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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CCS B 31 DB 62 甘肃 省地 方标准 DB62/T2162—2024 代替DB62/T2162—2011 地理标志产品小口大枣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Jing yuan Xiaokou jujube 2024-09-20发布 2024-12-20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2/T2162—2024 前言 本文件根据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 17924一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2/T2162一2011《地理标志产品小口大枣》,与DB62/T2162一2011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b)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c) 在制干工艺中增加了出干率; (P 删除了等级规定,更改了感官要求; 计; e) 增加了平均单果重和可溶性固形物检测方法; f) 增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具体要求,更改了判定规则; g 删除了附录B和附录C。 本文件由甘肃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甘肃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S/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甘肃省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靖远县林草局、 靖远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芮萍、王雪娇、杨昆、杨国、魏谭勋、顾秉森、辛海宏、任华、杨文静。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DB62/T2162—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 I DB62/T2162—2024 地理标志产品小口大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小口大枣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 理标志产品小口大枣(2010年第53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0782 蜜钱质量通则 GB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T40492 2骏枣 GH/T1160干制红枣贮存 NY/T2637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小口大枣 在本文件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种植、生产加工且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小口大枣。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1 DB62/T2162—2024 小口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保护的甘肃省靖远县石门乡、双龙乡、北湾镇、高湾乡、糜滩乡、三滩乡、平堡乡等7个乡镇现辖 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技术要求 5.1品种 传统本地大枣。 5. 2 立地条件 海拔1300m~1500m,土壤类型为红壤或黄绵土,质地为沙壤土或中壤土,pH值7.2~8.0,土壤有 机质含量≥0.6%。 5.3栽培管理 5.3.1育苗 采用嫁接繁殖,以1年生酸枣播种苗作砧木,小口大枣枝条作接穗,春季在酸枣萌芽前用劈接法嫁 接。 5.3.2 栽植时间 分为秋植和春植两个时间。春植在3月下旬~4月中旬,秋植在10月下旬~11月下旬。 5.3.3 栽植密度 栽植密度≤1665株/hm²。 5.3.4肥、水管理 有机肥≥1.5×103kg/hm²,干旱时及时进行灌水。 5.3.5 整形修剪 通过定干和短截修剪,以自然圆头形为主,确保树冠通风透光, 5. 4 采收与制干 5.4.1采收 9月下旬~10月上旬。 5.4.2制干 经干燥含水量降至25%以下,出干率42%以上。 5.5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2 DB62/T2162—2024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紫红色油亮 果形和果实大小 果实个大肉厚、皮薄核小,表皮不褶皱 品质 果味浓,久放不干,手握不粘个 无霉变果,允许浆头果不超过5%,不成熟果不超过5%,病虫果、破头不超过10%(其 损伤和缺陷 中病虫果不得超过5%) 总不合格果百分率/% ≤20 杂质/% 0.5 5.6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平均单果重/g >9 水分/% ≤25.00 可溶性糖含量/%(以葡萄糖计) ≥58.0 可溶性固形物/%(20°C时折光法计) ≥62.0 总酸/%(以苹果酸计) ≥0.9 可食率/% ≥92.0 5.7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8 3安全要求 应符合GB2760、GB2762、GB2763及国家相关规定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规定, 7 试验方法 7.1感官 按GB/T5835规定的方法测定。 7.2 平均单果重 称取800g~1000g枣果,统计枣果个数,按公式(1)计算单果重,重复5次求平均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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