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60.01
CCS
W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431.5—2022
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5部分:纤维
Methods
for
identification
of
imported
solid
wastes—
Textile
raw
material
and
products
Part
5:Fibers
2022-03-14发布 202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SN/T
5431《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的第5部分,SN/T
5431已经发
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纱线;
———第3部分:织物;
———第4部分:皮革毛皮;
———第5部分:纤维。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敏华、蔡佳仕、魏孟媛、张雯杰、董伟、潘璐璐、刘俊。
ⅠSN/T5431.5—2022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5部分:纤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纺织纤维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取样、检验鉴别和鉴别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进口纺织纤维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长丝纤维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
01101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测定 物理法
FZ/T
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 显微投影法
SN/T
5431.1—2022 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纤维下脚料 fiber
leftovers
不是有目的生产的产品,通常不能按纤维的原有用途使用,已经失去可纺性能,是纤维经加工后所
剩余的零碎残料。
3.2
废纤维 waste
fibers
纤维不符合纺前加工要求,或被污染,或发生霉变等其他原因,失去了可纺性能而不能进行下一道
正常工序加工的纤维统称。
4 原理及程序
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必要的项目检验,分析其来源、形成过程、特征和用途,按相关标准和文件规
1SN/T5431.5—2022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定,并参照附录A、附录B判定样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样品的检验以达至判别物品来源和属性为目
的,可根据不同样品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项目进行检验,通常包括感观检验和理化检验,当所检项目的
结果足以给出鉴别结论时可不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5 取样
按照SN/T
5431.1—2022第4章规定执行。
6 检验鉴别
6.1 资料收集
按照SN/T
5431.1—2022
5.1规定执行。
6.2 实验室检验
6.2.1 感官检验
通过目视、触摸和嗅觉等方式对样品进行检验,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形态、包装、气味、污渍、
色泽、色差以及其他可以确定来源、用途的感观特性。
6.2.2 纤维成分检验
选择FZ/T
01057(所有部分)中规定的一种或几种不同方法进行检验,确定样品的纤维成分。
6.2.3 纤维含量检验
按GB/T
2910(所有部分)、GB/T
16988、FZ/T
01026、FZ/T
01095、FZ/T
01101、FZ/T
30003规定
的适用方法进行。
6.2.4 纤维品级检验
6.2.4.1 按相应产品标准和术语(参照附录B),选择检验样品的主要质量指标。
6.2.4.2 棉纤维检验至少包括:品级、长度和马克隆值。
6.2.4.3 亚麻纤维检验至少包括:含杂率。
6.2.4.4 蚕丝纤维检验至少包括:蚕蛹、蛹皮等杂质含量,蚕丝类别鉴别。蚕丝类别包括生丝、长吐、滞
头、精干绵、回绵、茧衣、落绵、滞头渣等。
6.2.4.5 洗净动物毛、绒纤维检验至少包括:含杂率和油脂率(乙醚法)。检测方法参照附录C。
6.2.4.6 化学纤维检验至少包括:长度和细度。
6.3 现场检验
按照SN/T
5431.1—2022
5.3规定执行。
6.4 鉴别原则
按SN/T
5431.1—2022《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1部分:通则》5.4规定
执行。
6.5 综合判定
6.5.1 根据本文件6.1、6.2和6.3的结果,分析样品的来源、形成过程、特征和用途,判定样品固体废
2SN/T5431.5—2022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物属性。
6.5.2 如果样品属于纤维下脚料,判定为固体废物。
6.5.3 如果样品属于废纤维,判定为固体废物。
6.5.4 如果样品具有正常纤维产品的一般特征,按以下步骤进行分析判定。
a) 如果样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判定为固体废物:
1) 亚麻纤维含杂率>20%;
2) 洗净动物毛纤维含杂率>3.0%,或者油脂率(乙醚法)>1.0%;
3) 洗净动物绒纤维含杂率>2.0%,或者油脂率(乙醚法)>0.8%;
4) 蚕蛹、蛹皮等杂质含量>30%;或蚕丝类别鉴别鉴定为滞头渣;
5) 化学纤维没有清晰标签明示,各包装内成分混杂,规格不统一。
b)主要质量指标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参照附录B)要求的,或其主要质量指标虽不符合相关产品
标准等级产品的要求,但符合国家或行业通行的产品标准中等外品要求的,判定为非固体
废物。
c)当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堆放在同一空间(如同一运输工具、仓库等)形成一批货物时,如果固
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之间有良好的分隔,相互独立,无交叉污染,分别判定为固体废物和非固
体废物。否则,整体判定为固体废物。
6.5.5 参照附录A、附录B,分析收集的样品资料,确定样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来源和使用方式,按6.4
规定判定样品是否为固体废物。必要时,咨询相关行业专家或召集技术专家、行业代表举行会议进行论
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样品是否为固体废物。
6.5.6 如有6.5.1~6.5.5未有明确规定情形的,按GB
34330规定的原则判定。
7 鉴别报告
鉴别报告至少应给出以下内容:
a) 样品来源及特征描述;
b)鉴别工作依据的标准及其他依据;
c)使用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d)分析鉴别的逻辑推理过程,给出是否为固体废物的明确结论;
e)鉴别报告至少应有鉴别人员、审核人员和签发人员签字,加盖鉴别机构公章;
f)需要对已经发出的鉴别报告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收回已发出的报告原件,重新出具鉴定报
告,并在报告中进行必要的说明;
g)任何偏离本文件的细节。
3SN/T5431.5—2022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附 录 A
(资料性)
纺织纤维固体废物及其形态特征
表A.1 纺织纤维固体废物及其形态特征
序号 名称 图例 来源及形态特征
1 废棉纤
1.
来源:原产地。
2.
特征:原棉因包装、仓储等储存不当,造成的对
原棉的污染。
3.
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废纤维
2棉纤下脚料
1.
来源:主要来源于纺纱厂和织布厂。
2.
特征:棉短纤中混有纱线、落棉、棉籽等大量
杂质。
3.
固体废物判定依据:纤维下脚料
3 废短纤
1.
来源:主要来源于纺纱厂和织布厂。
2.
特征:不同颜色、长短、纤维成分的纤维混杂在
一起,且同时混入了部分纱线。
3.
固体废物判定依据:纤维下脚料
4SN/T5431.5—2022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SN-T 5431.5-2022 进口固体废物鉴别方法 纺织原料及制品 第5部分 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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