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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CS C 05 13 河北省 地方 标准 DB 13/T 6117—2025 可弯曲支气管镜诊疗技术规范 2025 - 05 - 27发布 2025 - 06 - 03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13/T 6117 —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河北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HeB/TC 25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志刚、叶丽云、孙波、李海涛、许晓岚、王毅、赵滨、彭祝宪、李幸彬、 徐锋。DB 13/T 6117 —2025 1 可弯曲支气管镜诊疗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开展可弯曲支气管镜(以下简称“支气管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与人员的 基本要求、支气管镜诊疗适应证与禁忌证、术前准备、麻醉方法、操作流程、术后管理、并发症及处 理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 二级及以上或与其资质相当的医疗机构 支气管镜诊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 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WS 507-2016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支气管镜 Flexible bronchoscope 用于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治疗的可弯曲的内镜。 注: 通常包括纤维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镜和一次性气管导管等。 4 基本要求 人员要求 4.1.1 从事支气管镜诊疗医师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应为开展支气管镜诊疗工作相关 的呼吸、胸外等临床专业。 4.1.2 护理人员应经过支气管镜诊疗技术护理专业系统培训。 4.1.3 支气管镜诊疗的深度镇静 /麻醉可由主治医师(含)以上资质的麻醉科、综合或专科 ICU医 师负责实施。 机构资质要求 4.2.1 开展支气管镜介入诊疗技术 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或与其相当的医疗机构资质 。 4.2.2 宜设置支气管镜诊疗技术相关的术前准备室 (区域) 、 诊疗室 (区域) 、 麻醉恢复室 (区域) 。 4.2.3 内镜清洗消毒室应配备符合 WS 507-2016要求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5 适应证 支气管镜诊疗适应证应符合附录 A的规定。 6 相对禁忌证 支气管镜诊疗目前无绝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如下: —— 急性心肌梗死后 4周内; —— 恶性心律失常 ; —— 不稳定型心绞痛 ; DB 13/T 6117 —2025 2 —— 严重心功能不全 ; —— 高血压危象 ; —— 主动脉瘤 ; —— 主动脉夹层 ; —— 严重肺动脉高压 ; —— 重度上腔静脉阻塞 ; —— 严重血小板减少症 ; —— 难治性低氧血症 ; —— 凝血功能障碍 ; —— 尿毒症; —— 颅内高压 ; —— 脑血管事件急性期 ; —— 全身极度衰竭 ; —— 严重精神疾病 ; —— 妊娠期间 。 7 术前准备 应充分了解病史,向患者交代支气管镜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书面告知并于操作开始 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应根据病情行相应的胸部影像检查、心电图、血常规、凝血功能、血源性传播疾病筛查,宜行 动脉血气分析、肺功能等,心功能较差患者可完善心脏彩超。 应根据术式调整抗血小板、抗凝及抗血管生成药物,要求如下: —— 术前5~7天停用氯吡格雷 ; —— 术前3~5天停用替格瑞洛 ; —— 小剂量阿司匹林可不停用 ; —— 术前5天停用华法林 ; —— 术前24小时停用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及低分子肝素 ; —— 术前6周停用贝伐珠单抗等抗血管生成药物 ; —— 术前1周停用安罗替尼 ; —— 术前24小时停用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若无胃肠动力异常及梗阻, 对于实施局部麻醉患者,应告知术前 4小时禁食,术前 2小时禁 水;对于实施全身麻醉患者,应告知术前 6小时禁食,术前 2小时禁水。 术前可预防性给予支气管哮喘患者激素 +/-支气管舒张剂。 术前可按需给予高血压患者降压药。 术前应建立静脉通道。 应通过鼻、口或人工气道给氧。 应取下患者活动性义齿、眼镜及头胸部饰品 等。 8 麻醉方法 局部麻醉 8.1.1 应对鼻腔、咽喉、气道局部麻醉。 8.1.2 宜用2%利多卡因凝胶等局麻药鼻腔局部应用。 8.1.3 宜用2%利多卡因注射液双侧梨状隐窝、声门、气道内喷洒。 8.1.4 可用2%利多卡因注射液环甲膜穿刺局部注射。 轻中度镇静 宜选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如咪达唑仑 或联合阿片类药物如芬太尼或舒芬太尼。 DB 13/T 6117 —2025 3 深度镇静 /麻醉 应由麻醉科、综合或专科 ICU医师实施。 9 操作流程 支气管镜诊疗操作中应密切监测患者心电、血氧饱和度及血压。 常见支气管镜诊疗 操作流程详见附录 B: a) 经支气管镜肺泡灌洗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1的规定; b) 经支气管镜粘膜活检(刷检)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2的规定; c) 经支气管镜传统针吸活检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3的规定; d) 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4的规定; e) 经支气管镜异物取出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5的规定; f) 经支气管镜冷冻治疗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6的规定; g) 经支气管镜高频电治疗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7的规定; h) 经支气管镜激光治疗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8的规定; i) 经支气管镜球囊扩张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9的规定; j) 经支气管镜支架置入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10的规定; k) 经支气管镜药物注射术操作流程应符合图 B.11的规定。 10 术后管理 —— 局部麻醉后 禁食水2小时。 —— 全身麻醉后禁食水 6小时。 —— 如出现呼吸困难、胸痛、痰血增多等症状,及时就诊。 —— 全身麻醉后 24小时内不宜 进行驾驶、攀爬、签署法律文件或操作机械设备等行为。 11 并发症及处理措施 喉、(支)气管痉挛 应立即停止操作。发生喉痉挛时,可面罩加压给氧,加深麻醉,可给予肌肉松弛药。发生支气 管痉挛时,可面罩加压给氧,给予支气管舒张剂和(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必要时可气管插管 或气管切开。 低氧血症 术中SpO2明显下降,应暂停操作,提高给氧浓度,必要时使用辅助通气。 出血 术中少量出血,可经支气管镜局部注入冰生理盐水( 4℃)或1:10000肾上腺素生理盐水。术中 大出血的抢救流程应符合附录 C的规定。 气胸 应根据胸部影像评估肺压缩程度, 结合患者症状决定保守观察 或行胸腔引流术 。 心血管并发症 术中出现恶性心律失常等严重心血管事件,应立即停止操作,予以对症处理。 误吸 应立即使患者侧卧位,及时清理气道内分泌物,必要时可气管插管。 DB 13/T 6117 —2025 4 感染 术后出现相关感染症状,应及时处理,根据病情给予抗感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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