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1.040
CCSQ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382—2026
代替GB/T6382.1—1995,GB/T6382.2—1995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Flatglasscontainer
2026-04-30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6382.1—1995《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架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和GB/T6382.2—
1995《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箱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与GB/T6382.1—1995和GB/T6382.2—1995相
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分类和标记”(见4.1~4.2,GB/T6382.1—1995的4.1~4.2);
b) 更改了“一般要求”(见5.1,GB/T6382.1—1995的6.1、6.3.1.1、6.3.1.2、6.3.1.4、6.3.2~6.3.7);
c) 更改了“外形尺寸”(见5.2,GB/T6382.1—1995的5.2);
d) 更改了“强度和刚度”要求(见5.4,GB/T6382.1—1995的6.3.8);
e)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GB/T6382.1—1995的第7章);
f)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GB/T6382.1—1995的第8章);
g) 增加了“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见第8章);
h) 删除了箱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见GB/T6382.2—199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秦皇
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寿、陶立纲、李春晓、丁玉祥、张仰平、吴雪良、江龙跃、程明、李钰涵、葛治亮、
段美江、刘源淼、滕腾。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6382.1,1986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
———GB/T6382.2,1986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ⅠGB/T6382—2026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玻璃集装器具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在平板玻璃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总重不超过5000kg,且具有规定形状和尺寸
的钢制集装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5183 叉车 货叉 尺寸
GB/T13992 金属粘贴式电阻应变计
GB/T14691 技术制图 字体
GB/T35981 冶金设备 焊接吊耳 技术规范
JB/T5946 工程机械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JC/T406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T532 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flatglasscontainer
由底座、靠板、侧挡、夹紧装置、叉槽及起吊装置等构件组成的用于装载平板玻璃的钢制包装器具。
注:以下简称集装器具。
3.2
自重 tareweight
T
集装器具自身质量。
3.3
载重 payloadweight
P
集装器具内装载玻璃的最大容许质量。
3.4
总重 grossweight
G
自重和载重的合计质量。
1GB/T6382—2026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4.1.1 集装器具按结构特点分为:
a) 固定式集装器具(GD):在装载或未装载状态下,其外形及其所占的体积均固定不变;
b) 折叠式集装器具(ZD):在未装载状态下,主要构件能折叠存放,使用时再展开;
c) 拆解式集装器具(CJ):在未装载状态下,主要构件能拆解成若干部分存放,使用时再组装。
4.1.2 集装器具按型式特点分为:
a) L式(L):通常由两个垂直框架组成,形似字母“L”;
b) A式(A):两侧为倾斜的支撑框架,顶部通过横梁固定,形似字母“A”;
c) H式(H):由两个垂直立柱和中间横梁组成,形似字母“H”。
4.1.3 集装器具总重系列采用1250kg、2500kg、3000kg、4000kg、5000kg五种。
4.2 标记
集装器具型号标记由结构型式代号、外形尺寸、总重三部分内容组成,标记方式如下:
×××-××××××××-××××
总重,单位为kg;
外形尺寸,长×宽×高前两位有效数值,单位为mm;
结构型式代号,以GDL、ZDH等表示。
示例1:
一个固定L式、外形尺寸为1800mm×860mm×1650mm、总重为3000kg的集装器具标记如下:
GDL-18×86×16-3000
示例2:
一个拆解H式、外形尺寸为1800mm×860mm×1450mm、总重为2500kg的集装器具标记如下:
CJH-18×86×14-2500
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固定式集装器具的一般要求:
a) 集装器具应零部件完整、质量合格;
b) 集装器具及包装辅助材料应保持干燥、清洁,与玻璃直接接触的防震缓冲材料及包装辅助材
料对玻璃应无腐蚀作用及其他有害影响;
c) 集装器具结构应便于人工或机械进行玻璃装架或出架,不应有妨碍操作的突出零部件;
d) 集装器具的起落和移动应便于搬运机械作业;
e) 具有堆垛功能的集装器具,应设有堆垛定位装置,在规定许可的堆码层数情况下,应稳定牢固、
安全可靠,便于堆垛操作。
5.1.2 折叠式集装器具的一般要求:
a) 满足5.1.1的各项要求;
b) 可折叠的部件与架体的联接应可靠牢固;
2GB/T6382—2026c) 折叠后架体外形规整,结构整体性强,便于堆垛存放、搬移和运输;
d) 折叠或展开成架时,操作简便、安全、快捷、无阻卡现象。
5.1.3 拆解式集装器具的一般要求:
a) 满足5.1.1的各项要求;
b) 可拆解部件应设有与架体紧固联接的装置,且便于操作和检查;
c) 拆解后的部件,应能规整地成组存放,零部件不易丢失,便于管理和运输;
d) 拆解或组装成架时,操作简便、安全、快捷、无阻卡现象;
e) 可拆解的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5.1.4 集装器具在空载和装载时应具有防倾覆功能。
5.1.5 集装器具的靠板应向后倾斜,倾斜角度宜采用4°~6°,具体值按设计文件确定。靠板与底座垫板
之间的夹角应为直角。
5.1.6 集装器具的焊接应符合GB/T985.1的规定,焊接质量应符合JC/T532的规定。
5.1.7 集装器具应设有叉槽,叉槽尺寸应满足GB/T5183的规定。叉槽应贯通架底,两端应有封闭底
板。叉槽中心距应与相应吨位叉车的货叉中心距相适应。
5.1.8 集装器具应设置起吊装置,起吊装置应符合GB/T35981的规定。
5.1.9 玻璃夹紧装置应安全可靠,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5.1.10 防震缓冲件的厚度及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应牢固、可靠,与架体粘
接强度不宜低于防震缓冲材料本身的抗拉强度。
5.1.11 涂漆应符合JB/T5946的规定,油漆颜色按设计文件要求确定。
5.2 外形尺寸
L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见图1,A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见图2,H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见
图3,集装器具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引说明:
l———长;
h———高;
w———宽;
1———起吊装置;
2———叉槽;
3———靠板; 4———平板玻璃;
5———侧挡;
6———防震缓冲件;
7———夹紧装置;
8———底座垫板。
图1 L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
3GB/T6382—2026 标引说明:
l———长;
h———高;
w———宽;
1———叉槽;
2———平板玻璃;
3———侧挡; 4———防震缓冲件;
5———夹紧装置;
6———靠板;
7———底座垫板;
8———起吊装置。
图2 A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
标引说明:
l———长;
h———高;
w———宽;
1———起吊装置;
2———叉槽;
3———靠板; 4———平板玻璃;
5———侧挡;
6———防震缓冲件;
7———夹紧装置;
8———底座垫板。
图3 H式集装器具外形示意图
4GB/T6382—2026
GB-T 6382-2026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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