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9.060.20
CCSB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611—2023
代替LY/T1611—2011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Fiberboardforflooring
2023-06-19发布 2023-11-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1611—2011《地板基材用纤维板》,与LY/T161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地板基材用纤维板定义,将“合成树脂”修改为“胶黏剂”(见3.1,2011年版的3.1);
———增加了按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和浸渍纸
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基材用纤维板的用途分类和要求(见4.2、第5章);
———更改了密度、密度偏差、吸水厚度膨胀率指标值(见5.4,2011年版的5.4);
———更改了甲醛释放量的等级和指标值(见5.4,2011年版的5.4);
———删除了表面吸收性能要求(见2011年版的5.4.2);
———删除了产品计量(见2011年版的8.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宁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力合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德尔未来科技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金隅天坛(唐山)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东康人造板
有限公司、禹城鲁森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深
州长城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汉邦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浙江良友木业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斌、贾东宇、胡生辉、付跃进、陈秀兰、吴方境、石志锋、鲍洪玲、王高峰、陈松武、
黄仲华、黄丽、史妍桐、赵丽媛、王晨、曲岩春、张玉萍、姚红鹏、林德英、王丙军、张杰、董强、孟兴宇、刘敦银、
张继龙、朱振宇、顾仲凯、葛晓海、李旸、程献宝、邹献武、陈倩、唐利娜、曾珍、朱黎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LY/T1611—2003;2011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ⅠLY/T1611—2023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板基材用纤维板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等木质地板
基材用纤维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102—202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8259—2018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19367—2009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18259—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fiberboardforflooring
以木质纤维或其他植物纤维为原料,施加胶黏剂,也可加入其他合适的改良板材特性的添加剂,在
加热加压条件下,压制而成的用于加工地板的基材板材。
3.2
室内干燥状态 interiordryconditions
在温度20℃、相对湿度不高于65%或在一年中仅有几个星期相对湿度超过65%的室内环境状态。
3.3
室内潮湿状态 interiorhumidconditions
在温度20℃、相对湿度高于65%但不超过85%,或在一年中仅有几个星期相对湿度超过85%的
室内环境状态。
4 分类
4.1 按适用条件分类,见表1。
1LY/T16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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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分类
类型 适用条件 表示符号
普通型 室内干燥状态 HDF
防潮型 室内潮湿状态 HDF·H
4.2 按用途分为:
a)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b) 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c) 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5 要求
5.1 分等
产品按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两个等级。
5.2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允许范围
优等品 合格品
断痕、透裂、影响饰面的砂痕 不准许
分层、鼓泡 不准许
表面炭化 不准许
夹杂物 不准许
压痕 不准许
局部松软 不准许 直径≤5mm,允许2处/张
边角缺损 不准许 长度≤8mm,允许2处/张
石蜡斑、油污斑等污染点 不准许 直径≤4mm,允许1处/张
5.3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5.3.1 规格尺寸
常用长度为1540mm~2800mm。常用宽度为1220mm~2440mm。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
材用纤维板常用厚度为6mm~15mm;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常用厚度为4mm~
12mm;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基材用纤维板厚度不超过1.5mm。
5.3.2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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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尺寸偏差要求
项目 单位允许偏差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长度和宽度偏差 mm/m+2.0
0
厚度偏差 mm ±0.15 ±0.08
垂直度 mm/m ≤2.0
翘曲度 mm/m ≤1.5
边缘直度 mm/m 1.0
注1: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纤维板每张板内各测量点的厚度不超
过其算术平均值的±0.10mm;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基材用纤维板每张板内各测量点的厚度不超过其
算术平均值的±0.05mm。
注2:板厚小于6mm的不测翘曲度。
5.4 理化性能
5.4.1 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理化性能要求
项目 单位性能指标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基材用
纤维板、装饰单板层压木质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静曲强度 MPat≤8mm ≥40.0
t>8mm ≥35.0≥42.0
密度 g/cm3≥0.80 ≥0.92
密度偏差 %t<8mm ±6.0
t≥8mm ±4.0±10.0
含水率 % 4.0~8.0 3.0~10.0
内结合强度 MPa ≥1.20 ≥1.20
吸水厚度膨胀率 %t<8mm ≤12.0
t≥8mm ≤10.0≤30.0
表面胶合强度 MPa ≥1.20 —
尺寸稳定性 mm ≤0.80 —
2h沸水煮后内结合强度 MPa ≥0.15 —
甲醛释放量 mg/m3符合GB/T39600—2021的规定
注1:2h沸水煮后内结合强度是对防潮型地板基材用纤维板的质量要求,普通型板不做此项检测。
注2:t为试件公称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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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6.1.1 检验台高度为700mm左右。
6.1.2 照明光源为3支40W日光灯管,灯管间距约400mm,灯管长度方向与板长方向平行,灯管距检
验台高度约为2m,自然光应不影响检验。
6.1.3 检验人员应有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到5.0,逐张检验,视距为0.5m~1.5m,视角为30°~90°。
6.2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6.2.1 厚度、长度和宽度
按GB/T19367—2009中的8.1和8.2规定进行。
6.2.2 垂直度
按GB/T19367—2009中的8.3规定进行。
6.2.3 翘曲度
在无任何外力作用下把板放置在水平表面上,用钢板尺测量被测试板的整个表面与拉直金属线的
最大弦高(精确到0.5mm),用钢卷尺测量此时金属线与板边搭接两点间的长度(精确到1mm),整张
板的翘曲度以弦高与长度比值的最大值表示,精确到0.1mm/m。
6.2.4 边缘直度
按GB/T19367—2009中的8.4规定进行。
6.3 理化性能
6.3.1 取样和试件的制备
6.3.1.1 量具:
a) 千分尺,分度值0.01mm;
b) 游标卡尺,分度值0.02mm;
c) 钢板尺,分度值0.5mm;
d) 钢卷尺,分度值1mm。
6.3.1.2 取样
样板按7.2.2的规定抽取。理化性能按图1所示截取试样,其中试样1、3、5用于制备物理力学性能
试件。试样2、4用于制备甲醛释放量试件。当单张样板尺寸不够取样时,可适量增加样板数量截取
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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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1611-2023 地板基材用纤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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