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91.040.10 P 33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1607 — 2017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s for elderly livable community 2017 - 10 - 20 发布 2017 - 11 - 20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5/T 1607 — 2017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太和自在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曾凡明、 许锋、 吴承德、 胡海波、 韦继基、 李枝活、 覃春松、 梁培匡、 韦富萍、 唐柳荣。DB45/T 1607 —2017 1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选址与布局、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建筑 设计、建筑设备、室内装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老年人宜居社区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0340—2016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人宜居社区 livable community for the aged 具有舒适的适老居住环境、 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 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 老年人宜居 社区根据性质不同可分类一类和二类: 一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配备基本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 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医疗护理、 文体 娱乐、居家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的居住社区;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专为老年人规划建设, 养老设施完善, 并提供生活照料、 健康护理、 医疗救 助、文体娱乐等专业服务的综合性养老社区。 3.2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国通用标准,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3.3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 供其起居生活使用, 符合老年人生理、 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 特指按套设计的老 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其附属建筑等。 3.4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 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 普通住宅楼栋中可配套设 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DB45/T 1607 — 2017 2 3.5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供老年 夫妇或 单 身 老年人居家养老 使 用的专用建筑。 老年人公 寓以 居住单 元 为单位, 配套相对完 整 的服务设施。一 般集中 建设在老年人社区 中 , 也 可在 普 通住 宅 区 中 配建 若干栋 老年人公 寓 。 4 选址与布局 4.1 基本要求 4.1.1 老年人宜居社区选址应 符 合城 乡 规划、 土 地 利 用 总 体规划要求。 4.1.2 基地选址位于交通 便利 、日 光充足 、通风 良好 、基 础 设施完善、 临近 相关服务设施, 远离噪声 和 污染源 的地 段 。 4.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间 距 不应 低 于 冬至 日日照 2 h 的标准。 4.2 一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4.2.1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 急 救、体 育 健 身 、文化娱乐、供应服务、 管 理设施 组成 健全的生 活 保障网络系统 。 4.2.2 新建 普 通住 宅 区 无障碍 套型 比例 不应 小 于社区 总户数 5% 。 4.2.3 既 有住 宅 改造为老年人居住建筑 时 ,应不 低 于 原 有日照标准。 4.3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4.3.1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宜设在气 候 适宜的地区;空气质量 AP I 指数 不应 大 于 100;社区卫生环境 条 件应 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3.2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距离 二 级 综合医 院 不宜 超过 20 km 。 4.3.3 社区规划应根据养老设施的不同类 别进行 合理布局, 功 能分区、 动静 分区应明 确 ,交通 组织 应 便捷流畅 ,标 识系统 应明 晰 、 连续 。 4.4 道路交通 4.4.1 社区内道路应 实行 人 车 分 流 , 除 满 足消防 、疏散、 运输 等要求 外 , 还 应 保证 救护 车辆 通 畅到达 所 需停靠 的建筑物出入口。 4.4.2 社区应设 置 为 残疾 人通 行 的 无障碍 通道 或步行 道路。 通 行 轮椅 车 的 坡 道 宽度 不应 小 于1 . 5 m , 纵 坡 不应 大 于2 . 5 % 。 步行 道路应采用 防滑铺 装材料。 4.4.3 社区 机动车 道路应设 置 限 速行驶 标 识 和路 面减速 设施。 4.5 场地设施 4.5.1 社区应为老年人提供健 身 和娱乐的活 动 场地。场地内应设 置 健 身器 材、 座 椅、 阅报栏 等设施, 布局宜 动静 分区。场地位 置 应采 光 、通风 良好 ,并 避免烈 日 暴晒 和 寒 风 侵袭 。 4.5.2 场地 坡度 不应 大 于3 % ,坡度超过 的场地 之 间应 以台阶连 通, 台阶处 应同 时 设 置 轮椅 坡 道 及扶手 ; 4.5.3 社区 无障碍机动车 位宜设 置 在地 面临近 建筑出入口 处 , 无障碍机动车 位 数 量应不少于 总机动车 停车 位的 5 % 。 4.5.4 场地内应 形成 完 整 、 连贯 、 清晰 、 简 明的标 识系统 ;场地设施应配 置 满 足 老年人照 度 要求的照 明设施。 4.5.5 老年人 集中 的室 外 活 动 场地 附近 应设 置 公共 厕 所, 且 应配 置无障碍厕 位。 DB45/T 1607 —2017 3 4.6 绿化景观 4.6.1 一类老年人宜居社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 0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 5 %。 4.6.2 社区绿化种植以乔木为主,不应种植带刺、有毒及根茎露出地面的植物。 5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5.1 一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5.1.1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保证满足社区内十五分钟服务响应要求。 5.1.2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处最小面积不应低于7 5 0 m2。 5.1.3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床位数不应低于社区老年人口数的3 . 5 %。 5.1.4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应根据社区性质、规模及老年人口情况综合确定;其功能应包括基本的 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医疗服务、老年文体娱乐服务。 5.1.5 当养老服务设施共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医疗站、社区服务中心),可不再单独设 置相应的功能用房。 5.1.6 当社区内或周边已建有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机构,且其服务半径满足规定, 该社区可不再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5.1.7 对于老旧社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规模不应低于相应指标的 70 %。 5.2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 5.2.1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社会养老床位规模应大于5 0 0床。 单间套型每间设置床位数 不应大于2床 , 多房套型每间卧室设置床养老位数不应大于2 床。 5. 2.2 社区医疗服务设施规划应符合卫生医疗相关规定。 5.2.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社区总建筑面积的2 0 % 。主要包括老年文体娱乐、医疗服 务、商业服务、综合管理等 4 大部 分,其配置应符合表 1 规定。 5.2.4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容积率不应小于1 . 0 ; 绿 地 率不应低于3 5 %;建 筑 密度 不应大于3 5 %; 机动 车位配比不应低于0 . 3 个/养老床位。 5.2.5 社区养老床均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5 0 m2,床均建筑 面积不应小于5 0 m2。 表1 二类老年人宜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及要求 设施等级 基本配建内容 配建规模及要求 老年文体娱乐设施 老年休闲娱乐 老年休闲娱乐包括公共餐厅、棋牌、多功能 厅、舞蹈、书画等相关活动室。 床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m2。 老年文化教育 老年文化教育包括老年大学,图书馆,文化交流中心。 老年康体运动 老年康体运动包括室内康复运动及健身室。 医疗服务设施 医疗康复中心 医疗康复中心应具备不低于一级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功能。 医疗康复中心医疗床位数不低于社区养老床位数的 4%。 商业服务设施 商业业态齐全,包含社区老年人日常使用需求 规模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 综合管理设施 信息管理、社区居家服务管理、后勤物资保障。 社区居家服务管理应具备完善的网络服务平台,保证满足社区十五分钟服务响应要求。 DB45/T 1607 — 2017 4 6 建筑设计 6.1 基本规定 6.1.1 一类社区 普 通住 宅中 应对 失 能、 失 智老人 以及 对有 伤残 老年人家 庭进行 生活设施改造。与老年 人日 常 生活 密切 相关建筑公共 部 分应配备 无障碍 设施。 6.1.2 老年人建筑应 严格执行 国家相关 防火 、 防灾 标准,其建筑 耐火 等 级 不应

.pdf文档 DB45-T 1607-2017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5-T 1607-2017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1 页 DB45-T 1607-2017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2 页 DB45-T 1607-2017 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8-31 02:32:0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