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40
CCS
B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2418—2026
代替LY/T2418—2015、LY/T2419—2015
苗木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regulation
for
seedling
quality
test
2026-06-03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抽样方法 1 ……………………………………………………………………………………………………
4.1 样苗数量要求 1 …………………………………………………………………………………………
4.2 圃地苗的抽样 2 …………………………………………………………………………………………
4.3 假植苗的抽样 2 …………………………………………………………………………………………
4.4 造林地苗的抽样 3 ………………………………………………………………………………………
5 检测方法 4 ……………………………………………………………………………………………………
5.1 检测指标说明 4 …………………………………………………………………………………………
5.2 形态指标 4 ………………………………………………………………………………………………
5.3 综合参考条件
5 ………………………………………………………………………………………
5.4 遗传品质 5 ………………………………………………………………………………………………
6 检验规则 5 ……………………………………………………………………………………………………
附录A(规范性) 苗木质量检测记录表 7 ……………………………………………………………………
参考文献 10 ………………………………………………………………………………………………………
ⅠLY/T
2418—2026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
2418—2015《苗木抽样方法》和LY/T
2419—2015《苗木质量核查规则》的全部内
容。与被代替的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纳入了城镇绿化用苗(见1);
b)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c) 增加了“造林地苗”定义(见3.1);
d) 删除了“声称质量水平”定义(见LY/T
2419的3.1);
e) 删除了“核查总体”定义(见LY/T
2419的3.2);
f) 删除了“核查总体合格”定义(见LY/T
2419的3.3);
g) 删除了“核查总体不合格”定义(见LY/T
2419的3.4);
h) 删除了“抽样基数”定义(见LY/T
2419的3.5);
i) 删除了极限质量控制型苗木计数抽样检验方案表(见LY/T
2418的表1);
j) 增加了抽样方法(见4);
k) 样苗数量要求(见4.1);
l) 增加了苗木检测抽样数量表(见表1);
m) 增加了圃地苗、假植苗和造林地苗的抽样技术(见4.2、4.3和4.4);
n) 删除了总则(见LY/T
2419的4);
o) 删除了核查抽样(见LY/T
2419的5);
p) 删除了检验判定规则(见LY/T
2419的6);
q) 删除了复查(见LY/T
2419的7);
r) 增加了检测方法(见5);
s) 增加了检测指标说明,用以区分裸根苗、土球苗和容器苗的检测指标(见5.1);
t) 增加了形态指标、综合参考条件和遗传品质的检测方法(见5.2~5.4);
u)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6);
v) 删除了苗木质量核查记录表(见LY/T
2419的附录A表A.1);
w) 删除了苗木质量核查结果通知书(见LY/T
2419的附录B表B.1);
x) 删除了苗木抽样随机数表(见LY/T
2419的附录C表C.1);
y) 增加了苗木质量检测记录表(见附录A表A.1表A.2)。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草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北京林业大学、南京
林业大学、国际竹藤中心、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滁州市红琊山国有林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梅、张子晗、祝燕、台建武、陈剑英、刘勇、李国雷、喻方圆、漆良华、艾文胜。
ⅢLY/T
2418—2026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2418—2018和LY/T
2419—2015均为发布年首次发布,无修订版本。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标准编号为LY/T
XXXX—XXXX。
ⅣLY/T
2418—2026苗木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苗木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植树造林及城镇绿化用苗的形态指标、综合参考条件和遗传品质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19557.1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总则
GB/T
38551 植物品种鉴定 MNP标记法
LY/T
1000 容器育苗技术
LY/T
2426 枣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分子标记法
LY/T
2745 仁用杏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分子标记法
LY/T
3267 白蜡属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分子标记法
NY/T
2594 植物品种鉴定 DNA分子标记法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造林地苗 seedlings
in
forestation
area
在造林地栽植后不超过一定时限的尚处于缓苗期的苗木。
4 抽样方法
4.1 样苗数量要求
同一苗批应根据表1确定抽样的样苗数量。
表1 苗木检测抽样数量
单位为株
苗批内苗木总数 应抽取样苗数
50以下 全部抽取
51~1
000 50
1LY/T
2418—2026表1 苗木检测抽样数量(续)
苗批内苗木总数 应抽取样苗数
1
001~10
000 100
10
001~50
000 250
50
001~100
000 350
100
001~500
000 500
500
001以上 750
4.2 圃地苗的抽样
4.2.1 确定抽样方案
抽样前对苗圃地进行踏查,确定育苗范围内苗床(垄)数量、每床(垄)平均长、宽、面积。确认苗批内
苗木株数后,在同一苗批内进行抽样。同一苗批应根据表1确定抽样的样苗数量。
4.2.2 样苗的抽取
在同一苗批内,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苗床(垄),在苗床(垄)中随机选定抽样起始点,每隔一定距离或
苗木数量抽取一次样苗,直至取得规定数量的样苗。
4.3 假植苗的抽样
4.3.1 确定抽样方案
抽样前查看苗木假植情况,确认苗批内苗木株数后,在同一苗批内进行抽样。同一苗批应根据表1
确定抽样的样苗数量。
4.3.2 样苗的抽取
4.3.2.1 成捆(堆)苗木
样苗数量确定后,从苗批中随机抽取样捆(堆),抽取的样捆(堆)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每个样捆
(堆)内随机抽取20株~30株苗木作为样苗,直至取得规定数量的样苗。样捆(堆)的苗木数不足20株
时,样捆内苗木全部作为样苗。
表2 样捆(堆)抽样数量
单位为捆(堆)
苗批内样捆(堆)总数 应抽取样捆(堆)数
20以下 ≥4
21~30 ≥6
31~40 ≥8
41~50 ≥10
51~100 ≥12
101以上 ≥16
2LY/T
2418—2026
LY-T 2418-2026 苗木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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