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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CCS
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535—2022
检疫处理效果评价 熏蒸处理
The
effect
evaluation
for
quarantine—Fumigation
treatment
2022-07-07发布 202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यѢྟఴ˝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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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
国广州海关、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亚东、林宇、刘娟、赵菊鹏、王娓辰、张瑞峰、陈智勇。
ⅠSN/T5535—2022̾ൣयѢྟఴ˝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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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处理效果评价 熏蒸处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运载工具实施检疫熏蒸处理的效果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集装箱、帐幕、熏蒸库、船舶及火车等熏蒸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434 溴甲烷原药
GB/T
5452 56%磷化铝片剂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GB/T
36854 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GB/T
38211 硫酰氟
SN/T
1123 帐幕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SN/T
1143 熏蒸库中植物有害生物熏蒸处理操作规程
SN/T
1456 磷化铝随航熏蒸操作规程
SN/T
1484 进境原木火车熏蒸操作规程
SN/T
2016 TCK疫麦环氧乙烷熏蒸处理方法
SN/T
3401 进出境植物检疫熏蒸处理后熏蒸剂残留浓度检测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界定的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效果评价 effect
evaluation
本文件中指在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运载工具实施检疫处理时,按照相关操作程序,对影响处
理效果的关键因子进行综合评定,以确保达到处理效果。
4 仪器设备
4.1 熏蒸剂浓度检测设备
用于熏蒸气体的检测,应定期进行计量和校准。具体参见GB/T
36854和SN/T
3401中相关
要求。
4.2 其他设备
熏蒸使用其他设备包括温度计、湿度计、压力计:
1SN/T5535—2022̾ൣयѢྟఴ˝э
———温度计,测量范围0
℃~100
℃,精度±0.1
℃;
———湿度计,相对湿度测量范围
0%~100%,精度±1%;
———压力计,测量范围0
Pa~1
000
Pa,精度±2
Pa。
5 常规检查
5.1 基本要求
根据熏蒸处理业务要求,由海关关员、海关授权人员对熏蒸操作人员、熏蒸药剂、熏蒸环境、熏蒸空
间的气密性进行检查。
5.2 人员
从事熏蒸处理的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具备上岗资格。在熏蒸处理施药、浓度检测、
通风散气过程中,应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做好处理相关记录。对人员的评价方
式包括操作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并以此为依据对人员安全性进行评价。
5.3 熏蒸药剂
使用的熏蒸剂应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齐全的生产厂家生
产的合格产品,符合GB
434、GB/T
5452和GB/T
38211要求,其储存、运输、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5.4 熏蒸环境和空间要求
熏蒸过程中应确保熏蒸剂对周边环境产生最低影响,熏蒸场所应远离生活区,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
于50
m,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熏蒸场所,场地内应有明显的标志和隔离物。帐幕熏蒸场地应为无缝水泥
地面或沥青地面,其他多孔地面应先铺垫塑料布或尼龙纤维布。熏蒸地面应保持干燥、无下水道或其他
泄露通道。集装箱、船舶、火车等需考虑箱体、船体及车箱的气密性,熏蒸库需保证建造良好的坚固地
板。露天熏蒸(帐幕熏蒸)时,应考虑天气、风力对熏蒸效果的影响,选择无雨、风力小于5级的天气进
行。实施熏蒸作业前对温湿度进行检测。
5.5 气密性要求
熏蒸库、集装箱、帐幕、船舶、火车熏蒸气密性检测方法分别参照SN/T
1143、GB/T
36854、
SN/T
1123、SN/T
1456和SN/T
1484执行。气密性检测不合格,查找原因补救后再进行检测,直至合
格,否则不能进行熏蒸。
6 熏蒸期间熏蒸剂气体浓度检测
6.1 基本要求
通过检测熏蒸空间内熏蒸剂气体浓度,对熏蒸效果进行评价。
6.2 操作程序
根据熏蒸作业方式和熏蒸剂种类选取熏蒸剂浓度检测设备,按照SN/T
1143、GB/T
36854、
SN/T
1123、SN/T
1456和SN/T
1484开展熏蒸期间的熏蒸剂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要求的浓度。
2SN/T5535—2022̾ൣयѢྟఴ˝э
7 散气后熏蒸剂气体浓度检测
7.1 基本要求
通过检测熏蒸空间内残留的熏蒸剂气体浓度,对熏蒸处理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价。
7.2 操作程序
根据熏蒸作业方式和熏蒸剂种类选取相应的熏蒸剂残留浓度检测设备,并按照SN/T
3401对散气
后的熏蒸剂气体残留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得高于安全阈限浓度规定的最低阈值,参见附录A。
8 熏蒸处理效果评价
8.1 常规检查评价
符合5.2,5.3,5.4,5.5中对人员、熏蒸药剂、熏蒸环境与空间和气密性的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为
不合格。
8.2 熏蒸期间检测效果评价
按照第6章中规定检测并达到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3 熏蒸散气后熏蒸剂气体浓度安全性评价
按照第7章中规定检测并达到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8.4 综合评价
参照附录B评价流程进行。符合8.1,8.2,8.3对常规检查评价、熏蒸期间检测效果评价、熏蒸散
气后熏蒸剂气体浓度安全性评价均为合格,且检疫处理过程记录完善、内容符合要求,判定熏蒸处理合
格有效,可据此出具综合评价意见。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3SN/T5535—2022̾ൣयѢྟఴ˝э
附 录 A
(资料性)
熏蒸处理后空间残留浓度最高限值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化学文摘号(CAS
No.)熏蒸处理后空间残留浓度最高限α
1 溴甲烷 Methyl
bromide 74-83-9 19.4
mg/m3(5
ppm)
2 硫酰氟 Sulfuryl
fluoride 2699-79-8 20.9
mg/m3(5
ppm)
3 磷化氢 Phosphine 7803-51-2 0.3
mg/m3(0.3
ppm)
α 表示在标准大气压下,25
℃时将mg/m3换算成ppm。
4SN/T5535—2022
SN-T 5535-2022 检疫处理效果评价 熏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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