果评定按7.2.2和7.2.4的规定。
若C 组检验不合格,由制造商消除不合格原因后,重新进行C 组检验。
每台制动器都应有铭牌,铭牌上的数据应保证制动器在使用期间字迹清晰,不应剥落,其内容至少
应包括:
a) 产品型号;
b) 制造编号;
c) 制造厂名或商标。
制动器包装应符合JB/T 8162
的规定,制造商应确保产品通过包装能得到有效防护。
包装的制动器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和敲击,严禁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
制造商应将通过标识和协议方式将运输条件告知用户承运商。
GB/T 34114—2017
制动器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1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清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空气
中不得含有腐蚀性气体。贮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由制造商规定。制造商应将贮存条件和贮存期
告知用户。
保证期系制造商就制动器正确贮存和使用期限而向用户作出的承诺。
保证期是从产品出厂之日算起的存放期(包括运输期)与保用期之和。
保用期从制动器包装起封开始计算,分为一年和两年半两种。由制动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
在正确存放和使用制动器的情况下,制造商应保证制动器在保用期(不超过保证工作期限)内正常
工作。如在保用期内制动器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商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GB/T 34114—2017
(资料性附录)
产品型号
A.1 型号命名
制动器型号由机座号、产品名称代号、性能参数代号和派生代号四部分组成。型号组成如下:
style="width:4.83328in;height:2.71326in" />
A.2 机座号
机座号以制动器外圆直径表示(mm),
若外圆直径基本尺寸非整数时,应取整数部分。
A.3 产品名称代号
D— 电磁,Z— 制动器,S— 失电式。
A.4 性能参数代号
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不足两位数时代号首位加0。
A.5 派生代号
派生序号包括性能派生和结构派生,性能派生由01~99给出,结构派生用一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
"A"、"B"、"C"…… 表示,但不得使用字母"I"和"O"。
示例:J100DZS01A 表示壳体外径为100 mm
的失电式制动器,性能参数代号为01,第一个结构派生产品。
style="width:3.11331in" />GB/T 34114—2017
(规范性附录)
额定动制动力矩的试验方法
B.1 概述
制动器的额定动制动力矩测试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或参考本试验方法进行。
B.2 试验程序
试验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a)
额定动态制动力矩在专用测试装置上进行,测试装置包括力矩测试仪、模拟惯量盘、驱动装置
等,其中惯量盘按下述方法进行配置。
b) 制动器在规定的额定电压和制动初转速下单次制动功见式(B. 1):
style="width:1.49325in;height:0.59334in" /> … … … … … … … … … …(B. 1)
式中:
W — 许用单次制动功,单位为焦耳(J);
n₁— 制动初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其折算平均线速度一般在(0.5~2)m/s
范围内;
M 、— 额定静制动力矩,单位为牛顿米(N ·m)。
注:制动时失电制动器不施加电压。
c) 根据被试制动器制动初转速和式(B. 1) 确定的许用单次制动功,按式(B.2)
计算出被试制动器
对应模拟转动惯量:
style="width:1.81987in;height:0.63998in" /> ……… ……………… (B.2)
式中:
W — 许用单次制动功,单位为焦耳(J);
ni - 制动初转速,单位为转每分(r/min), 其折算平均线速度一般在(0.5~2)m/s
范围内;
∑J— 制动轴上模拟总转动惯量,单位为千克平方米(kg ·m²)。
d) 按 式(B.2)
计算的转动惯量为试验台配转动惯量,实际配置转动惯量时可在计算所需的转动惯
量的士20%范围内浮动。
e)
试验前允许对制动器在制动初转速下进行不超过20次的跑合,在额定电压下按
c) 确定的模
拟转动惯量和制动初转速进行三次制动试验,记录每次制动力矩值,计算测量的动态制动力
矩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4114-2017 电动机用电磁制动器通用技术条件. 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