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CCS
B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3462—2026
草原分区
Grassland
zoning
2026-06-03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草原分区原则 2 ………………………………………………………………………………………………
4.1 生态地理单元分异原则 2 ………………………………………………………………………………
4.2 主体功能优先原则 2 ……………………………………………………………………………………
4.3 产业布局协调性原则 2 …………………………………………………………………………………
4.4 历史传统相结合原则 2 …………………………………………………………………………………
4.5 行政边界完整性原则 2 …………………………………………………………………………………
4.6 草原利用背景为本底原则 2 ……………………………………………………………………………
5 草原分区方法 2 ………………………………………………………………………………………………
5.1 分区指标及命名方式 2 …………………………………………………………………………………
5.2 分区主体功能厘定 2 ……………………………………………………………………………………
5.3 分区草原产业发展方向 3 ………………………………………………………………………………
6 草原分区方案 3 ………………………………………………………………………………………………
6.1 一级分区 3 ………………………………………………………………………………………………
6.2 二级分区 3 ………………………………………………………………………………………………
7 各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 3 ……………………………………………………………………………………
7.1 一级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 3 ……………………………………………………………………………
7.2 二级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 3 ……………………………………………………………………………
8 各分区草原的产业布局 3 ……………………………………………………………………………………
8.1 一级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 3 ……………………………………………………………………………
8.2 二级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 3 ……………………………………………………………………………
附录A(资料性) 草原一级分区(区)图 4 ……………………………………………………………………
附录B(资料性) 草原二级分区(亚区)图 5 …………………………………………………………………
附录C(资料性) 草原一二级分区对应草原类型 7 …………………………………………………………
附录D(资料性) 一二级分区草原的主体功能及排序 9 ……………………………………………………
附录E(资料性) 一二级分区草原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 11 ………………………………………………
ⅠLY/T
3462—2026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
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世魁、杨秀春、杨智、纪宝明、王林、刘永杰、平晓燕、王铁梅、林长存、石俊华、刘
智军、沈豪、李周园、杨珏婕、李耀明、徐一鸣、赫凤彩。
ⅢLY/T
3462—2026草原分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我国草原分区的原则、方法和总体方案。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草原分布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0451 草原与牧草术语
NY/T
2997 草地分类
NY/T
1233 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原 grassland
以草本植物为主,或兼有覆盖度小于40%的灌木和乔木,为家畜和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并具有社
会文化等多功能的自然综合体。
注1:自然综合体是指自然地理各种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有规律地结合成具有内部相对一致性的整体。
注2:一般包括天然草地、草甸、荒漠、草丛、灌草丛、疏林草地和冻原等植被类型。
3.2
草原分区 grassland
zoning
草原分区又称草原区划,是根据草原的发生学特点及功能特征,结合行政边界的划分,将一定范围内
的草原资源进行分区,以实现合理利用、科学监管和有效保护。
3.3
草原资源 grassland
resource
草原生态系统内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资源和水、热、光照、大气、土地等非生物资源。
3.4
草原功能 grassland
function
草原具有的物质生产、生态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承载等多种功能的总称。
3.5
草原产业布局 grassland
industry
pattern
草原产业布局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草原相关产业(如草原畜牧业、草原生态旅游业、草地农业、
草原生态修复产业等)和草类观赏开发利用的空间分布和组合。
1LY/T
3462—20264 草原分区原则
4.1 生态地理单元分异原则
根据草原分布区的自然地理特征,遵循生态系统的系统性、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如青藏高原、内
蒙古高原)原则,提出以生态地理单元分异性作为草原分区的基本依据,不仅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理念,而且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治理。
4.2 主体功能优先原则
将草原的主体生态功能(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作为分区的主要依据,在具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
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充分体现了良
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4.3 产业布局协调性原则
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基础上,兼顾社会经济条件、草原经营利用方向、产业发展战略、自
然保护地建设等,保持草原分区与草业发展布局的一致性。
4.4 历史传统相结合原则
由于草原具有较高的文化和历史价值,草原分区需充分考虑与历史传统相吻合或衔接,尽量保留文
化传承价值较高的草原的区域完整性,充分体现了草原文化的传承价值。
4.5 行政边界完整性原则
由于草原保护、利用、建设等政策、工程和项目都需借助行政或法制来实施,草原分区需充分考虑省
界、地市界和县界等行政区界的完整性,实现用严格的制度和法治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4.6 草原利用背景为本底原则
由于草原构建过程中结构与功能变化大,易受利用影响,草原分区应以目前主要利用为分区标准作
为草原分区的本底。
5 草原分区方法
5.1 分区指标及命名方式
一级指标(区)主要参考中国综合自然区划、中国生态区划和中国草地类型的相关成果,综合考虑自
然地理单元、地形类型和草原类型等指标,确定大尺度草原分区方案,命名方式为生态地理单元+地形
特征。
二级指标(亚区)主要参考中国草地类型、中国草地资源区划、中国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成果,综合考
虑草地类型、草原利用与管理历史传统和地区行政边界等因素,确定中尺度草原分区方案,命名方式为地
区行政区界+历史传统。
5.2 分区主体功能厘定
将草原功能归为生态功能、生产功能和社会功能三大类,生态功能包括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
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生产功能包括草畜产品提供,社会功能包括草原文化传承和草原生态
旅游。
2LY/T
3462—2026
LY-T 3462-2026 草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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