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80.20
CCSB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LS/T3321—2023
马铃薯全粉
Wholepotatoflour
2023-11-14发布 2024-05-14实施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北京市粮食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甘肃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谷余香(宁夏)生物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玉荣、周显青、兰向东、张咚咚、吴琼、韩佳静、史香梅、武益、陈钊、付亭亭、
王兴磊、汪涛。
ⅠLS/T3321—2023马铃薯全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马铃薯全粉的分类、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描述
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类马铃薯为原料、去皮后加工供食品加工用的马铃薯全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
GB/T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T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SB/T10968 加工用马铃薯流通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马铃薯生全粉 uncookedwholepotatoflour
马铃薯经清洗、去皮、切片、护色、烘干、粉碎、过筛和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3.2
马铃薯熟全粉 cookedwholepotatoflour
马铃薯经清洗、去皮、切片、护色、熟化、烘干、粉碎、过筛和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3.3
粗细度 granularity
马铃薯全粉的粗细程度。
注:以通过及留存规定筛号的马铃薯全粉的质量占试样质量的质量分数表示。
1LS/T3321—20233.4
斑点 blackspot
在规定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到的杂色点。
注:取100g马铃薯全粉放于玻璃板上,然后用小匙逐步摊薄并观察计算杂色斑点的数量。
3.5
含砂量 sandcontent
马铃薯全粉中所含的无机砂尘的量。
注:以砂尘占试样质量的质量分数表示(%)。
3.6
磁性金属物 magneticmetalcontent
马铃薯全粉中混入的带有磁性的金属物质。
注:以每千克试样中含有磁性金属物的克数表示。
3.7
灰分含量 ashcontent
经高温灼烧剩下的残渣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质量分数。
3.8
碘呈色度 iodinevisibility
马铃薯全粉中淀粉糊化的程度。
4 分类
按马铃薯全粉加工工艺的不同,将产品分为马铃薯生全粉和马铃薯熟全粉两种类型。
5 质量要求
5.1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马铃薯全粉质量指标
项 目指标
马铃薯生全粉 马铃薯熟全粉
色泽 正常
气味 正常
粗细度 CB30全通过,CB36留存≤10%
斑点/(个/100g) ≤ 100
含砂量/% ≤ 0.02
磁性金属物/(g/kg) ≤ 0.003
水分含量/% ≤ 10.0
灰分(干基)/% ≤ 3.5
还原糖含量/% ≤ 3.0
碘呈色度 ≤2 2≤Iod≤5
原料要求应符合SB/T10968的规定
2LS/T3321—20235.2 食品安全要求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3 真实性要求
不应添加任何除马铃薯原料以外的物质,带入原则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按GB/T5492执行。
6.2 粗细度检验:按GB/T5507执行。
6.3 含砂量检验:按GB/T5508执行。
6.4 磁性金属物检验:按GB/T5509执行。
6.5 水分含量检验:按GB5009.3执行。
6.6 灰分检验:按GB5009.4执行。
6.7 还原糖含量检验:按GB5009.7执行。
6.8 碘呈色度检验:按附录A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一般规则
按GB/T5490执行。
7.2 抽样、分样方法
按GB/T5491执行。
7.3 产品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4 出厂检验
7.4.1 出厂检验项目按5.1规定的项目进行。
7.4.2 每批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5 型式检验
7.5.1 型式检验包括5.1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7.5.2 型式检验为每两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来源有重大改变或生产工艺重大改变;
b)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3LS/T3321—20237.6 判定规则
7.6.1 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5.1中规定,判为合格品。
7.6.2 产品检验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可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复检后仍不
合格本文件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8 标签和标识
8.1 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8.2 非零售包装应在标签上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标准编号、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
家、厂址、联系方式。
8.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最大允许水分状态下的质量。
9 包装、储存和运输
9.1 包装
9.1.1 包装应符合GB/T17109和GB14881的规定。
9.1.2 包装环境应清洁、卫生。
9.1.3 材料应符合包装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
9.1.4 用袋子包装时,袋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并牢固缝制或牢固密封。不应脱离原包装零售。
9.2 运输
运输工具及器材应清洁干燥、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雪设施。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9.3 储存
袋装产品应码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的库房中并距地面15cm、墙壁20cm以上,注意防虫、
防鼠、防潮。不应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
4LS/T3321—2023
LS-T 3321-2023 马铃薯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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