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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80 C 04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162—2019 细胞制备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2020 - 03 - 25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4 - 25 实施 发 布 DB13/T 516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个体化细胞治疗 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沐芸、徐绍坤、谷彦辉、李婵、钟振忠、李胜、张丽荣、杨焱培、刘红卫、 候凯翔。 I DB13/T 5162—2019 细胞制备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细胞制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建设和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与扩建细胞制备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292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T 16293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4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5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SN/T 2294.5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 ISBT 128 Standard --Labeling of Cellular Therapy Products AABB--Standards for cellular therapy service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冻存的细胞产品 cryopreserved cells products 经过程序性降温冷冻,并利用深低温冷冻储存技术,以减少细胞代谢活动,保存其较高的生物学 活性而进行长期储存的细胞产品。 3.2 非冻存的细胞产品 non-cryopreserved cells products 未经过深低温冷冻储存的活细胞产品。 4 总则 1 DB13/T 5162—2019 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确保质量,满足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 的要求。 5 机构设置和人员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中心应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并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图。 5.1.2 中心人员包括关键人员和一般人员。关键人员应至少包括最高管理者、医学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等,一般人员包括人力资源、行政、财务以及制备各环节操作人员等。 5.1.3 中心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直属最高管理者管辖。 5.2 关键人员职责及能力要求 关键人员职责及能力要求应符合表1 的要求。 表 1 关键人员职责及能力要求 角色 职责 1.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开 展; 最高管理者 2.负责提供必要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3.建立和变更质量和运营方针; 4.定期组织管理评审,确认质量体系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求,推动体系持续改进。 1.负责中心所有细胞产品在采集、制备、检测、发放和临床 使用等环节的一切涉及医学事务的咨询和审核工作; 医学负责人 2.所有样本采集和相关服务所涉及医疗方面事项的处理; 3.所有细胞产品发放和相关服务所涉及医疗方面事项的处 理。 1.负责中心所有细胞产品在采集、制备和检测等环节的一切 涉及技术的咨询和审核工作; 技术负责人 2.所有细胞发放和相关服务所涉及技术方面事项的处理; 3.更新在制备和储存方面最新的技术; 4.检测试剂、检测方法变更的审核。 质量负责人 能力要求 1.具有细胞产品应用与管理方面五年以上 经验; 2.熟悉细胞行业相关信息,如前沿技术发 展、市场分布、政策法规、竞争者动态等; 3.具有风险管控能力。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临床经验; 2.具有至少五年细胞产品应用与管理方面 的实践经验; 3.接受过细胞治疗专业知识培训。 1.具有至少五年细胞产品制备实践及管理 经验; 2.接受过细胞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3.具有 GMP 相关经验。 1.负责质量体系建设、维护和持续改进工作; 1.至少具有生物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质量运行情况,并定期提交质量运 2.具有至少五年从事细胞制备和质量管理 行报告; 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三年的细胞产品质 3.负责偏差、变更、纠正预防、投诉、验证等的审核; 量管理经验; 4.负责原料及细胞产品的放行评价; 3.接受过与所制备细胞相关专业知识培 5.负责企业质量体系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以及细胞产品 训; 不良反应报告、细胞产品召回、合规性评价等质量管理活动。 4.具有 GMP 相关经验。 5.3 一般人员能力要求 2 DB13/T 5162—2019 一般人员应具备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或工作背景,接受过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6 建设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中心的选址、设计及布局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和 AABB 的相关要求。 2 6.1.2 中心总建筑面积宜不小于 1000 m 。 6.2 功能分区 6.2.1 中心应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 6.2.2 洁净区包括但不限于: a) b) c) d) e) f) 更衣区; 缓冲区; 细胞制备区; 细胞培养区; 配液区; 微生物检测区。 6.2.3 非洁净区包括但不限于: a) b) c) d) e) f) g) h) i) j) 样本接收区; 免疫检测区; 细胞生物学检测区; 理化检测区; 物料存放区; 清洗消毒区; 气体储存区; 信息中心区; 细胞储存区; 档案存放区。 6.3 建筑 6.3.1 基本要求 2 6.3.1.1 洁净区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300 m 。 6.3.1.2 洁净区的净高度应在 2.5 m~2.8 m 之间。 6.3.2 总体布局 6.3.2.1 洁净区内各功能室的布局应清晰合理,不应交叉混合使用,且应符合人、物分流的原则。 6.3.2.2 人流通道与洁净区入口应设缓冲室。 6.3.2.3 废物和污染物应设置专用传递窗,不应与细胞产品或洁净物品合用一个传递窗。 3 DB13/T 5162—2019 6.3.2.4 传递窗送风方式应采用上送侧回的方式。 6.3.2.5 通道门的开启方向应由低洁净级向高洁净级的方向开启。 6.3.2.6 除更衣室外,所有洁净区不应安装水池和地漏。 6.4 环境 洁净区的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二更、缓冲、细胞制备区、细胞培养区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表 2 中 C 级要求。细胞制备操作 相关区域的空气洁净度至少应在 C 级背景下的 A 级环境中进行; b) 温度应控制在 22℃±4℃,湿度应控制在 45 %~65 %为宜; c)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空气洁净度的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10 Pa。洁净区内不同功能 和级别房间之间宜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d) 总送风量中(非单向流)应有 10 %~30 % 的新风量; e) 噪声级(空态)应≤65 dB(A) ; f) 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300 LX,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应设置局部照明。 表 2 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等级 2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颗粒数/m ) 洁 静态 净 含菌浓度 动态 沉降菌 级 别 ≥0.5μ m ≥0.5μ m ≥0.5μ m ≥0.5μ m (Ф 90mm, cfu/皿/4h) 表面微生物 浮游菌 3 (cfu/m ) 接触碟(Ф 5 指手套 55mm,cfu/ (cfu/手 皿) 套) A 级 3520 20 3250 20 <1 <1 <1 <1 B 级 3520 29 352000 2900 ≤5 ≤10 ≤5 ≤5 C 级 352000 2900 3520000 29000 ≤50 ≤100 ≤25 -- D 级 3520000 29000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100 ≤200 ≤25 -- 6.5 装修装饰 6.5.1 洁净区建筑装饰的材料应具有隔热、隔声、防震、防虫、防腐、防火、防静电等性能,应能保 证洁净室的气密性,材料表面应不产尘、不吸尘、不积尘、易清洗。 6.5.2 洁净区内所有房间均应安装具有自动关闭功能的房门。通道门应装有联动互锁装置,联动互锁 装置应符合 GA 576 的要求。门的内边缘宜采用密闭性好并易于清洁的圆角设计。 6.5.3 所有观察窗应采用双层中空透明安全玻璃,并应与墙体表面保持平整。 6.5.4 所有传递窗应具备自净或紫外线杀菌功能。 6.6 设施设备 6.6.1 施设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应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用途。 6.6.2 设施设备应具备标准数据通信接口或能通过数据转换接口输出有关参数,以支持中央数据处理 系统对数据的统一和汇总,并进行控制与综合分析处理。 4 DB13/T 5162—2019 6.6.3 空气净化设备、空调通风系统以及中心内的送风管道、气流组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的相关要求,应有加湿除湿装置。 6.6.4 应配备门禁系统,其设计应符合 GB 50396 的要求。 6.6.5 应配备设备及环境远程监测系统。 6.6.6 应配备视频监测系统,其设计应符合 GB 50395 的要求。 6.6.7 应建立一体化的在线控制供气系统,包括二氧化碳、液态氮气和负压真空系统等。 6.6.8 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 6.6.9 标识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b) c) d) e) 出入口应有明显的名称标识牌; 逃生通道应有明确辨认的指示标识; 有潜在危险的任何区域应有明确、醒目的警示标识; 物料传递窗和污物传递窗应有明确、醒目的标识; 应设置消防疏散警示标识。 6.6.10 强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 b) c) 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符合 GB 50052 的要求; 电源线宜采用桥架和预埋线槽布线,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宜设在非洁净区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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