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40.20
A14
备案号:38737-2013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721 —2013
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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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10 - 23 发布 2013 - 12-3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6/ T721 —2013
I 目 次
前言 ............................................................ .................... II
引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电子信息设备 ...................................................... ................ 2
5 人力资源 ........................................................ .................. 3
6 文献资源 ........................................................ .................. 4
7 服务效能 ........................................................ .................. 5
8 服务宣传 ........................................................ .................. 7
9 评估定级 ........................................................ .................. 8
10 服务监 督与反馈 .................................................... ............... 9
DB36/ T721 —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由江西省文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江西省图书馆、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庆、刘昌兵、黄俊、傅安平、程卫军、戴玉、毛炜翔。 DB36/ T721 —2013
III 引 言
本标准旨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保障公众的基本
文化权益,改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条件,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效益, 加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建立和完善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服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就近、便捷、可选择、温馨的服务,不断改进服务质
量,统筹兼顾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促进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共图书馆要始终坚持“普遍均等”“惠及全民”和“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益、满足公民基本信息需求为职责,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信息公平。公共图书馆要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真诚服务读者。要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提供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开展数字图书馆等现代化新业态服务,推出一批服务品牌。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公众。应当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习惯,并努力满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农村和偏远地区公众等的特殊需求。 DB36/ T721 —2013
1 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电子信息设备、人力资源、文献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
传、评估定级、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20- 2011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 10001.1-2006 标识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3191-2009 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
建标 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文化部办社文函[2012]413号 文化部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文化部文社文发[2011]27号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共函[2012]523号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
的通知
江西省委赣办发[2012]14号 江西省委省政府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3-2015年文化改革发展纲要的
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图书馆(public library)
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
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公共图书馆服务(public library service)
公共图书馆通过各类资源和自身专业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知识、 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需求的
工作。
3.3 DB36/ T721 —2013
2 服务资源(service resources)
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
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
服务效能(service efficiency)
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读者和用户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3.5 区域服务人口数(regional serv ice popu lation)
各级公共图书馆所在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数。
3.6 呈缴本(legal d eposit copy)
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出版单位免费向法律指定的图书馆所缴存的出版物。
3.7 文献提供(document supply)
图书馆或其他文献收藏机构根据读者要求,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为本地或异地的读
者直接提供所需原本文献和复制文献的服务形式,也可称文献传递。
4 电子信息设备
4.1 计算机
公共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供读者使用。 各级政府应支持图书馆配备与经济和技术发展
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设备。所需计算机数量见表1。
表1 公共图书馆计算机设备配置及用途指标
等 级 计算机总数量(台) 其中:读者使用计算机数量(台) 其中:OPAC计算机数量(台)
(即在线公共检索目录计算机)
省级馆 200以上 100以上 12以上
市级馆 80以上 60以上 8以上
县级馆 50以上 40以上 4以上 DB36/ T721 —2013
3 4.2 网络与宽带接入
公共图书馆网络与宽带接入,是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基础。网络与带宽接入指标见表2。
表2 网络与带宽接入指标
等级 互联网接口 局域网主干 局域网分支
省级馆 ≥200兆 ≥1000兆 ≥100兆
市级馆 ≥100兆 ≥1000兆 ≥100兆
县级馆 ≥10兆 ≥100兆 ≥100兆
4.3 信息节点 4.3.1 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不少于阅览座位的 30%。
4.3.2 电子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多于阅览座位数。有条件的可提供互联网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5 人力资源
5.1 人员要求
5.1.1 应受过专业训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读者服务工作中应平等对待所有公众,尊重和维护读
者隐私。 5.1.2 应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热忱并努力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5.1.3 应具备图书馆服务必备的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5.1.4 维持服务区域的安静,言行轻声。因故离岗时须设立提示牌或由其他工作人员替岗。
5.2 人员配备 5.2.1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
应占在编人员的 75%以上。 5.2.2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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