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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ICS 97.170 分类号:Y62 备案号:41645-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4502-2013 电热烫发器 Electric hair curler and straightener 2013-07-22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4502-2013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飞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能达电器有 限公司、浙江金得利电器有限公司、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浙江月立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秀、董升、黄华群、金金延、别正业、李隆轩、曾文礼、陈木永、刘琰、 李继超。 QB/T4502-2013 电热烫发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热烫发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型号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与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烫发器。 注1: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的例子: 电热卷发器: 电热直发器。 注2:利用热风将头发弯曲或拉直的器具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17一 2008,IEC60068-2-11:1981,IDT) 2828.1-2012,ISO2859-1:1999,IDT) 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 2001,IDT) GB4706.15 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5一2008, IEC60335-2-23:2003,IDT) GB5296.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热烫发器electrichaircurlerandstraightener 利用电能产生的热将头发弯曲或拉直的器具。 3. 2 标称温度declaredtemperature 电热烫发器达到稳定状态后,受热部位沿纵向均匀分布5个测量点中3个较高温度值的算术平均值。 该值由制造商规定。 4产品分类和型号命名 4.1产品分类 按照加热方式,电热烫发器分为: 直热式:正常使用时器具的受热部位不可拆卸; 间热式:正常使用时器具的受热部位可拆卸。 QB/T4502-2013 4.2型号命名 产品型号命名方法参见附录A 5 要求 5.1使用环境 ,一般室内或类似室内环境:周围应无爆炸危险介质,无腐蚀金属、破坏绝缘的气体和导电尘埃; a) b)环境温度:0C~40℃ 5.2安全 电热烫发器的安全应符合GB4706.15的相关要求。 5.3电热烫发器的最高温度和温差 电热烫发器受热部位的最高温度不应大于240。 电热烫发器受热部位的最高温度点与最低温度点的温差木应大于5bK。 5.4电热烫发器的升温时间 用PTC发热的电热烫发器,受热部位中心点的温升达到100K所需要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 用发热丝发热的电热烫发器,受热部位中心点的温升达到100K所需要的时间不应超过10min 5.5电源软线长度 电热烫发器的电源软线长度不应小于1.6m 5.6外观 电热烫发器的外表面不应有锈蚀、霉斑、涂镀层脱落和严重划痕。壳体不应有裂纹, 操作部件应 完整,无机械损伤,动作应灵活、正常。紧固件不应缺失或松动。 5.7电镀层的防锈 金属部件的电镀层,经盐雾试验后,不应出现大于3%的腐蚀面积, 以及多于2个/dm的直径大于 1mm的锈点。如试样表面积小于1dmr,则不可出现锈点。 注:锐边上的锈迹和任何可擦掉的淡黄色锈迹可忽略不计。 5.8电热烫发器的耐久性 电热烫发器按6.8的要求工作,500h后仍能实现基本功能,并符合B4706.15第8、13、29章的 要求。 5.9电热烫发器的标称温度的标示 电热烫发器的标称温度不应大于240~℃,应标示在产品或使用说明书上, 标称温度应按6.3/的方法进行测量,测得的标称温度值与标示的标称温度值的偏离不应大于表1中 所示的偏差。 表1标称温度偏差 标称温度/℃ 偏差/℃ 130~240 ±20/ ±10 6试验方法 6.1一般试验条件 6.1.1i 试验电源 试验应在器具规定的电源性质和额定电压下进行。电源电压波动应在额定值土1%以内,电源频率 应为(50±0.5)Hz。 2 QB/T4502-2013 6.1.2环境条件 a) 试验在大 个基本无通风的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保持在(23±2)℃; 相对湿度:45%~75%; 除另有规定外(测量环境温度的温度计, 应放置在被测器具1m~ -2m远的适当位置处,高度 c) 适中,且不应受空气流动、热源辐射的影响; 注:将馨具固定在支架上试验时,应尽可能减小器具与支架的接触带来的影响、 6.1.3试验用仪器仪表 a) 用于电气测量的仪表准确度不应低于士0.5%,用于出厂检验时应不低于±1.0%; 用于温度测量的温度计准确度不应低于±1℃,分辨率应小开0.5℃;热电偶的公称直径不应 b) 超过0.3mm c) 用于长度测量的量具准确度不应低于1mrh; d)用于时间测量的仪表准确度不应低于0.1s。 6.1.4器的状态 如无特殊说明,被测器具均应工作在稳定状态下。 6.1.5稳定状态 左右建立的。如果先出现温控 稳定状态是指器具达到热平衡状态,通常是在器具接通电源20min 器动作的,则稳定状态被认为是在温控器动作4次后建立的,但最长不超过30min。 6.2安全 安全应按GB4706.15的规定进行检查与试验。 6.3电热凝发器的最高温度、温差和标称温度 器具水平放置,与试验台面的垂直距离至少为100mm。 注:带支架的器具,直接放在试验台面上。 从卷筒或直板的顶端开始沿着纵向边缘均匀布置5个热电偶,并在同一直线上,且都置于远离试 验台面的那一侧。对于卷发器,不应将热电偶放置在卷舌的下方。 卷发器的热电偶布置见图1(a)。直发器的热电偶布置见图1(b)。 在稳定状态下读取5个测量点的温度值。 电热烫发器的最高温度是8个测点中的最高温度值,单位为℃ 温差是5/个测量点中的最高温度值与最小温度值的差值,单位为K。 标称温度是5个测量点中3个较高温度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 10mm 卷发器 (b)直发器 注:A 电热烫发器(卷发器或直发器)测量点的位置 图1 6.41 电热烫发器的升温时间 按照图1的布置,测取电热烫发器受热部位申心点(即测量点3)从室温开始升温达到100K时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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