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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203—2020 猪颈部肌肉注射及前腔静脉采血技术 操作规程 2020 - 06- 28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7 - 28 实施 发 布 DB13/T 5203—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强慧勤、张涛、化世鹏、周文茂、李钊、吕洁、郝立宾、许亚改、张哲、付 春飞。 I DB13/T 5203—2020 猪颈部肌肉注射及前腔静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颈部肌肉注射、前腔静脉采血等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猪临床颈部肌肉给药及血液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541-2016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国务院令第380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 总则 3.1 无菌操作 操作过程应遵循无菌的原则,使用的器械选择一次性注射器或采血器。 3.2 药物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相关要求,使用方法和剂量按照说明书使用。 3.3 生物安全防护 注射及采样时应考虑动物福利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好环境消毒和废弃物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疫 病传播,同时做好人身防护。 4 用品 4.1 注射、采血用品 剪刀、镊子、试管架、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采血盛血器、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无菌干棉球、 封口袋、塑料包装袋、胶布、封条、冰袋等。 4.2 防护用品 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等。 4.3 记录用品 记录本、采样单、标签、记号笔等。 1 DB13/T 5203—2020 5 颈部肌肉注射 5.1 注射器选择 按猪的大小,选择适宜的针头,针头型号选择见下表1: 表1 针头规格 体重(KG) 针头规格 1.5~5 5.5~7 号 5~10 7~9 号 10~35 9~12 号 35~250 12~14 号 250 以上 16 号 5.2 部位选择 耳后2 cm~3 cm耳根上部水平线与耳根下部水平线之间的区域,操作可参考颈部肌肉注射示意图1。 图 1 颈部肌肉注射示意图 5.3 操作方法 5.3.1 术者佩戴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口罩、一次性手套。取剪刀、镊子、一次性注射器、 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无菌干棉球、塑料包装袋、冰袋备用。 5.3.2 药物的吸取 5.3.2.1 检查药物的外观(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阅读使 用说明书。 5.3.2.2 检查注射器气密性,保证注射器无泄漏。 5.3.2.3 拔掉药物和专用稀释液的外层瓶盖,用碘伏分别消毒内层瓶盖。 2 DB13/T 5203—2020 5.3.2.4 用注射器吸取稀释液充分稀释药物, 用稀释液将药物瓶冲吸干净,将所有液体转移到稀释瓶, 稀释过程避免产生大量气泡(不用稀释的药物直接混匀后使用)。 5.3.2.5 混匀药液,用注射器吸取后排空气泡,排空气泡时用无菌干棉球护住针头,防止污染。 5.3.2.6 吸取过程无菌操作,药物瓶、稀释瓶加盖无菌干棉球。 5.3.3 药物的注射 5.3.3.1 5.3.3.2 5.3.3.3 5.3.3.4 术部剃毛消毒。 与皮肤呈 90°角刺入针头的 2/3。 回抽未见血液流出,缓慢注射。 药物注入完毕后,一手迅速拔出注射器,另一手拿无菌干棉球紧压注射部位片刻。 5.3.4 记录表上做好注射记录 6 前腔静脉采血 6.1 保定 20 kg以下的仔猪,可徒手保定使其仰卧,将两前肢向外拉伸暴露采血部位;20 kg以上的猪只可采 用上颚提鼻法保定,十字扣套猪器套住吻突,使猪的头颈上抬,充分暴露采血部位。 6.2 采血器选择 选择兽用一次性采血盛血器。 6.3 部位选择 20 kg以下的猪选择两前肢与气管交汇处,20 kg以上猪可选颈部最低凹处。图2(20 kg以下猪仰卧 保定采血部位示意图)、图3(20 kg以上猪上颚提鼻法保定采血部位示意图)。 图 2 仰卧保定采血部位示意图 3 DB13/T 5203—2020 图 3 上颚提鼻法保定采血部位示意图 6.4 操作方法 6.4.1 术者佩戴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口罩、一次性手套,取镊子、试管架、一次性采血 盛血器、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无菌干棉球、封口袋、塑料包装袋、胶布、封条、冰袋备用。 6.4.2 术部剃毛消毒。 6.4.3 对 20 kg 以下猪只,采血人员手持采血器垂直刺入,回抽活塞,可见血液流出;对 20 kg 以上 猪只,采血器针头偏向气管 15°方向刺入,回抽活塞,可见血液流出。若回抽活塞,不见血液流出, 可移动针头,微调进针角度,直至血液流出。 6.4.4 采血完毕后,一手迅速拔出采血器,另一手拿无菌干棉球紧压采血部位 3 min~5 min。 6.4.5 用记号笔或标签在采血器上做好标记,并在记录本和采样单上做好登记。 7 其它 7.1 样品处理、保存与运输 按照NY/T 541-2016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执行。 7.2 废弃物处理 按照农医发〔2017〕25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按照国务院令第380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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