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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05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930—-2013 灌木枝条制作基质技术规程 2013-12-17发布 201312-17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4/ T 930—2013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农林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农林科学院种质资源研究所、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宁夏农村科 技发展中心、盐池县科技局、海原县农业局、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萍、杨冬艳、张丽娟、曲继松、郭文忠、杨永军、杨有俊、冒秀凤、薄明 轩、张艳玲、主彩玲。 DB64/ T 930---2013 灌木枝条制作基质技术规程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灌本枝条制作基质的术语与定义、制作技术、产品的质量要求及产品包装、标识、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灌木枝条为原料生产栽培基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灌木枝条 木本的枝条所产生的木屑和枝条落叶等物质。 注:如柠条平茬的枝条,枸杞、葡萄等每年修剪下来的枝条落叶等物质。 4制作技术 4.1 制作前期准备 4. 1.1 场地选择 发酵场地应建在地势较高、通风良好、向阳,且远离居民生活场所的地方,具备水、电、动力条件。 4.1.2 发酵池制作 采用发酵池或堆积发酵。 4.1.2.1发酵池 视发酵基质量的多少建造适宣大小的发酵池,要求发酵池底部和四周具防水效果,底部留有排水口。 4.1.2.2堆积发酵。 直接在地面堆积发酵,发酵堆至少要1.5m高,2m宽,总体积不低于3m。 4.1.3枝条粉碎处理 DB64/ T 930--2013 灌木枝条利用粉碎机粉碎成1cm~2cm碎丝状作为发酵基质原料。 4.1.4制作时间 环境温度10℃~40℃条件下堆积发酵,如在室外,应在每年的6月~9月;如在温室或大棚,则只要 满足温度10℃~40℃的条件即可。 4.2制作工艺 4.2.1C/N调节 柠条、枸杞、葡萄等灌木枝条粉的C/N比在40~50,发酵时加入尿素2kg~5kg/m和有机肥(消毒鸡 粪、猪粪、羊粪等)30kg~40kg/m,配成水溶液调节至C/N比在25:1~30:1范围。 4.2.2水分调节 将粉碎后的基质原料,用水撒湿,使水分含量达60%~65%,判断标准:即用手紧抓一把混合好的 物料,指缝见水印但不滴水,落地即散为宜。在整个发酵期间柠条、构杞、葡萄粉等基质加水2次~4 次。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4.2.3接种 4.2.3.1菌种选择 宜选择能够有效分解物料中木质纤维素和表面蜡质的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菌剂应符合GB20287的规 定。粉末菌剂如锯末专用发酵剂和粗纤维降解专用菌种,液体菌剂如EM菌和BM菌 4.2.3.2菌种制作与接种 按菌剂状态进行接种: a)粉末菌剂按1:5比例加入麦麸皮或米糠混匀,按基质质量加入1%的菌剂。 b) 液体菌剂按质量比菌剂:红糖=1:1,混匀后再与水比为1:500稀释后均匀喷雾。按基质质量 加入4%的菌剂。 4.2.4 发酵堆的制作 将调好的C/N比、水分、接种菌种后直接填入发酵池或堆积发酵,上下用塑料膜密封(保湿、提温), 温度计插入堆中心。 4.2.5翻堆 堆中心温度高于65℃时(约1周时间),翻堆,翻堆过程中用手抓物料,物料松散不成坨时需适当补 充水分,使相对含水量始终保持在60%~65%。整个发酵过程至少要翻堆4次~5次。 4.2.6发酵时间 灌木枝条丝发酵堆中温度下降到接近环境温度时就完成发酵,夏季40d~55d,冬季60d~80d。 4.3基质配制 发酵产品与完全腐熟的有机肥、珍珠岩、蛭石等物料按照体积比6:1:1:2或者6.5:1:0.5:2 比例混配,搅拌均匀。 DB64/ T 930—2013 5产品的质量要求 5.1 物理指标 发酵产品全部是褐色或黑褐色,无臭味,有淡淡的氨味和芳香味,手感柔软,易碎。容重在0.1g~ 0.8g/cm,总孔隙度在55%~95%,通气孔隙应在20%左右,大小孔隙比保持在1:2~1:4为宜。 5.2 化学指标 发酵产品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pH值在6~8,电导率<2600μs-cm²,全氮含量在0.25g~0.45g/1, 全磷含量0.2g~0.4g/1,全钾含量0.25g~0,4g/1。 5.3生物指标 无成活的病原菌、杂草种子、无虫、蛹、卵等有害生物。发酵产品的浸提夜中植物种子发芽指数(GI) 应达到80%以上。 6包装、标识、贮存 基质产品要用密封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量、净重等。 基质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一般不超过半年。 .- DB64/ T 930—2013 5产品的质量要求 5.1 物理指标 发酵产品全部是褐色或黑褐色,无臭味,有淡淡的氨味和芳香味,手感柔软,易碎。容重在0.1g~ 0.8g/cm,总孔隙度在55%~95%,通气孔隙应在20%左右,大小孔隙比保持在1:2~1:4为宜。 5.2 化学指标 发酵产品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pH值在6~8,电导率<2600μs-cm²,全氮含量在0.25g~0.45g/1, 全磷含量0.2g~0.4g/1,全钾含量0.25g~0,4g/1。 5.3生物指标 无成活的病原菌、杂草种子、无虫、蛹、卵等有害生物。发酵产品的浸提夜中植物种子发芽指数(GI) 应达到80%以上。 6包装、标识、贮存 基质产品要用密封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量、净重等。 基质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一般不超过半年。 .- DB64/ T 930—2013 5产品的质量要求 5.1 物理指标 发酵产品全部是褐色或黑褐色,无臭味,有淡淡的氨味和芳香味,手感柔软,易碎。容重在0.1g~ 0.8g/cm,总孔隙度在55%~95%,通气孔隙应在20%左右,大小孔隙比保持在1:2~1:4为宜。 5.2 化学指标 发酵产品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pH值在6~8,电导率<2600μs-cm²,全氮含量在0.25g~0.45g/1, 全磷含量0.2g~0.4g/1,全钾含量0.25g~0,4g/1。 5.3生物指标 无成活的病原菌、杂草种子、无虫、蛹、卵等有害生物。发酵产品的浸提夜中植物种子发芽指数(GI) 应达到80%以上。 6包装、标识、贮存 基质产品要用密封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量、净重等。 基质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一般不超过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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