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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43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784—2014 深农配套系猪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reed Shennong syntetic line pig 2014 - 03 - 17 发布 2014 - 05-05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784 —2014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井冈山市畜牧兽医局、井冈山市新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井冈山市华富畜牧有 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曾昭芙、金开年、严景生、邝贤英、梁海平、肖伦征、赖贻奎、罗义春、曾宪杰、 习海军、黄小娟。 DB36/ T784 —2014 1 深农配套系猪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深农配套系猪规模养殖中后备猪、种公猪、种母猪以及商品猪的饲养管理、疫病防控 和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等方面生产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深农配套系猪规模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7823-2001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1-2008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NY 626-2006 深农配套系猪 NY/T 1568-2007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农业部农医发[2005]第25号) 《饲料药物添加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168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176号)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 (农业部公告第806号)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DB36/ T784 —2014 2 3.1 深农配套系猪 shennong synthetic line pig 是由父系、母Ⅰ系、母Ⅱ系三个专门化品系组成,深农父系是以杜洛克猪为素材,母Ⅰ系是以长白 猪为素材,母Ⅱ系是以大白猪为素材,经过四个世代选育而成。 3.2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场区内用于健康猪群和饲料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 3.3 污道 pollution road 场区内用于垃圾、粪便、病死猪等非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 3.4 废弃物 waste 指病死猪尸体,胎衣,阉割的睾丸;粪尿及其生成物;过期的兽药、疫苗及其空瓶包装物。 3.5 干清粪工艺 dry collection 指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 清粪方式。 3.6 全进全出 all-in all -out system 同时进、出同一猪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制度。 4 猪场的建筑和设计 4.1 猪舍建筑应符合 GB/T 17824.1-2008和 NY/T 1568-2007 的要求,具体如下: ——猪场内应进行合理分区,分为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和粪污处理区; ——粪污处理区设在猪场的下风向和地势较低处,与生活管理区和生产区保持一定距离,实行相对 封闭式管理; ——猪场生产区内应设有净道和污道。净道与污道不能交叉,更不能共用。 4.2 猪场饮用水符合 GB5749-2006 的要求。 4.3 猪场内环境卫生符合 GB/T 17824 .3-2008 和NY/T 3 88-1999 的相关规定。猪场应规划有一定空间 的绿化面积,建立绿化带,以改善养猪场的小气候,减少环境污染。 5 饲养管理 5.1 营养及饲料 5.1.1 饲养标准参照 NY626-2006 的要求执行(见附录 A)。 DB36/ T784 —2014 3 5.1.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 规范》(农业部[2009]第 1224 号)、《饲料药物添加使用规范》(农业部第 168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第 176 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农业部公告第 806 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2013]第 2045 号)、《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2012]第 1773 号)公告的规定。 5.2 后备猪 5.2.1 3 月至5 月龄自由采食,不限量,5 月龄至 6 月龄每天限量 2.0 kg;7 月至8 月龄每天限量 2.3 kg~2.5 kg。配种前半个月,实行短期优饲或自由采食,以提高其初产数。 5.2.2 分别在 2 月龄、4 月龄、6 月龄和初配前对后备猪选择。淘汰个别生殖器官发育不良,性欲低下、 精液品质差的后备公猪和发情周期不规律、发情症状不明显的后备母猪。 5.2.3 后备母猪在 6 月龄转入配种舍,初配月龄须达到 7 月龄,体重 110 kg 以上。公猪初配月龄须达 到 8 月龄,体重 120 kg以上。 5.2.4 栏舍清洁、卫生、干燥、通风,秋冬季防寒保温,夏季防暑降温。 5.3 种公猪 5.3.1 根据是否在配种期和体重进行饲养,可分为: a) 在配种期: 1) 体重 150 kg以下,日喂配合料 2.5 kg; 2) 体重 150 kg以上,日喂配合料 3.0 kg~3.5 kg。 b) 在非配种期: 1) 体重 150 kg以下,日喂配合料 2.0 kg; 2) 体重 150 kg以上,日喂配合料 2.5 kg~3.O kg。 5.3.2 种公猪单栏饲养,要保证有充足的运动,注意夏季的防暑降温,公猪的配种须在空腹或喂饲半 小时后进行。 5.4 空怀母猪 5.4.1 母猪断奶后继续控制饲喂量,尽快使其干乳。根据母猪膘情情况进行饲养,配种前实行短期优 饲或自由采食,以促进排卵,提高其初产数。 5.4.2 母猪空怀期间可进行免疫和驱虫等工作。 5.5 妊娠母猪 5.5.1 80d 妊娠前期,80d 至产前 7d 为妊娠后期,妊娠前期限量饲喂,日喂精料 2.O kg~2.3 kg,逐 步增加到 2.5 kg;妊娠后期充分饲养,日喂精料 3.O kg~3 .5 kg。产前7d进产房,产前 1d~2d 要减 料。 5.5.2 根据配种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公、母猪的配种,配种方式采用本交+人工授精,生产初期采用 “1+2”配种方式,第 1次即本交,第 2、第3 次人工授精;条件成熟时推广“全人工授精”配种方式,并应由 3 次逐步过渡到 2 次。配种时间宜安排在饲前空腹或饲喂半小时后进行,高温季节宜在上午 8时前,下午5 时后进行配种。做好发情检查及配种记录。妊娠母猪应防挤、防跌、防打架、防止机械性流产。保持猪舍干燥、清洁、注意通风换气。夏季注意防暑降温,冬季注意防寒保温。 DB36/ T784 —2014 4 5.6 分娩及哺乳母猪 5.6.1 根据母猪的预产期做好产房的准备工作, 清洗并进行消毒, 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产前 7d 进产房, 密切注意母猪临产状态,做好接产准备并进行助产,遇到难产及时处理,确保母猪顺利分娩。 5.6.2 妊娠母猪产前 1d~2d 减料,母猪分娩后逐渐增加饲料喂量,直至分娩后第 7d 喂量达 5.5 kg~ 6.O kg,根据哺乳仔猪的数量,适当增加或减少饲料喂量,每天喂料 3~5 次。断乳前 3d 开始适当减少饲料喂量,断奶当天不给料,断奶后母猪经体表消毒后转入配种舍。 5.6.3 产房内注意环境安静、圈舍清洁、干燥,做到冬暖夏凉,保持温度适宜,空气新鲜,避免贼风。 5.7 哺乳仔猪 5.7.1 母猪产后 1h内让仔猪吃足初乳,固定奶头吮乳, 3 日~4 日龄补铁补硒,7 日~10日龄开始诱 补食,3 日龄小公猪去势,28 日~35日龄断乳。断乳后仔猪在原栏饲养 7d 后,按原窝移至保育栏,限量饲喂。 5.7.2 做好新生仔猪称重、打耳号、剪牙、断尾和寄养等工作。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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