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35.040 CCS A 1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20 —2024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for managing operations and service of outdoor labor service station of labor union 2024 - 01 - 11 发布 2024 - 02 - 11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4720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总工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南市总工会、安徽省总工会、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敏、梁广贤、魏洪伟、徐发成、阮怀楼、张旭光、孟进、周博涵、朱雅茹。 DB34/T 4720 —2024 1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会驿站的管理运维、服务评价、退出机制、保障和激励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工会驿站的运维服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运维服务 managing o perations a nd service 分为管理运维和服务评价两部分,管理运维是指管理方式、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编码 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服务评价是指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并改进。保障工会驿站的正常运营,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服务。 4 管理运维 管理方式 4.1.1 工会驿站谁建设、谁负责,按照运营主体实行分级管理。省总工会牵头负责全省工会驿站建设 统筹规划、审核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 4.1.2 市总工会牵头负责本地区服务站点建设统筹规划、项目申报、审核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定 期对本地区服务站点建设综合情况开展调研指导,每年调研指导宜不少于一次。 4.1.3 县(区、市)总工会牵头负责本地区服务站点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建设、运维、管理、服务 等工作,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卫生防疫等工作,主动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管理。 4.1.4 共建站点的共建单位负责本系统工会驿站建设统筹规划、项目申报、审核评估、监督管理等工 作。根据全国总工会要求及省总工会指导,配合所在地工会开展工会驿站编码、评星、网上地图呈现查询等相关工作。 4.1.5 各级工会驿站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纪检部门监督。 4.1.6 工会驿站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统筹管理的,以当地党委、政府相关管理要求为准,兼顾上 级工会有关管理规定。 人员管理 4.2.1 驿站应设置 1 名管理人员为站长,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可由建设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或管理人 员兼任,做好服务站点日常管理工作。 4.2.2 驿站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工作人员。 DB34/T 4720 —2024 2 4.2.3 鼓励工会驿站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进行人员管理的探索创新。有条件的可以设立无人值守 的服务站点。 管理制度 工会驿站应制定《服务站点日常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并在驿站内上墙明示。 日常运行管理 4.4.1 工会驿站由运营主体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4.4.2 各单位应选派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或志愿者,负责自建服务站点日常运行管理,保障服务站点 规范、安全、有序运行。 4.4.3 日常运行管理包括日常服务和清洁卫生工作。 4.4.4 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服务站点分布情况和日常管理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聘专职管理人 员。 编码管理 4.5.1 工会驿站实行编码管理(建设工地不做强制要求),1 站 1 码。根据全国总工会编码规则,省 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驿站实施编码。 4.5.2 编码由 11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 2 位为安徽行政区划排序编号“12”,第 3—6 位为当地电话 区号(电话区号为三位的,在区号前补 0),第 7—11 位为当地工会驿站序号。 示例:合肥市某服务站点编号为12055100001。 4.5.3 微站点在编码后加“s”进行标注。 示例:芜湖某餐饮企业共建工会驿站编码为12055300001s。 4.5.4 流动站点在后加“d”进行标注。 4.5.5 编码应保持连续,退出或撤销的服务站点保留编码。 4.5.6 全省性共建服务站点由所在地工会统一实施编码,共建单位可在系统内单独赋码进行统计、管 理。 5 服务评价 站点自查 每个服务站点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工作自查,重点检查服务站点卫生管理、日常消耗品补充、设施 设备完好情况,以及户外劳动者服务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市、县(区)抽查 县(市、区)总工会每半年、市总工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抽查,有关省产业工会等可结合实际 参照实施。 第三方服务评价 省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专项调研,对各地服务站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综 合评价考核。 满意度调查 DB34/T 4720 —2024 3 每年应开展 1 次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应少于 100 份,回收率应大于 80%,满意 度应大于 85%。 服务不达标的工会驿站 应按要求改进。 6 退出机制 在市县区抽查和第三方服务评价中问题严重的站点给予黄牌警告,问题特别严重或连续两次得到 黄牌的给予红牌,撤销该服务站点并收回标识(牌匾)。 全省性共建工会驿站发现问题的,由所在地工会提出整改建议。需向上级工会报告解决的,省总 工会汇总后与共建单位协调处置,其具体工作由所属省产业工会负责。 7 保障和激励机制 各建设单位应确保服务站点配套设施正常使用,及时补充日常消耗品,所需工作经费应由建设单 位统一安排解决,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各级财政、工会、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服务站点建设管理运维等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应积极发 动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支持服务站点建设,为服务站点添置必要设施、设备和宣传资料等,帮助解决运行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市总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开展当地最美站点推树、明星站长选树、评先评优等活 动,强化先进引领,推广经验做法,有效带动提升服务站点整体建设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设立专项资金,对推树的当地最美服务站点、选树的明星站长等进行奖补或激励。

.pdf文档 DB34-T 4720-2024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4-T 4720-2024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安徽省 第 1 页 DB34-T 4720-2024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安徽省 第 2 页 DB34-T 4720-2024 工会驿站运维服务规范 安徽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6 03:36:11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