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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 13.020 CCS Z 77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60002 —2025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 2025 - 01 - 24 发布 2025 - 02 - 24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60002 —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郑州大学、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 技术中心、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太原理工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洁、苏嫚丽、徐洪斌、蔡文倩、杨苗青、刘娟、刘驰、高镜清、侯晓辉、高 红杰、王洪艳、李超、王琪、黄懿、吴俊伟、王启沛、王翔宇、刘锋、孙培彬、王江涛、冯光伟、张栋、徐千雅、张秋垒、杨立敏、齐英、岳丽、齐丽彬。 DB34/T 60002 —2025 II 引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 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科学指导区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防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部地区标准化战略合作联盟合作协议,结合中部六省实际情况,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在中部六省区域内适用。 DB34/T 60002 —2025 1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总体要求、现状调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管理维护及效果评 估。 本文件适用于中部六省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497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2596 沼肥 NY/T 3826 农田径流排水生态净化技术规范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居民生活集聚区内及周边,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 。 DB34/T 60002 —2025 2 人工湿地 模拟自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通过填料(含土壤)、水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 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协同作用使水质得以改善的工程。 生态塘 利用净水型水生植物、水生动物构建复杂食物链吸收、转化、降解有机物和营养盐的水塘系统。 农田退水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降水或农田灌溉产生的农田弃水,通过地表径流或土壤下渗等形式进入其他 水体。 底泥清淤 以消除内源污染、减少沉积物污染释放为目的,采取人力或机械,去除水体被污染的淤泥。 原位修复 不移动受污染的底泥,直接在原地进行修复或处理。 水系连通 在自然和人工形成的河网水系基础上,通过工程措施将治理后的农村黑臭水体与区域水塘、沟渠等 水系进行连通,维持水体流动性,达到提高水体复氧能力和自净能力,实现水质净化的技术方法。 生态修复 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通过优化组合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及生态技术措施,改变和阻断导致生态系 统退化的主导因子或过程,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自然恢复 无需人工干预或少量人工干预,主要依靠自然演替来恢复已退化的生态系统的方法。 生态沟渠 利用沟渠表面的基质-植物-微生物系统拦截、净化地表径流等低污染水,具有自身独特结构并发挥 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的沟渠系统。 生态浮床 又称为人工浮床、人工浮岛。是以水生植物为主体,运用无土栽培技术原理,以高分子材料等为载 体或基质,应用物种间共生关系和充分利用水体空间生态位和营养生态位的原则,高效削减水体污染负荷的人工生态系统。 生态护岸 在具备岸坡防护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具有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一定的植物生长条件和生态修复功 能以及一定程度上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和自然景观效果的护岸结构形式。 4 总体要求 DB34/T 60002 —2025 3 治理目标 根据水体的集雨排涝、纳污净化、水利灌溉或生态景观等功能,结合流域水质改善需求,农村黑臭 水体治理后,宜达到以下目标: a) 感官目标:水体无令人不适的气味或异常颜色(如发黑、发黄、发白等),岸边无垃圾,水面无 漂浮物; b) 理化目标:透明度不小于 25 cm(水深不足 25 cm 时,透明度不小于水深的 40%),溶解氧不 小于 2 mg/L,氨氮不大于 15 mg/L; c) 社会目标:村民无异议。 治理原则 4.2.1 系统治理,统筹推进。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和水生 态修复,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治理。 4.2.2 管控先行,标本兼治。以控源截污、底泥治理、水体治理为基础,结合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护 岸建设,做好治理后管理维护,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长效保持。 4.2.3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根据水体黑臭程度、污染成因和治理目标的不同,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特 征、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改善需求,选择经济适用的技术方法,坚持“一水一策”。 4.2.4 利用优先、绿色安全。立足农村生活生产实际,采取资源化利用、生物生态治理措施,保持农 村自然风貌。治理过程中应避免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治理工作流程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分为以下五个阶段,治理工作流程见图1。 a) 现状调查:收集农村黑臭水体基本资料,开展水体水文、水质、岸线、水生植物、底泥及外源 调查,分析水体黑臭成因; b) 污染治理: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同时兼顾生态修复和长治久清需求,选择控源截污、底泥治理 和水体治理技术措施,开展污染治理; c) 生态修复:根据水体特征及功能,选择适宜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开展水体生态修复及生态护 岸建设; d) 管理维护:对完成治理的水体,开展常态化维护;对突发水体黑臭情况提出处理处置要求和应 急措施; e) 效果评估: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后的验收及长效运行效果评估工作。 DB34/T 60002 —2025 4 农村黑臭水体 污染源调查 环境调查 外源 水文 水质 岸线 水生植物 水体黑臭成因分析 农 村 生活污水控源截污 水体生态修复 生态护岸 生态塘生态沟渠 生态浮岛 人工湿地 长效运行评估效果评估增氧曝气水体治理 农 村 生活垃圾畜 禽 养殖污染农 业 种植污染水 产 养殖污染工业污染水系连通混凝沉淀生化处理 常态化维护 突发情况处理管理维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现状调查 自然恢复内源 底泥治理 底泥清淤原位修复 验收评估 图1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流程 5 现状调查 调查要求 5.1.1 调查结果应能满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所需的各项技术参数的要求。 5.1.2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取样实测、遥感技术等方法。 5.1.3 应在资料分析、现场调查及人员访谈基础上,分析造成水体黑臭的原因。 5.1.4 宜在污染源普查、排污口调查等现有资料基础上,按照 5.2、5.3 要求开展调查。 环境调查 5.2.1 水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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