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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内通过转鼓进行轮胎噪声试验方法用术语和定义,试验环境、设备和仪器,试
验条件,试验步骤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子午线轮胎和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1 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 2977 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 2978 轿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3102.7 声学的量和单位
GB/T 3947 声学名词术语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 6882 声学 声压法测噪声源声功率级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
GB/T 15173 电声学 声校准器
GB/T 22036 轮胎惯性滑行通过噪声测试方法
GB/T 6326、GB/T 22036 和 GB3102.7、GB/T 3947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试验设备主要由转鼓驱动系统和加载装置组成。
试验转鼓的标称直径至少为1700 mm, 转鼓直径公差为±1%。
转鼓的外周表面应为光滑的钢质表面,且应保持干燥和清洁。钢质表面的粗糙度应符合附录
A 中
A.6 给出的要求。
style="width:6.53327in;height:4.77994in" />GB/T 32789—2016
转鼓表面宽度应大于试验轮胎的行驶面宽度。
试验轮辋的宽度和偏差应符合 A.2 的要求。
轮胎及其负荷的定位应符合 A.3 给出的要求。控制精度应符合 A.4 的规定。
4.2.1 噪声试验在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内进行,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应符合GB/T
6882 的要求,其本底噪
声声压级小于35 dB(A), 截止频率低于100 Hz。
4.2.2 噪声试验进行时的室内风速(尤其是空调开启后)不大于5 m/s。
4.2.3
当转鼓驱动装置和负荷加载装置以及其他必要设备(如空调等)开动时,在实验室内测得的设备
噪声声压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实验室内传声器的位置如图1所示。
表 1 设备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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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厘米
风向
style="width:4.79332in;height:5.25338in" />
说明:
M1—— 侧边传声器;
M2—— 前端传声器。
图 1 实验室内传声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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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数据采集和处理仪器由传声器和噪声数据测量分析系统组成。
噪声数据测量分析系统能用于噪声与振动的实时、多通道分析,可同时进行实时
FFT,CPB(1/n 倍
频程)及总值分析,包括数据采集、自动校准、测量、分析、后处理以及数据导出。
传声器及其声校准器应符合 A.7 给出的要求。
室内环境温度应为20℃±5℃。在噪声测试点位置(M1 和 M2
点)进行环境温度的测量。
在试验开始时,使用接触式传感器测量转鼓外周表面的温度应接近环境温度,偏差为±1℃。
室内环境的相对湿度应小于75%。
将轮胎表面修剪干净后,充气后至少停放1 h
进行噪声试验。同一条轮胎两次试验间隔时间至少
为4 h。
侧边传声器M1 和前端传声器 M2
的位置如图1所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传声器。
测试时轮胎负荷应是其负荷指数对应负荷的75%。
每条轮胎在室内环境温度下的试验胎压P 的计算见式(1):
style="width:1.95329in;height:0.71324in" /> (1)
式中:
P₁— 试验胎压,单位为千帕(kPa);
P. 参考胎压;
对于C1 标准型轮胎相当于250 kPa;
对于C1 增强型轮胎相当于290 kPa;
对于C2 和 C3 型轮胎是其轮胎胎侧标记的单胎最大负荷对应的气压;
Q. 轮胎参考负荷,轮胎负荷指数对应的最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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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轮胎试验负荷。
轿车轮胎和单胎负荷指数小于或等于121,速度符号为 N
及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测试速度宜为
80 km/h;单胎负荷指数小于或等于121,速度符号为 M
及以下的载重汽车轮胎或单胎负荷指数为122及
以上的载重汽车轮胎,测试速度宜为70 km/h。
试验前后应用符合 GB/T15173
规定的声校准器对传声器进行校准,传声器不使用风罩。
噪声试验前应先进行传声器校准,然后进行设备噪声试验。设备噪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轮胎试验前应按 GB/T 521规定测量轮胎花纹深度。
轮胎试验前复核轮胎气压,如果实际轮胎气压低于5.7中规定的试验胎压或者高于5.7中规定的试
验胎压的110%,则不能进行噪声试验。
按照5.6规定的负荷和5.7规定的试验胎压对轮胎以100 km/h 的速度行驶10 min
进行预热。
预热结束后应立即开始噪声试验,按照5.6~5.8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记录各个传声器所接受
的声压级和频谱数据。每隔1min
记录1次数据,连续记录3次数据,对按照5.5规定的侧边传声器M1, 如果
3次数据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小于或等于0.2 dB(A),
则噪声试验结果为这3个数据的平均值,噪
声试验结束。如果3次数据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大于0.2 dB(A), 则继续每隔1
min 记录1次数
据,直至连续3次数据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小于或等于0.2 dB(A)。
增加后置传声器的测量替代,考虑有向和非对称花纹的影响。
轮胎噪声的评价量为轮胎噪声的A 计权声压级,即:A 声级。
轮胎噪声A 声级为3条轮胎噪声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试验报告宜包括以下内容:
a)
试验轮胎的规格、制造厂名或商标、负荷指数或层级、速度符号、生产编号(胎号)、试验目的、试
验委托单位(人);
b) 花纹代号、花纹最大深度、试验轮辋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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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充气停放时间和两次试验间隔时间(如有);
d) 试验开始时和试验结束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e) 试验日期、轮胎负荷、轮胎气压、测试速度;
f) 各个传声器的噪声A 声级数值;
g) 转鼓表面温度;
h) 背景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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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设备和仪表的规定
A.1 总论
为了保证噪声试验结果的可重复性并使在各试验设备上得到的轮胎噪声试验结果具有较好的相关
性,有必要对试验设备的精度做出规定。本附录中的各项规定是获得可靠的试验结果的必备条件,并非
试验设备的全部设计要求。
A.2 试验轮辋
A.2.1 宽 度
试验轮辋的宽度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试验轮胎规格的测量轮辋宽度(标准轮辋宽度)。轿车轮辋
的宽度应符合 GB/T2978 的规定,载重汽车轮辋的宽度应符合GB/T 2977 的规定。
A.2.2 偏 差
试验轮辋的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胎圈座处的最大径向跳动不大于0.5 mm;
b) 轮缘处的最大轴向跳动不大于0.5 mm。
A.3 定 位
A.3.1 加负荷方向
试验轮胎的负荷作用方向应垂直于轮胎与转鼓的接触中心平面,且应通过车轮的中心,允许偏差
为:不大于0.06(1 mrad)。
A.3.2 轮胎定位
A.3.2.1 车轮外倾角
车轮中心平面应垂直于轮胎与转鼓的接触中心平面。车轮外倾角均应不大于0.11(2
mrad)。
A.3.2.2 轮胎侧偏角
试验轮胎与转鼓的接触中心的前进方向应平行于车轮的中心平面。试验轮胎的侧偏角均应不大于
0.06°(1 mrad)。
A.4 控制精度
除了由于试验轮胎和轮辋的不均匀性引起的扰动外,试验设备应能够测量各变量在以下范围内的
变化值:
a) 试验气压:±5 kPa;
b) 试验负荷:±20 N 或±1%,取较大值;
style="width:3.09333in" />GB/T 32789—2016
c) 试验速度(转鼓外周表面速度):±0.5 km/h。
A.5 仪器精度
用于测量和记录试验数据的仪表应具有下述范围内的精度:
a) 试验气压:±1 kPa;
b) 试验负荷:试验负荷的±1%;
c) 试验速度:±0.5 km/h;
d) 环境温度:±0.5℃;
e) 环境相对湿度:±2%。
A.6 转鼓表面的粗糙度
在钢质光滑的转鼓外周表面上,沿横向测量的轮廓算术平均偏差应不大于6.3μm。
A.7 噪声数据采集设备性能和精度
传声器性能指标如下:
a) 灵敏度:50 mV/Pa;
b) 频率响应:10 Hz~20000 Hz,±2 dB。 声校准器性能指标如下:
a) 校准频率:1kHz;
b) 校准信号:94 dB±0.2 dB。
所有传声器和声校准器均应按国家有关计量仪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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