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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2 3 0 2 1 7 发 布 - - 2 0 2 3 0 6 0 1 - - 实 施 绿 色 食 品 芽 苗 类 蔬 菜 2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 备 案 号 : X X X X - X X X X I C S 6 7 . 0 8 0 . 2 0 C C S X 1 3 2 5 — 2 0 2 3 G r e e n f o o d — S p r o u t i n g v e g e t a b l e N Y / 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农 村 部 发 布 代 替 N Y / T 1 3 2 5 — 2 0 1 5NY/T1325—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325—2015«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与NY/T1325—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农药残留指标:增加了4G氯苯氧乙酸、氯吡脲和多效唑;修订了6G苄基腺嘌呤的限量值; 调整了检测方法(见4􀆰5表2,2015年版4􀆰5表2); b) 增加了其他要求(见4􀆰6); c) 增加了净含量的要求(见4􀆰7).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北京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豆芝芽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园艺工作站、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洪、刘中笑、徐东辉、周绪宝、马雪、温雅君、黄晓冬、许彦阳、王玉民、刘玉伟、王 永波、王艳、王明霞、张延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NY/T1325—2007,2015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ⅠNY/T1325—2023 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储藏.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种芽类芽苗菜,包括绿豆芽、黄豆芽、黑豆芽、青豆芽、红豆芽、蚕豆芽、红小豆 芽、豌豆苗、花生芽、苜蓿芽、小扁豆芽、萝卜芽、菘蓝芽、沙芥芽、芥菜芽、芥蓝芽、白菜芽、独行菜芽、种芽香 椿、向日葵芽、荞麦芽、胡椒芽、紫苏芽、水芹芽、小麦苗、胡麻芽、蕹菜芽、芝麻芽、黄秋葵芽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3200􀆰1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 色谱G质谱联用法 GB/T32590 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1056 绿色食品 储藏运输准则 BJS201703 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芽类芽苗菜 sproutingvegetable 利用植物种子在黑暗或光照(遮光或不遮光)条件下直接生长出可供食用的嫩芽、芽苗. 注:种芽类芽苗菜简称芽苗菜. 4 要求 4􀆰1 生产环境 1NY/T1325—2023 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4􀆰2 原料 芽苗类蔬菜加工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4􀆰3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肥料使用应符合NY/T394的规定.不得使用未经 登记的化学物质.工厂化生产企业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4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感官要求 品质 检验方法  新鲜、脆嫩、洁净,色泽正常,长短、粗细基本整齐一致.无 异味和杂质,无腐烂、冷冻害和病虫害 色泽、新鲜、清洁、腐烂、冻害、病虫害等外观特征,用目测法 鉴定  异味用嗅的方法鉴定 4􀆰5 农药残留和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NY/T393及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 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农药残留、污染物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号 项目 限量 检测方法 1 百菌清 ≤0􀆰01 NY/T761 2 多菌灵 ≤0􀆰01 GB23200􀆰121 3 2,4G滴(2,4G二氯苯氧乙酸) ≤0􀆰01 BJS201703 4 亚硫酸盐(以SO2计) 豆芽≤15 GB5009􀆰34 5 6G苄基腺嘌呤 ≤0􀆰01 BJS201703 6 4G氯苯氧乙酸 ≤0􀆰01 BJS201703 7 氯吡脲 ≤0􀆰01 BJS201703 8 多效唑 ≤0􀆰01 BJS201703 4􀆰6 其他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GB2762和附录A的规定. 4􀆰7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法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绿色食品申报检验应按照本文件中4􀆰4、4􀆰5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 NY/T1055的规定.本文件规定的检测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 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 6 标志和标签 6􀆰1 标志 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储运图示按GB/T191的规定执行. 6􀆰2 标签 按GB/T32590的规定执行. 7 包装、运输和储藏 7􀆰1 包装 2NY/T1325—2023 按NY/T658的规定执行. 7􀆰2 运输和储藏 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3NY/T1325—2023 附 录 A (规范性)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产品申报检验项目   表A􀆰1规定了除4􀆰4、4􀆰5所列项目外,绿色食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 表A􀆰1 绿色食品芽苗类蔬菜产品申报检验必检项目 序号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1 铅(以Pb计) ≤0􀆰1 GB5009􀆰12 2 沙门氏菌 0/25g GB4789􀆰4 3 志贺氏菌 0/25g GB4789􀆰5 4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4789􀆰1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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