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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180.20
CCS
X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394—2024
代替
SN/T
0394—1995
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edible
starch
for
import
and
export
2024-12-31发布 202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यѢྟఴ˝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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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SN/T
0394—1995《出口淀粉检验规程》,与SN/T
0394—199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5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1995版的第3章);
———增加了技术要求及判定依据(见第4章);
———增加了现场检验(见5.2);
———删除了重量鉴定(见1995版的第6章)
———更改了品质检验(见第6章,1995版的第5章);
———删除了包装检验(见1995版的第7章);
———增加了检验结果的判定(见第7章);
———增加了不合格产品处置(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龙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潍坊海关、
青岛海关技术中心、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万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
有限公司、龙口尹村外贸联营粉丝生产厂、山东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胥洪、刘涛、刘文鹏、王志宏、孙强、金莹、崔常勇、樊文秀、仲崇杰、蔡洪东、
李雪梅、王富山。
本文件于1995年1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SN/T0394—2024̾ൣयѢྟఴ˝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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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食用淀粉的技术要求及判定依据、现场检验和品质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以及
不合格产品的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谷类、薯类、豆类以及各种可食用植物等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用淀粉的进出口
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度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T
22427.4 淀粉斑点的测定
GB/T
22427.5 淀粉细度的测定
GB/T
22427.6 淀粉白度的测定
GB/T
22427.7 淀粉粘度的测定
GB/T
22427.13 淀粉及其衍生物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SN/T0394—2024̾ൣयѢྟఴ˝э
3.1
食用淀粉
edible
starch
以谷类、薯类、豆类以及各种可食用植物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提取且未经改性的淀粉,或者在淀粉
分子上未引入新化学基团且未改变淀粉分子中的糖苷键类型的变性淀粉(包括预糊化淀粉、湿热处理淀
粉、多孔淀粉和可溶性淀粉等)。
[来源:GB
31637—2016,2.1]
3.2
谷类淀粉 corn
starch
以大米、玉米、高粱、小麦等粮食原料加工成的淀粉。
3.3
薯类淀粉 potato
starch
以木薯、甘薯、豆薯、马铃薯、竹芋、山药、蕉芋等薯类为原料加工成的淀粉。
3.4
豆类淀粉 bean
starch
以绿豆、蚕豆、豌豆、豇豆、混合豆等豆类为原料加工成的淀粉。
3.5
其他类淀粉 other
classes
of
starch
以菱、藕、荸荠、橡子、百合、慈姑、西米等为原料加工成的淀粉。
3.6
原始样品
original
sample
在同一批产品内采集的所有样品。
3.7
试验样品 test
samples
按各个检验项目的规定,从原始样品中混合分取的供直接检验的样品。
3.8
气味 smell
淀粉所固有的正常气味。
3.9
斑点 spots
淀粉颗粒中的杂色小斑点。
4 技术要求及判定依据
4.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白色或类白色
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嗅
状态 粉末或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2SN/T0394—2024̾ൣयѢྟఴ˝э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
4.3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
4.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4.6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7 食品标签
进口预包装食品淀粉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注:
上述技术指标为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出口食用淀粉应按照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执行。
5 现场检验
5.1 检验批次
5.1.1 进口检验批次
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产品品牌、产品原料加工工艺等信息完全一致
的产品为一批次。
5.1.2 出口检验批次
以同一份出口申请单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
5.2 现场检验
5.2.1 进口食用淀粉现场检验
5.2.1.1 检查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2.1.2 集装箱号、封识号、木质包装、内外包装标识内容、货物实际情况等与申报信息是否相符。
5.2.1.3 内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内外包装上是否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
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既没有销售包装又没有运输包装的大宗散货进口淀粉可不标注注册编号)、是
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等情况。
5.2.1.4 海关查验指令有要求的,应对指令要求的项目内容逐一查验。
3SN/T0394—2024̾ൣयѢྟఴ˝э
5.2.2 出口食用淀粉现场检验
检查货物数重量、内外包装标识、唛头等是否与报关信息一致,产品外包装是否标注生产企业备案
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等。
5.3 抽样
5.3.1 条件
抽样工作应在清洁、干燥、光线良好的场所进行,避免日光直接照射,防止外来尘埃及杂质混入。
5.3.2 器具
5.3.2.1 不锈钢取样铲或者不锈钢取样扦子,长约44
cm,直径15
mm。
5.3.2.2 密封取样袋或磨砂有盖玻璃广口瓶,盛器要清洁、干燥、无异味,密闭性能良好。
5.3.3 抽样数量
每一批随机均匀抽取,抽样数量按公式(1)计算,但每批数量不少于20
kg,抽取的原始样品总量不
少于2
kg。在抽样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酌情增加抽样数量,必要时可停止抽样。
n=N/2 …………………………(
1
)
式中:
n———抽取的样品数量;
N———批数量。
5.3.4 抽样方法
5.3.4.1 取样铲取样法
在堆垛四周随机抽取5.3.3规定数量的样品,打开包装袋在货物表面10
cm以下铲取一定数量的
样品,将抽取的样品无损失地倒入盛样容器中,直至所有样品取完。
5.3.4.2 扦子取样法
在堆垛四周随机抽取5.3.3规定数量的样品,打开包装袋缝线(以能插入样扦为度),将扦子斜角插
入包装袋内,槽口向下,待到达抽样点后旋转180°,此时样品将流入槽内,将扦子抽出,迅速将样品倾入
盛样容器内,及时封口,防止受潮。
5.3.4.3 微生物检测抽样按GB
4789.1规定方法进行。
5.3.5 样品的制备及保存
将所取的原始样品(微生物样品除外)采用四分法缩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500
g,做好标签标识,一
份供实验室检验,另外两份在适宜条件下避光保存,保存期至少6个月或合同规定的索赔期满。
6 品质检验
6.1 检验室条件
室内要求光线明亮、柔和、光线一致,避免强光直射,最好采用来自北面的光线或采用人造光源,并
要求清洁、干燥、空气新鲜流通,无异味干扰。
4SN/T0394—2024
SN-T 0394-2024 进出口食用淀粉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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