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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20 DB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190--2004 美发美容店分等定级 2004-07-28发布 2004-08-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5/T190—2004 前言 为了树立美发美容行业形象,提高该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美发美容行业朝着规范化、标准 化的方向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桂林市美容美发协会、桂林市港艺美容美发专业培训学校、桂林市纤手美发 美容有限公司、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桂珍、莫桂梅、罗必成、梁国菲、宋培芸。 DB45/T 190—2004 美发美容店分等定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店分等定级的要求和评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以美发美容服务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T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病预防措施 SB/T10270-1996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条件 DB45/T189-2004广西美发美容服务质量 3等级划分及评分 美发美容店分为四个等级 特级店总分:210分,达标分190分; 级店总分:170分,达标分150分; 一二级店总分:130分,达标分110分; 三级店总分:100分,达标分80分; 4定级划分考核的主要方面 企业经营规模、建筑及装璜、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管理者水平、安全、卫生与消毒、服务项目及 企业的信誉和质量保证体系。 5等级划分要求 5.1特级店(210分) 5.1.1建筑及装璜(40分) 5.1.1.1企业用房建筑结构良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卫生、环保的要求。(10分) 5.1.1.2室内布局合理,美发、美容、洗头、烫染和设备区域独立分设,各区域有合理通道。(8分) 5.1.1.3门面装饰美观大方,造型新颖典雅,富有行业特色。行业标志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店名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字体艺术,霓虹灯或灯箱映衬。店面橱窗布置整齐、洁净、 有特色。(6分) 5.1.1.4店内装饰美观典雅,墙面装饰美观,富有特点。(6分) 5.1.1.5专业美发场所不少于200m,专业美容场所不少于250m,综合美发美容场所不少于350m。 美容厅前厅面积不小于15m,每张美容床占用面积不少于3m,相距不少于60cm。每把美发椅占用 面积不小于3m,相距不少于80cm。(10分) DB45/T 190--2004 5.1.2设备设施(60分) 5.1.2.1美发店男女理发椅采用高档电动或液压升降软椅不少于10把。美容店美容床不少于15张。 ((12分) 5.1.2.2美发店有专门洗头区,配有高档洗头盆和坐(躺)椅,至少按美发椅3:1配备(三把椅子配 一个洗头盆)。美容店设有两间以上独立雅间和产品调配室。(10分) 5.1.2.3美发美容仪器先进,功能齐全。美发店应配有毛发测试仪、红外线加热器、烘干机、焗油机 等先进美发设备。美容店应配备皮肤检测仪、疗肤仪、超音波等先进美容设备,每张美容床配备高档喷 雾仪、超声波美容仪。(10分) 5.1.2.4室内服务设施布局合理,设有休闲区,配有高档舒适沙发茶几供顾客使用。(6分) 5.1.2.5提供市内直拨电话。(4分) 5.1.2.6有冷暖空调和排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美容店有背景音乐。美发店配有 电视、音响。(6分) 5.1.2.7室内有花卉或植物装饰,面积不少于5㎡。(6分) 5.1.2.8设有男女分开使用的卫生问。(6分) 5.1.3技术力量配置(40分) 5.1.3.1从业人员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本职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持证率 100%。(16分) 5.1.3.2从业技术人员中技师占10%以上,高级师占40%以上,中级师占50%以上。配备专业色彩咨询 人员。(18分) 5.1.4服务与管理(50分) 5.1.4.1服务项目齐全,美发店应具备男女发的洗、剪、吹、烫、漂、染、修面等。美容店应具备化 妆美容、护肤美容、修饰美容、美体等。(6分) 5.1.4.2严格按SB/T10270-1996规定和广西美发美容服务质量标准执行。(8分) 5.1.4.3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一服务胸卡。美容操作人员着淡妆,长发者须束发。(5分) 5.1.4.4前厅设有接待咨询人员,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说普通话。接待咨 询人员会用专业英语接待顾客,并懂一些地方方言和民俗礼节。(5分) 5.1.4.5有专人或专柜保管顾客衣物,并确保安全。(4分) 5.1.4.6免费供应茶水(使用一次性纸杯),并备有三种以上报刊杂志供顾客阅读。(4分) 5.1.4.7设有顾客意见簿和行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4分) 5.1.4.8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优质优价,价质相符。(4分) :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育发、烫发、染发、脱毛、美乳、除臭、防晒、去斑、减肥特殊用途化 妆品应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5分) 5.1.4.10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美发美容行业规定以外的违法经营。(5分) 5.1.5卫生与消毒(20分) 5.1.5.1消毒要求按GB19085-2003中5.4.2规定进行。备有电蒸箱、紫外线消毒柜等消毒设施,使 用消毒毛巾。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14分) 5.1.5.2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3分) 5.1.5.3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应使用一次性美发美容用品,美发美容工具用后立即消毒。(3分) 5.2一级店(170分) 5.2.1 建筑及装璜(30分) 5.2.1.1 企业用房建筑结构良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卫生、环保的要求。(10分) 2 DB45/T1902004 5.2.1.2门面装饰美观大方,造型新颖典雅,富有行业特色。行业标志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店名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字体艺术,霓虹灯或灯箱映衬。店面橱窗布置整齐、洁净、 有特色。(6分) 5.2.1.3店内装饰美观典雅,墙面装饰美观,富有特点。(4分) 5.2.1.4专业美发场所不少于150m,专业美容场所不少于200㎡,综合美发美容场所不少于300m 每张美容床占用面积不少于3㎡m,相距不少于60cm。每把美发椅占用面积不小于3㎡,相距不少于80cm。 (10分) 5.2.2设备设施(50分) 5.2.2.1美发店男女理发椅采用高档可升降软椅不少于8把。美容店美容床不少于12张。(10分) 5.2.2.2美容店应设有独立雅间。美发店有舒适洗发设施及躺(座)椅,至少按美发椅3:1配备(三把 椅子配一个洗头盆)。(8分) 5.2.2.3美发美容仪器先进,功能齐全。美发店应配有毛发测试仪、红外线加热器、烘于机、焗油机 等相关器械。美容店应配备皮肤检测仪、疗肤仪、超音波等美容相关器械,每张美容床配备高档喷雾仪、 超声波美容仪。(8分) 5.2.2.4室内服务设施布局合理,设有休闲区,配有舒适沙发茶几供顾客使用。(5分) 5.2.2.5提供市内直拨电话。(4分) 5.2.2.6有冷暖空调和排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美容店有背景音乐。美发店配有 电视、音响。(5分) 5.2.2.7室内有花卉或植物装饰,面积不少于3㎡。(5分) 5.2.2.8有供顾客使用的卫生间。(5分) 5.2.3技术力量配置(35分) 5.2.3.1从业人员具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本职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持证率达 100%。(14分) 5.2.3.2从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师占30%以上,中级师占50%以上。配备色彩咨询人员。(16分) 5.2.3.3企业法人应熟知国家有关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5分) 5.2.4服务与管理(35分) 5.2.4.1服务项目齐全,美发店应具备男女发的洗、剪、吹、烫、漂、染、修面等。美容店应具备化 妆美容、护肤美容、修饰美容、美体等。(5分) 5.2.4.2严格按SB/T10270-1996规定和广西美发美容服务质量标准执行。(6分) 5.2.4.3工作人员统-着装,佩戴统一服务胸卡。美容操作人员着淡妆,长发者须束发。(4分) 5.2.4.4前厅设有接待咨询人员,顾客进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礼貌用语,说普通话。接 待咨询人员会用日常英语接待顾客,并懂一些地方方言和民俗礼节。(4分) 5.2.4.5有专人或专柜保管顾客衣物,并确保安全。(2分) 5.2.4.6免费供应茶水(使用一次性纸杯),并备有三种以上报刊杂志供顾客阅读。(2分) 5.2.4.7设有顾客意见簿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2分) 5.2.4.8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优质优价,价质相符。(2分) 5.2.4.9使用的美发美容用品应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进口产品应标有进 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育发、烫发、染发、脱毛、美乳、除臭、防晒、去斑、减肥特殊用途化 妆品应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4分) 5.2.4.10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美发美容行业规定以外的违法经营。(4分)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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